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HC(高度關注物質)

SVHC

高度關注物質一般指本詞條

對於滿足REACH第57條規定的物質通常被認為是一種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對於此類SVHC的物質,並且滿足以下條件,按照REACH第7條第(2)款的要求需要進行通告:REACH檢測,今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將根據情況逐步增加SVHC清單中的物質。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度關注物質
  • 外文名:SVHC-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 來源於:歐盟REACH法規
  • :高度關注物質
SVHC簡介,候選清單,相關要求,通報條件,管控現狀,觀點一,觀點二,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信息,第四批,第五批,第六批,第七批,第八批,第九批,第十批,第十一批,第十二批,第十三批,第十四批,第十五批,第十六批,第十七批,如何應對,通知,

SVHC簡介

SVHC,即高度關注物質,來源於歐盟REACH法規。根據REACH法規第57條款,SVHC按照以下標準來確定。非常高的關注度物質的物質,危害嚴重的後果。滿足條件的物質,可被放置在一個列表。該清單的SVHC首次發表於2008年10月28日和2016年6月20日最後更新。此列表被稱為候選名單中所有的物質加入由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SVHC可能有非常嚴重的,或在某些情況下,不可逆的對人,對環境的影響,因此其授權的原因。
a)按照歐盟指令67/548/EEC被分類為1類及2類的致癌物質、致畸變物質和生殖毒性物質。該指令將於近期被歐盟1272/2008/EC(《化學物質及混合物的分類、標籤及包裝》,即CLP法規)取代,在新法規中分類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質。
b)按照REACH法規附屬檔案XⅢ確定的持久、生物累積、有毒物質(PBT)和強持久強生物累積物質(vPvB)。
c)其它有實際案例證明對人類及環境有嚴重危害影響的物質(如內分泌干擾素)。

候選清單

確定程式
根據REACH法規第58條款,SVHC將由成員國執法機構和歐洲化學品管理局(代表歐盟委員會),依據上述提到的SVHC判定標準來進行確認。這些機構需要按照REACH法規規定提交提案,隨後提案將進行公開評議。公開評議結束後,歐盟成員國委員會將參考評議結果,經過研究討論確定最終哪些物質會被確認為SVHC。由ECHA決定是否將這些物質納入所謂的“候選清單”。候選清單中的物質有可能會進一步納入授權清單(即REACH法規附錄XIV)。
候選清單更新
自2008年10月28日,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首次公布第一批SVHC候選清單,截至2014年12月30日,SVHC候選清單物質已更新12次。目前正式公布的候選清單中包含161項SVHC物質,包括多種無機物和有機物,套用遍布各個行業。
□ SVHC第一批清單(15項)於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二批清單(13項)於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2012年6月18日,ECHA將第二批SVHC清單中索引號為650-017-00-8的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Al-RCF)和氧化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單中範圍更廣的Al-RCF和ZrAl-RCF條目下,由此第二批SVHC清單由15項減少為13項。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醯胺被列入SVHC清單(屬第二批清單)
□ SVHC第三批清單(8項)於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單(8項)於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單(7項)於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單(20項)於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七批清單(13項)於2012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八批清單(54項)於2012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九批清單(6項)於2013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批清單(7項)於2013年12月16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一批清單(4項)於2014年6月16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二批清單 (6項)於2014年12月17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三批清單 (2項)於2015年06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四批清單(5項)於2015年12月17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五批清單(1項)於2016年0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六批清單(4項)於2017年01月12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七批清單(1項)於2017年07月7日正式公布生效
SVHC第十八批清單(8項)於2018年01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截至2018年01月15日,SVHC清單已增加到183種。

相關要求

簡介
根據REACH法規的條款規定,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且該物質的質量分數和/或出口量達到一定要求,將觸發企業相關責任。
SVHC通報
根據REACH法規第7.2條款的規定,當物品中含有SVHC候選清單中的物質質量分數超過0.1%,並且該物質每年進入歐盟超過1噸/年/公司,則該物品的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向歐盟化學品管理局進行通報。
當然,某些特定情況下可以豁免通報:
1)根據法規第7.3條款,如果生產商或進口商在物品正常的或合理的可預期情況下使用(包括廢棄處置等)能提供措施確保含有的SVHC物質不會暴露於人類或環境,則不需要履行歐盟REACH法規第7.2款的責任,但應給物品的接受者提供適當的指導說明。
2)該物質已經為該用途完成註冊。
對於2010年12月1日前被納入SVHC候選清單的物質,必須在2011年6月1日之前完成通報;對於2010年12月1日之後被納入候選清單的物質,必須在被納入清單後的6個月內完成通報。

