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
- 屬性:“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
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是“十四五”規劃《綱要》名詞。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是指採取一系列管理活動,針對鋼鐵、紡織、造紙、石化等高耗水工業和洗浴、洗車、高爾夫球場等高耗水服務業,通過對生產單位產品、創造單位產值、一定時期...
加強用水定額指標解讀與宣貫:充分利用報刊、網路、電視等各種媒體開展用水定額指標解讀和宣傳,向各行業協會、用水大戶等尤其是高耗水行業派發宣傳小冊子或舉辦專場宣講會,詳細解讀各項指標的意義、適用範圍、對用水戶的要求和影響等,結合《水法》以及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等相關法規,普及節水知識,提高民眾節水意識...
(二)月用水量達到有關規定標準的;(三)從事洗車、洗浴、游泳、水上娛樂等高耗水服務業的;(四)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計畫用水管理的。第十一條 計畫用水單位和個人應當根據用水定額和實際用水需求,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縣(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本年度用水情況,並申報下一年度用水計畫,...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共供水單位,應當根據年度用水計畫、用水總量控制指標、行業用水定額、水資源現狀以及用水單位的生活、生產經營需要,核定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用水單位或者公共供水非居民用水大戶的用水計畫。納入取水許可管理的用水單位應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核定用水計畫,未取得用水...
納入計畫用水管理的單位應當於每年12月底前向當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下一年度用水計畫申請,由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供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年度用水計畫、相應的用水定額、用水實際進行核定後,於次年1月底前將當年的用水指標下達到用水單位。未報送年度用水計畫申請或者用水計畫未獲批准而擅自...
第十一條 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省政府公布的行業綜合用水定額,結合本市實際,加強對行業綜合用水定額和單項用水定額的管理。第十二條 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年度用水計畫,結合行業綜合用水定額,下達用水單位節約用水的年、季、月度的用水計畫,並定期考核。第十三條 用水單位應當向市...
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並下達取用水指標。第九條 經批准的自備水源應當裝表計量,交納水資源費和自備井污水處理費,並納入計畫用水管理。第十條 市城市節約用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落實節水器具省級確認登記制度,負責市區節水器具市場、高耗水企業和特殊用水行業的監督檢查。第十一條 市...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水行政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水資源承載能力和科技進步等情況,按照職責分工定期對用水定額進行評估,每5年至少修訂一次。制定和修訂行業用水定額應當廣泛聽取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第十一條沒有省行業用水定額的,設區的市、自治州可以制定本行政區域行業用...
法律、法規對節約用水管理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五條 節約用水工作應當遵循統籌規劃與綜合利用、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全面推進與因地制宜、超額加價與節約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第六條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產業結構布局,應當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嚴格限制高耗水項目,...
第五條 節約用水遵循統一規劃、總量控制、定額用水、綜合利用、講究效益的原則。節約用水實行單位用戶和居民生活用戶分類管理。單位用戶實行計畫與定額相結合的用水管理;居民生活用戶逐步推行定額用水管理。第六條 城市發展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布局、產業結構調整以及城市建設應當充分考慮水資源承載能力,嚴格控制高耗水...
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委託市節約用水管理機構負責城市節約用水的具體管理工作。各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管理本轄區內的城市節約用水工作。第四條 本市優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工業和其它用水。對各行業和居民生活用水實行總量控制、定額管理和分類定價。嚴格限制高耗水產業的發展。第五條...
法律、法規對節約用水管理職責分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五條節約用水工作應當遵循統籌規劃與綜合利用、總量控制與定額管理、全面推進與因地制宜、超額加價與節約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第六條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產業結構布局,應當與水資源承載能力相適應,嚴格限制高耗水項目,積極...
強化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重點企業開展水平衡測試、用水績效評價及水效對標。推廣套用先進適用節水技術裝備,實施企業節水改造,推進企業內部用水梯級、循環利用,提高重複利用率。實施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工程,重點圍繞火電、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造紙、印染、食品等行業,創建一批工業廢水資源化利用示範企業。到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