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學貸款

高校助學貸款

高校助學貸款是由高校經辦,金融機構發放;生源地信用貸款則是由縣(市、區)資助機構經辦,由國家開發銀行發放。

定義,制度,項目,社會支持,存在問題,協調發展,

定義

中國設立並實施了包括國家獎學金、助學金、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在內的高校貧困大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解決貧困大學生入學後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問題。同時,中國高校也開設了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幫助貧困學子順利入學。
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

制度

“高校助學貸款應實行‘誠信號’制度,這樣既能保證銀行的資金回收,又能強化學生的誠信意識。”全國人大代表、齊齊哈爾大學校長唱江華建議進一步完善高校助學貸款制度,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水平。

項目

國家開發銀行啟動西藏高校助學貸款工作,向西藏大學、西藏藏醫學院和西藏民族學院等三所高校的首批2000多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1000萬元的助學貸款。

社會支持

教育部門、金融部門等聯合推出的針對有資格但家庭資金匱乏、不能使之完成大學學業的大學生進行資金幫助,使其能夠順利的通過大學高等教育,為社會輸出套用型人才的,以此進行的助學資助方式以學生就讀期間無利息工作若干年內低利率的形式進行的銀行貸款。
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髮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存在問題

但是,過去有的這些助學形式還不能完全覆蓋所有經濟困難家庭,因為入學前交不起學費、生活費而自行輟學的情形,每年在中國仍時有發生。另手續繁瑣,需要在鄉鎮縣三級蓋章且是由學生帶資料到相應的的部門蓋章。
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共同負擔。

協調發展

教育部還希望各地有關部門協調和督促商業銀行嚴格履行投標承諾和與各高校簽訂的助學貸款合作協定,及時受理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貸款申請;對已受理的貸款申請,要及時審查,符合規定條件的要及時發放;對已簽訂的貸款契約,要依法履行契約,及時足額發放貸款;堅決杜絕擅自停止發放、減少發放貸款的現象;要進一步加強貸後管理,努力降低違約率,確保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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