高要區氣象局

高要區氣象局

高要區氣象局全稱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氣象局,組建於1953年6月,6月1日正式掛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氣象局
  • 機構規格:正科級
  • 職能:政府行政管理
  • 主要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
  • 地點:高要區南岸街道沿江一路
機構簡介,組織機構,主要職能,其它職責,公共氣象服務,氣象為農服務,氣象服務目標,

機構簡介

廣東省高要市氣象局(站)改稱廣東省高要市氣象局(台),實行局、台合一,後撤市設區,改稱廣東省肇慶市高要區氣象局,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與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根據授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氣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職能,依法履行氣象主管機構的各項職責並承擔氣象業務、服務等工作。

組織機構

高要區氣象局內設辦公室(人力資源股)、氣象災害防禦管理辦公室、站網管理股、預報股、發展改革與財務股5個職能股室;設立了氣象公共服務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避雷設施檢測所3個直屬單位;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防雷減災管理中心、人工影響天氣中心3個地方氣象機構。

主要職能

1.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要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申報;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災害作出初步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服務依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預警信號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開展各項氣象業務、服務工作。
3.管理本行政區域內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貫徹執行《廣東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防雷設施的設計、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定期檢測、雷電災害調查及事故鑑定等工作。
4.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象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其它職責

5.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廣東省氣象管理規定》和《廣東省防禦雷電災害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6.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區域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擔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公共氣象服務

決策服務
1、簡訊群發(細化簡訊群組,實現針對性發布)
2、公共氣象服務系統實現實時監控、資料分析、產品製作與發布、資料查詢統計等
多形式開展預報業務
1、多形式開展預報業務 2、多形式開展預報業務 3、氣候分析
4、重大災害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預報 5、短時臨近預報預警 6、農業氣象服務
7、環境氣象業務 8、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報 9、森林火險氣象預報 10、其他專項預報服務
專業專項預報
開展生物舒適度、農業氣象、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等專業、專項氣象服務工作;為企業做好預警服務,遇災害性天氣時,向負責人發布氣象信息;為供電部門提供分鎮強對流天氣預警服務。
目前定期發布的主要產品有:地質災害、森林火險、環境氣象、農業氣象、交通氣象、舒適度指數

氣象為農服務

建成了集農業氣象服務體系、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為一體的為農服務平台,並在高要區政府網站上設立農業氣象服務模組。
該平台主要根據農作物不同生長發育周期、天氣情況預測、歷史氣象數據統計資料、本地災害風險區劃、農業專家意見等相關信息進行綜合決策分析後,自動生成農事建議、農業天氣預報、農業災害預警等相關服務產品,構建高效、穩定、安全的為農服務平台,實現傳統農業氣象業務服務向現代農業氣象業務服務的轉變。

氣象服務目標

1、進一步建成適應需求、結構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進的現代氣象業務體系,加強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服務、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提高綜合防禦氣象災害能力。
2、建立與省、市對接的一體化突發事件預警發布平台,完善以預警信號為先導的部門聯動和社會回響機制,實現與各部門、各單位應急預案的有效對接,將災害的“被動應付”變成“主動防範”,“事後應急救援”變為“事前監測預警”,形成全社會防災減災的合力。
3、建立農業氣象災害監測站網、災害指標試驗基地、服務平台,提供更準確、更及時的農業氣象災害防禦服務,有效避免或減輕災害的不利影響。
4、提高氣象工作政府主導能力、公眾滿意度和氣象信息覆蓋面,全面提升氣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保障人民福祉安康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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