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招收定向培養研究生暫行規定》在1988.11.18由國家教委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等學校招收定向培養研究生暫行規定
- 頒布時間:1988年11月18日
- 實施時間:1989年01月01日
- 頒布單位:國家教委
《高等學校招收定向培養研究生暫行規定》在1988.11.18由國家教委頒布。
《高等學校招收定向培養研究生暫行規定》在1988.11.18由國家教委頒布。第一條 在國家招生計畫內接收定向培養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和就業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擴大優秀在職生源,按照社會實際需要培養研究生的有力措施。為保...
普通高等學校定向招生、定向就業暫行規定,為了保證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地區和行業能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高等學校按國家招生計畫的一定比例實行“定向招生,定向就業”,為此制定本規定。第一章 定向範圍 第一條 國家教委、中央其他部門所屬高等學校可面向內蒙古、廣西、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九省...
定向研究生又稱定向培養研究生,指由國家按照計畫招收,在招生時通過契約形式明確其畢業後工作單位的研究生,其學習期間的培養費用按規定標準由國家向培養單位提供。單位範圍 國家重點企業(由國家教委會商有關部門確定)形式 第一,由用人單位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第二,從參加全國統考的...
高等學校培養研究生工作暫行條例(草案)是中國教育部 1963 年 4 月頒發試行。分總則、招生工作、培養工作、領導與管理、待遇與工作分配、研究院 6 章,共 30 條。提出研究生德、智、體幾方面的培養目標,要求研究生在業務上鞏固深入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本專業主要的科學發展趨勢,...
有國防定向就業招生和普通定向就業招生。歷史及現狀 誕生 普通高校可以把招生來源地區和畢業生就業適當結合起來,按國家招生計畫的一定比例列入“定向就業招生”.1989年原國家教委作出了《普通高等學校定向招生、定向就業的暫行規定》,明確指出:為了保證工作環境比較艱苦的地區和行業能得到一定數量的畢業生,高等學校按國家...
根據2009年11月26日教育部“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會議”精神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工作的意見》(教高〔2010〕1號)“支援高校可向相關部門申請定向培養博士、碩士研究生單獨招生指標,用於受援高校現有師資隊伍的培養”的規定,...
新中國成立後,百廢待興,全國掀起了經濟建設的高潮,國家非常重視各類人才的培養。1951年頒布《關於改革學制的決定》,規定“大學和專門學院設立研究生部,修業年限為三年以上,招收大學和專門學院畢業生和同等學歷者,與中國科學院及其他研究機構配合,培養高等學校的師資和科學研究人才”。這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
為推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協調發展,促進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規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相關規定和精神,現就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關要求...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執行。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
教育部通知 教育部關於做好2012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學[2011]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有關省(市)科委(科技幹部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解放軍總政治部幹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單位:一、深入推進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創新研究生招生體制機制 ...
第一條為加強對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
第十九條 研究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鑑定,要以《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為主要依據,採取個人小結、師生民主評議等形式進行。第二十條 學分規定:(一)研究生在本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學習中,獲得的學分為基本學分,不在本專業培養方案中選修的課程學習,獲得的學分為非基本學分。非基本學分只能在修滿基本...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免試,是指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必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複試;本辦法所稱推薦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按規定對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遴選,確認其免初試資格並向招生單位推薦;本辦法所稱接收,是指招生單位對報考本單位的具有...
第一條 為使我省各級各類學歷教育招生計畫管理工作規範化,促進我省學歷教育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招生計畫管理檔案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訂本辦法。第二條 各級各類學歷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專升本、成人高等教育、五年一貫制高職教育、普通中等專業教育和成人中等專業教育共七類。第三條...
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暫行工作條例(草案),簡稱“高教六十條”。1961 年 9 月中共中央批准試行。分總則、教學工作、生產勞動、研究生培養工作、科學研究工作、教師和學生、物質設備和生活管理、思想政治工作、領導制度和行政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等 10 章,共 60 條。規定:高等學校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執行教育為無...
委培生在學期間和畢業後享受與國家任務內的相同的待遇、學歷證書。委託培養和國家任務生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培養費用的來源和畢業分配的辦法不同。委託培養培養經費由委託單位提供,畢業之後回委託單位工作;國家任務招收的,其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其中定向生按契約規定畢業後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根據國家教育委員會1987年...
②定向研究生 a.定向培養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時即通過契約形式明確其畢業後工作單位的研究生,其學習期間的培養費用按規定標準由國家向培養單位提供。b.凡屬研究生國家招生計畫服務範圍的用人單位,即高等學校,以基礎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國家重點企業(由國家教委會商有關部門確定),由財政撥款的文化、醫藥衛生等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