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教育體育局等部門關於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
縣教育體育局、縣委編辦、縣發展改革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計生局、縣殘聯《關於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的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7月7日
關於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的實施意見
縣教育體育局縣委編辦 縣發展改革局 縣民政局
縣財政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縣衛生計生局 縣殘聯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等部門關於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4〕43號)、《宜賓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體育局等部門關於特殊教育提升計畫(2014—2016年)實施意見的通知》(宜府辦發﹝2014﹞26號)精神,大力提升我縣特殊教育水平,切實保障殘疾人受教育權利,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全納教育,使每一個殘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適的教育。經過3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系,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進一步提升。建立政府投入為主、社會支持、全面覆蓋、通暢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各方參與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縣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其他殘疾人受教育機會明顯增加。
二、重點任務
(一)提高普及水平。多種形式安排所有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大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創造條件讓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
(二)加強條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確保特殊教育學校正常運轉。建立健全覆蓋全體殘疾學生的資助體系。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加強殘疾學生學習和生活無障礙設施建設。
(三)提升教育教學質量。落實視力、聽力、智力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方案。擴大特殊教育教師培養規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師培訓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師的專業化水平。深化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質量監測評價體系。
三、主要措施
(一)擴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規模。
建立以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送教上門為補充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做到全覆蓋、零拒絕,不斷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程度。
1.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學校的骨幹作用,逐年擴大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規模,增加招生類別。
2.深入推進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都要創造條件依法接收具有接受一定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加強普通學校內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無障礙設施、校本教材等建設,為殘疾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便利。總結推廣隨班就讀成功經驗,加強隨班就讀管理。
3.組織開展送教上門。研究制定全縣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管理實施辦法。縣教育體育局要統籌安排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教育資源,積極創造條件,制定有針對性的教育方案,為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等服務,開展合適的個別化教育,並將其納入學籍管理,保障他們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1.因地制宜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列入學前教育重大項目。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普通幼稚園開設殘疾兒童學前班。有條件的示範性幼稚園要積極開設殘疾兒童學前班,開展隨班就讀的實驗和探索。特殊教育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舉辦殘疾兒童附屬幼稚園(班)。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學前特殊教育機構。
2.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實際需要開設高中教育部(班),逐步擴大招收高中階段學生規模,努力使接受完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能夠繼續接受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招收殘疾學生。特殊教育學校高中階段教育應堅持以職業技能教育為主,為殘疾學生從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
(三)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1.切實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正常運轉。從2014年起,在義務教育階段將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單列,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要在3年內達到每年6000元,即2014年要達到4000元、2015年要達到5000元、2016年要達到6000元。隨班就讀、特教班和送教上門的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所需資金比照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由中央、省和市、縣級財政按比例分擔。
2.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針對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在落實義務教育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時,要優先保證殘疾學生。根據實際情況對殘疾學生提供交通費補助,納入本地校車服務方案統籌解決。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中等職業學校殘疾學生全部納入中等職業教育全面免學費範圍;普通高中殘疾學生全部納入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費範圍。
3.縣財政支持的殘疾人康復項目優先資助殘疾兒童。保障殘疾人就業培訓經費,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初級勞動技能教育。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彩票公益金繼續支持特殊教育發展。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4.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要進一步最佳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安排支持特殊教育發展的專項資金,切實加大對本地特殊教育經費的投入力度。支持承擔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較多的普通學校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配備基本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設備,為殘疾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便利;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配備必要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所需資金按照特殊教育學校隸屬關係,在同級財政的特殊教育發展專項資金中開支。
(四)加強特殊教育教師隊伍建設。
1.配齊配足特殊教育教師。結合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和寄宿制管理的實際需要,切實落實特殊教育學校開展正常教學和管理工作所需編制。加大特教師資補充和培養力度。
2.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要在解決好特殊教育學校轉崗教師較多、專業教師不足等問題的基礎上,將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特教津貼標準按照基本工資的15%標準落實。對在普通學校承擔殘疾學生隨班就讀教學和管理工作的教師,在績效考核中給予傾斜。要為送教上門教師和承擔“醫教結合”實驗的相關醫務人員提供適當的工作和交通經費,所需資金由縣級財政予以保障。
3.提升教師專業水平。貫徹落實特殊教育教師專業證書制度和教師專業標準,研究制定隨班就讀教師、送教上門教師和康復訓練人員等的崗位職責。教師職務(職稱)評聘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將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教師納入當地教師職務(職稱)評聘規劃。建立健全體現特殊教育教師職業特點,重師德、重教學實績的職稱評價機制。在中國小校和中職學校中從事特殊教育的教師競聘高一級專業技術崗位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到2016年,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和隨班就讀教師全員培訓率達到100%。
(五)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
1.豐富教育內容。積極實施課程改革,積極研發校本課程和校本教材。加強特殊教育的針對性,注重培養學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注重學生潛能開發和功能補償。增加必要的職業教育內容,強化生活技能和社會適應能力培養。
2.改革教育方法。加強個別化教育,增強教育的針對性與有效性。開展“醫教結合”實驗。探索建立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定期舉行交流活動制度,促進融合教育。以培養就業能力為導向,強化殘疾人職業學校專業特色,建好實習實訓基地,進一步加強對殘疾學生的就業指導。建立健全特殊教育學校定期委派教師巡迴指導隨班就讀工作制度,確保隨班就讀質量。
3.深入開展特殊教育研究。縣教研部門應配備專職特教教研人員,組織並指導特殊教育機構開展教育教學研究。
四、組織領導
(一)強化政府責任。各級政府要把特殊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事業總體規劃,統籌處理特殊教育與其他類型教育關係,動員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發展。進一步落實教育體育、發展改革、機構編制、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計生、殘聯等部門和社會團體發展特殊教育的職能和責任,在保障殘疾孩子入學、殘疾兒童少年篩查與治療、學校建設、經費投入、隊伍建設、校園周邊環境治理、殘疾人口統計等方面通力合作,各司其職,齊抓共管。
(二)科學制定規劃。在摸清殘疾兒童少年人數和特殊教育辦學現狀等情況基礎上,制訂特殊教育提升計畫,明確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畫的時間表、路線圖和任務書。
(三)加強督導檢查。教育督導部門要把特殊教育政策保障作為督導重點,加強對教師隊伍建設、經費投入、學生資助等方面的督導檢查。把特殊教育相關指標列入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評估工作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