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位次

高考位次

所謂位次就是指文史類或者理工類考生的高考成績在全省該科類考生中屬於哪個位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考位次
  • 提出:2001年
  • 提出人:專家阮吉鵬老師
  • 作用:填報志願的科學依據之一
提出,位次概念,排序標準,

提出

高考位次概念是高考志願填報指導專家阮吉鵬老師於2001年提出的一種全新概念,此後一直作為填報志願的科學依據之一,這種方法適合於考後出分、出分數段填報志願的省市。
由於教育部對各高校在各省的招生都規定了一定的名額,即招生計畫,因此考生根據自己在本省的位次情況,可以更精確、更科學地把握自己可以填報的學校。
我們知道每年高考試題的難易程度不同,錄取分數線都會發生高低變化,如果單純用分數來作為唯一的參考填報高考志願,肯定會有非常大的風險。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採用位次來作為填報依據,無疑是科學和合理的。但是這種方法只適合於考後出分填報志願的考生,對於考前填報志願和考後估計分數填報志願的學生來講,需要了解自己的高考水平在本區縣或者本省中的位次,才能夠使自己的志願填報得更加科學和合理。

位次概念

(1)位次不是名次,而是指考生成績和考生人數總和後的綜合排序;
(2)高考分數最高的考生位次為1;
(3)相同分數的考生名次相同,位次不同;
(4)位次主要適用於各省參加全國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按科類(如理工類、文史類)進行排序;
(5)保送生自主招生和藝術類、體育類招生等類別不適合用位次方法進行參考;
(6)位次主要有省市位次、區縣位次和學校位次,在做參考的時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和區縣位次為主;
(7)文史類考生按照文科位次進行排序,理工類考生按照理科位次進行排序。

排序標準

文科類考生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的科目順序逐個對分數進行排序;
理科類考生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的科目順序逐個對分數進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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