通報條件

(1)該物質存在物品中的濃度大於0.1%(重量比W/W);
(2)每個製造商或進口商每年製造或者進口的物品中該物質的總量超過1噸;
(3)該物質作為此項用途尚未被註冊過。
然而,在正常合理以及可預見的使用和處置條件下,如果製造商或進口商可排除該物質對人體或環境造成暴露的可能性,那則無需進行通告。正如在REACH第7條第(7)款中所規定的那樣,關於高度關注的物質(SVHC)的通告,最遲不能晚於該物質被列入須經許可才能允許使用的候選物質名單後6個月內進行提交,該條款從2011年6月1日開始執行。對於物品中含有列入候選物質名單的物質的相關信息應該在該物質被納入候選名單後,由該物品的供應商直接提交給該物品的接收方(REACH法規第33條)。當有物質被確定為符合第57’條的標準,該候選物質名單將會不斷進行更新。
信息傳遞
根據REACH法規第31條款及附屬檔案Ⅱ的規定,當混合物中含有候選清單中的SVHC,在非氣體混合物中的含量超過0.1%(質量分數)或在非氣體混合物中含量超過0.2%(體積分數)時,必須提供SDS。
根據REACH法規第33條款的規定,當物品含有候選清單中的SVHC含量超過0.1%(質量分數)時,如接受方提出要求,應在45天內提供保證安全使用的足夠信息。

管控現狀

目前歐盟成員國在複雜物品中如何適用0.1%的SVHC閾值問題上尚未達成一致,主要分為以下兩種觀點。在這兩種觀點上,物品中SVHC濃度的計算方式存在顯著差異,很大程度上影響是否會觸發企業的相關責任與義務(表1)。

觀點一

觀點一是基於ECHA在2011年4月發布的指南,根據指南解釋,對於複雜物品,0.1%的閾值濃度適用於SVHC在整體物品中的濃度。目前,包括英國、愛爾蘭在內的大多數成員國也持相同觀點。
物品的判定
根據REACH法規第3(3)條款,物品的定義是某一產品在生產過程中被賦予了一定的形狀、外觀或設計,與其化學成分相比,其形狀、外觀或設計在更大程度上決定了其功能。因此,物品通常可理解為一個由一種或多種物質或混合物組成,具有一定的形狀、外觀或設計的產品。根據REACH法規對物品的定義,物品的形狀、外觀或設計是在生產過程獲得的。指南指出,物品的生產過程也包括了將若干個零部件(零部件本身也滿足物品的定義)組裝成一個複雜物品(例如筆記本電腦)的過程。因此,對於一個自身滿足物品定義的零部件,在經過組裝以後,將不再視為一個物品,而視為組裝後產品的一部分。
一套物件
指南中同時提到了一套物件的概念。根據指南解釋,如果多個物品只是放在一起出售,並沒有經過特定的生產過程,應視為一套物件。一套物件中的若干個物品可以單獨使用(如各種烹飪用具);放在一起使用(如攜帶型的電動工具中包含工具、電池和充電器);或者組裝成一個產品後再使用(如組合家具)。
對於一套物件,0.1%的閾值應分別適用於SVHC在該套物件中所有物品中的濃度,即應分別計算其中的所有物品中的SVHC含量。
如何區分一個複雜物品和一套物件
一套物品不等於一個複雜物品。一套物件和一個複雜物品都可能包含若干個符合相關定義的物品,兩者的區別在於產品投放市場的形式。如果產品投放市場時並未由製造商完成組裝,而由消費者使用時再進行組裝,那么該產品應視為一套物件。如果該產品投放市場時,已經由製造商完成了組裝,那么該產品應視為一個複雜物品。例如帶有杯蓋的杯子,如果投放市場時製造商已將杯蓋和杯子組裝在一起,並且通過鉸鏈等方式永久性固定,那么杯子和杯蓋應視成一個複雜物品;如果投放市場時,杯子和蓋子並未進行組裝或者杯蓋是可以移除的(如螺旋蓋),那么杯子和杯蓋則視為一組物品。

