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國(張家界市政協原副主席)

高建國(張家界市政協原副主席)

高建國,男,土家族,1958年4月生,湖南慈利人,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5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函授本科學歷。曾任張家界市政協副主席。

2015年12月3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建國
  • 國籍:中國
  • 民族:土家族
  • 出生地:湖南慈利
  • 出生日期:1958年4月
  • 畢業院校:中央黨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5.12-1976.09慈利縣江埡公社皮家埡水庫管理所工作
1976.09-1978.07常德農校農機專業中專學習
1978.07-1980.02慈利縣江埡公社農機站工作
1980.02-1986.09慈利縣農機局工作,1984.03任監理站副站長,1984.11任農機公司經理
1986.09-1988.01慈利縣江埡區組織委員
1988.01-1988.12慈利縣城關鎮黨委副書記
1988.12-1991.03大庸市武陵源區索溪鎮黨委副書記、鎮長,1989.06任黨委書記
1991.03-1994.04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副處長、黨委委員,1992.12任黨委副書記、常務副處長(其間:1988.09-1991.06參加湖南省委黨校函授大專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1993.02-1993.07參加國防科大系統工程研究班學習)
1994.04-1998.07慈利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其中:1994.08-1996.12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在職碩士研究生課程班經濟系市場經濟專業學習)
1998.07-2001.08張家界市鄉鎮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2000.02-2001.01參加湖南省委黨校第21期中青班學習)
2001.08-2012.12張家界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2.12-2015.04張家界市政協副主席
第六屆市政協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4月22日,據三湘風紀網訊息,張家界市政協副主席高建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5月25日,張家界市政協六屆十四次常委會議通過,根據中共張家界市委的提名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經市政協六屆十四次常委會議協商決定,免去高建國第六屆市政協副主席職務、撤銷其第六屆市政協委員資格。免去高建國第六屆市政協副主席的職務,將報請市政協第六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備案確認。

依法雙開

2015年12月3日,經湖南省紀委立案審查並報經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對高建國嚴重違紀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高建國在擔任張家界市國土資源局長、政協副主席等職務期間,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隱瞞、歪曲事實真相,利用職權,違反規定為其女兒謀取公職及職務;嚴重違反廉潔紀律,以他人名義投資入股礦山企業,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和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高建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本應廉潔用權,遵紀守法,卻理想信念喪失,以權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高建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高建國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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