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烈日,讓不少頂著酷暑工作的民眾苦不堪言,在此背景下,有人提議:與其給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不如給一線工人,特別是在炎炎烈日下工作的工人放“高溫假”。目前,在中國“高溫假”多由各地方和單位視具體情況自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並無“高溫假”這一說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溫假
- 定義:因為炎熱而放的假期
- 放假時間:各地方和單位視具體情況自定
- 實施時間:2007年6月1日
- 支持方:教授唐堯
- 反對方:一些工程行業的人士
- 溫度:超過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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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入夏之後,中國各地大都飽受高溫天氣之苦,江漢南部、江南大部、華南大部、貴州東部、重慶中西部等地區的白天溫度常常都超過了35℃、局地方超過了40℃。
面對不斷發出的高溫預警信號,有人提議面對高溫天氣,儘管應該發高溫補貼,但最有效的辦法是全民放高溫假,或者叫做全民暑假——與其給職工發放高溫補貼,不如給一線工人,特別是在炎炎烈日下工作的工人放“高溫假”。
條件
中國到2013年還沒有對“高溫假”有統一法律規定,因此也沒有對“高溫假”放假條件的統一說法,是否放“高溫假”由各單位視具體情況自定。
有網友建議依照《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中對高溫補貼的實施條件來放“高溫假”。《重慶市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於2007年6月1日開始實施,這是目前國內較完善的一部相關領域地方法規。
根據該辦法,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不含40℃)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則為強度高溫天氣。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除按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外,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
此外,也有人建議高溫假可以規定,凡最高溫度達到35℃以上、白天平均溫度在32℃以上的天氣,企業可以給工作在一線的工人全天侯的放假。每人每年可以享受10至30天的高溫假。高溫假只給一線工人和辦公室沒有安裝空調的企事業單位職工,辦公室安裝空調的領導可自動申請放棄高溫假。對放棄高溫假者,可給予一定的高溫補助。
爭議
支持方
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教授唐堯建議將高溫假寫進《勞動法》。他認為,《勞動法》的宗旨就是要保護勞動者的權益,而勞動環境,尤其是特殊工作環境下勞動者健康的保護是勞動者權益保護的重要內容,所以高溫作業有必要寫進《勞動法》。許多人對此都表示贊同。認為天氣最熱的時候不過一星期,放假對於單位也不會有太大損失。
反對方
一些工程行業的人士表示高溫放假對他們這樣的企業來說執行起來有一定難度。因為每個工程都有協定,企業必須信守和履行契約。高溫放假會影響工期,企業就要違約,放不放假不是這些企業自身可以決定的。 不過一些人也表示,即使不能放假,至少可以在作息時間上稍微調整一下。對於無法放假的企業,則可以給員工以相應的補貼
專家意見
標準各自定
筆者了解到,儘管早在上世紀60年代,我國就制定出台了《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但由於沒有統一標準,導致一些地區高溫津貼發放標準不一,有的地區則至今未出台“高溫費”實施細則。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多為6月至9月。
勞動保障專家周斌則提出可以借鑑國外某大型企業的操作方法:“企業可將員工職位分成四類,露天工作崗位、非露天有熱源崗位、非露天常溫崗位、非露天有製冷設備崗位。員工獲得的補貼也相對合理。”
各地高溫補貼
看了上海的高溫津貼相關政策,我們再來了解一下各地高溫費的情況。據悉,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執行高溫作業人員津貼的省份中,江蘇每月津貼200元、浙江和湖南高溫作業人員每月津貼160元。
※ 北京
露天作業人員不低於120元/月;33℃以上(含33℃)室內作業人員不低於90元/月。
※ 廣東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15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00元/月。
※ 浙江省寧波市
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
※ 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12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0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80元/月。
※ 河南:
35℃下露天工作並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1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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