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5年12月至1993年9月,任
德陽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書記員;
1993年9月至1997年2月,任德陽市市中區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7年2月至1999年4月,任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1999年4月至2004年5月,任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執行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4年5月至2006年8月,任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任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員;
2007年9月至2009年9月,任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立案庭庭長、審判員;
2009年9月至2012年3月,任德陽市旌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政治處主任、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2年3月至2012年4月,任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副處長;
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任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副處長、審判員;
2013年4月至2016年9月,任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處長、審判員;
2016年9月至2017年10月,任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審判員;
2017年10月至2021年11月9日,任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審判員。
人物事件
2021年4月26日,四川省紀委監委訊息,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審判員高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德陽市紀委監委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德陽市監委指定管轄,德陽市羅江區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德陽市紀委監委駐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組對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執行局副局長、執行庭庭長高正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經德陽市監委指定管轄,德陽市羅江區監委對高正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監察調查。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德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高正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