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獨董

高校獨董

高校獨董是指上市公司董事會聘請擁有高校學術背景的人成為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高校獨董已成為上市公司董事會的時髦之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獨董
  • 企業:上市公司
  • 人群:高校人員
  • 時間:2001年
事件起源,數據比例,政府通知,事件評論,

事件起源

自2001年A股實施獨立董事制度以來,從北大、清華到普通地方高校,數以千計的高校人員先後走上上市公司獨董崗位。其中既有院士、校長、院長、系主任、學科帶頭人,也有普通的教授、副教授、講師;他們少則兼任一兩家獨董,多的達五六家,年收入高的超百萬元。
最近身兼四家上市公司獨董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宋常,因為涉嫌內幕交易、短線交易,被證監會決定立案調查,再度把這個群體推到了風口浪尖。
2015年四季度以來,教育部掀起高校獨董問題監管風暴,潤和軟體、華信國際、豫金剛石等多家上市公司的高校獨董春節前後集中辭職。
繼官員獨董集體辭職後,在上市公司獨董中占比極高的高校獨董,也開啟了密集的離職潮。春節前後,幾十家上市公司接連發布公告,宣布公司高校系獨董辭職。短短3個多月,已有超過300名高校獨董集中離職。

數據比例

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12月2日,A股上市公司中共設定獨董職位近9000個,其中,有近3000位獨董是由高校在任或曾任教授兼任的,占比接近1/3。
在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名單中,每3個就約有1個出自高校的教師行列,比例遠遠高於官員獨董。

政府通知

其實,早在2010年教育部就向部屬高校下發《直屬高校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十不準”》,明確指出,“不準違反規定在校內外經濟實體中兼職或兼職取酬,以及從事有償中介活動。”而此次教育部下發的《通知》要求更為具體和嚴格,要求對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含已退休和不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休手續的幹部在企業兼職情況摸底排查和糾正。

事件評論

本來,如果“高校獨董”有能力有精力,自己教書育人的本職對得起學生,對得起學校的那份薪水,在講課之餘,即使兼再多的獨董,或也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然而現在,講課如何不得而知,至少獨董,就是個問題,如一位資深企業管理人士所說,“即使這些獨董本身具有管理企業的專業知識儲備,但平時並不直接參與公司治理,與管理層信息不對稱,況且理論知識與實踐始終有一定程度的差異,最終只是成為知識型‘花瓶’,無法真的實踐監督的職責。”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院長張學勇曾分析高校獨董倍受青睞的原因:第一,大學教授是高級知識分子,有利於提升公司形象。第二,大學教授一般有自己的專業,或者在財務法律方面,或者在工科某個領域有專長,給上市公司的經營、業務發展、戰略決策提供一定的諮詢服務,更有利於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
不可否認的是,大量高校獨董的背後也隱藏著利益輸送的空間,比如在招生過程中因受賄千萬元被查處的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就曾擔任7家公司的獨立董事,這些企業經營內容涉及網路技術、交通、數碼科技、商業銀行、基金管理等多個領域。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分析稱,從高校系統來看,有一些高校的領導幹部利用權力影響力擔任上市公司獨董,在任職期間並沒有履行獨董的職責和義務。同時,由於社會兼職影響工作。其實,切斷獨董最重要的是生怕領導幹部利用權力影響進行利益輸送。有一些企業請高校領導幹部擔任獨董,是看中他手中的權力和個人影響力,希望抬高企業的聲譽,這給腐敗留下了操作空間。
莊德水指出,“高校獨董”密集辭職正是當前加強監督執紀的體現。這次是專項檢查,教育部動真格,用問責方式層層傳導壓力,誰違反規定兼職取酬,都要受到相應懲處。不僅受到免職或撤職處分,更重要的是還要受到相應的黨紀處分。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中組部的《意見》還是教育部的《通知》,著重整治的都是黨員領導幹部這個群體,對於沒有行政職務的普通教師並沒有作出規定,所以在這一輪請辭潮中以高校的領導幹部為主,一些普通教師辭去獨董職務也是出於對未來行政晉升等因素的考慮。莊德水認為,如果教育主管部門或者高校本身能夠出台更加清晰具體的管理要求,將更有助於明確界限,加強監管。
莊德水指出,從國外的經驗來看,公立學校是用公務員的管理方式管理教師,私立學校利用校內大學章程及契約來管理教師。對教師在外兼職的時間、行業、工作類型都有相應規定。一般有兩條原則,一是時間限制原則,要求兼職的工作不能影響正常工作;二是不能發生利益衝突,不能因為兼職而做出有損大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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