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淳縣科學技術局
- 地點:江蘇省南京市高淳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戰略、政策、措施,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2、組織申報國家、省、市級各類科技發展計畫項目,對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的實施情況定期檢查、指導、分析、匯總,按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3、組織實施高新技術、農業和社會發展等領域科技進步重點工作;組織實施縣科技發展計畫項目,加強科技項目論證、篩選、審定、實施、檢查、驗收等管理;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管理全縣科技經費。
4、加強科技創新及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加強對全縣各類科技園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的協調、培育和服務;負責協調上級部門對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重點新產品等進行認定,並做好相關指導工作。
5、統籌規劃產學研結合工作,牽頭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高校、科研院所與地方科技合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聯繫在寧高校、科研院所的有關工作。
6、組織制定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工作和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7、負責全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農業適用技術的試驗、示範;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建設和節能減排技術推廣套用,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發展。
8、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負責全縣科技統計監測工作;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承擔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9、研究擬訂推進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和建議,指導重點研發機構、產業技術平台、科技公共服務平台等科技基礎設施的建設,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推進全縣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10、協調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歸口組織申報民營科技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
11、研究全縣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促進科技人才充分發揮作用的相關政策建議;參與科技人才管理和縣科技拔尖人才、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加強對鎮科技工作的指導、檢查及鎮科技助理隊伍建設。
內設科室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組織起草全縣科技發展的檔案規定;負責文電處理、財務、資產管理、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及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局依法行政和機關規章制度的制定、實施;協助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科技人員創新創業計畫;參與縣科技拔尖人才、技術帶頭人等的選拔、培養工作;負責科技擁軍和縣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
(2)高新技術產業科(掛“產學研合作科”牌子)
組織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和建議;組織申報和實施高新技術領域各級各類科技發展計畫項目,承辦科技投入和科技經費管理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以及高新技術產品、重點新產品等認定的組織、協調、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孵化器的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的培育與管理;參與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工作;擬訂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發展規劃及政策;負責產學研合作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高校、科研院所與地方科技合作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服務,擬訂科技成果登記、評價、鑑定、保密、推廣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際科技合作和對外交流計畫;負責全縣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科技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
(3)城鄉科技發展科
統籌城鄉發展,指導農業、社會事業和涉農工業科技進步工作;負責全縣科教興農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申報和實施農業和社會事業領域各級各類科技發展計畫項目;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節能減排、醫療衛生、公共安全等社會發展科技試點、示範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重大科技項目及星火計畫項目;負責農業新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試驗、示範及推廣,開展科技培訓;指導農業科技載體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培育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和示範基地;組織協調科技幫促工作;負責對鎮科技工作的指導、檢查,加強科技助理隊伍建設;牽頭負責全縣科普工作,承擔縣科普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工作。
(4)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科(掛“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科”牌子)
擬訂全縣智慧財產權工作發展規劃、計畫;指導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工作和專利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人才培訓、宣傳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專利技術轉化項目;負責全縣專利統計、分析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務平台、院士工作站組建和服務工作;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發展政策,指導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5)生產力促進中心
科技信息收集、整理和提供利用。
(6)地震辦公室(地震台)
防震減災行政管理和地震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