觀點二

觀點二由6個歐盟成員國(包括丹麥、奧地利、比利時、德國、法國、瑞典)和挪威提出。根據指南,目前上述國家對於觀點一的管控方式存在異議。上述國家認為複雜物品中的任何滿足物品定義的零部件都應調查其中的SVHC含量,即0.1%的SVHC閾值適用於任何滿足定義的物品,無論其是單獨出售還是經過組裝後出售。
"Once an Article - Always an Article"
在2010年10月舉行的CARACAL會議上,丹麥代表6個成員國提交檔案就在複雜物品中如何套用SVHC的閾值提出了"Once an Article - Always an Article"的觀點,即SVHC的閾值要求應適用於任何滿足物品定義的產品。無論尺寸大小如何;其組裝過程由製造商還是消費者完成,0.1%的閾值應適用於任何滿足物品定義的產品。例如滑鼠中包含滾軸、底座、PCB、螺釘等滿足物品定義的小物品,在判定SVHC相關責任時,應分別計算SVHC在這些小物品中的含量。
2011年5月-8月,比利時、法國、瑞典和德國陸續發布檔案表明其支持"Once an Article - Always an Article"的觀點。
複雜物品的調查方法
2011年8月德國REACH-CLP Helpdesk發布了基於"Once an Article - Always an Article"觀點下履行物品通報及信息傳遞義務的相關檔案。該檔案重點分析了複雜物品如何判斷SVHC的義務。在大多數情況下,根據定義很容易區分出一款產品中的物品部件。然而某些特殊情況下,很難區分產品中的物品、物質或混合物,其判定標準取決於其生產過程。例如,絕緣電纜由兩種材料組成,包括外層PVC線皮以及內層銅線。如果其外層PVC線皮是將塑膠鎔化後直接噴在銅線上,那么PVC線皮則不能視為一個物品。在調查絕緣電纜中的SVHC含量時,應以線纜整體計算SVHC的濃度。
另外,一些電子產品中含有許多組成複雜的組件,實際操作時這些組件很難進一步拆解。例如,PCB包含多種材料和零部件,其中很多滿足物品定義的小部件無法通過機械手段區分。在REACH執法時是否會調查這些小部件,上述成員國暫未形成統一的規定。根據德國官方檔案,對於無法進一步拆分的組件(如PCB),比較有效的方式是對材料進行區分,按照不同材料風險性分別進行管控。例如,PCB上的塑膠部分可通過化學消解處理後進行分析。
根據瑞典化學品管理局的回覆,瑞典目前的執法重點放在那些消費者廣泛使用的產品,其中可明確區分的組件應單獨進行調查。未來的執法計畫可能會對組件中的小部件進行深入調查。

第一批

高關注物質(SVHC第1批)
歐盟2008年6月18日公布REACH中第一批面向公眾的SVHC調查物質,共16種物質。後經修訂去除環十二烷剩下15種高度關注物質.
序 號
物 質
EC
CAS
1
蒽Anthracene
204-371-1
120-12-7
2
4,4’-二氨基二苯基甲烷
(4,4'Diaminodiphenylmethane)
202-974-4
101-77-9
3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Dibutyl phthalate)
201-557-4
84-74-2
4
氯化鈷 Cobalt dichloride)
231-589-4
7646-79-9
5
五氧化二砷 (Diarsenic pentaoxide)
215-116-9
1303-28-2
6
三氧化二砷 (diarsenic trioxide)
215-481-4
1327-53-3
7
二水(合)重鉻酸鈉 (Sodium dichromate)
234-190-3
7789-12-0 10588-01-9
8
二甲苯麝香
(5-tert-butyl-2,4,6-trinitro- m-xylene(musk xylene))
201-329-4
81-15-2
9
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醇)酯 Bis(2- ethyl hexylphthalateDEHP)
204-211-0
117-81-7
10
六溴環十二烷 及其非對映異構體
(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and
all major diastereoisomers identified
(α–HBCDD, β-HBCDD, γ- HBCDD))
247-148-4

221-695-9
25637-99-4 及 3194-55-6
(134237-51-7, 134237-50-6, 134237-52-8)
11
C10-13 短鏈氯化石蠟
(Alkanes,C10-13,chloro(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287-476-5
85535-84-8
12
三丁基氧化錫 Bis tributyltin) oxide)
200-268-0
56-35-9
13
砷酸氫鉛Lead hydrogen arsenate)
232-064-2
7784-40-9
14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Benzyl butyl phthalate
201-622-7
85-68-7
15
三乙基砷酸酯 Triethyl
arsenate)
427-700-2
15606-95-8
Anthracene
蒽C14H10
帶有淡藍色螢光的白色片狀晶體。不溶於水、難溶於乙醇和乙醚,較易溶於熱苯。
用於製造蒽醌和染料等。主要用於製造染料中間體蒽醌及單寧,用於蒽醌生產,也用作殺蟲劑、殺
菌劑、汽油阻凝劑等。高純蒽用於製取單晶蒽,用在閃爍計數器上。
4,4'- Diaminodiphenylmethane
4,4’-二氨基二苯甲烷C13H14N2
從水中析出者為白色片狀或針狀結晶,從苯中析出者為片狀結晶。微溶於冷水,易溶於乙醇、乙
醚和苯。
染料原料,生產偶氮染料;硫化劑及硫化促進劑,用於聚氨基甲酸酯橡膠及其他合成橡膠;樹脂
固化劑,用於環氧樹脂,其性能與間苯二胺相似;耐熱聚合物及多異氰酸酯的單體;有機合成中間體,
生產緩蝕劑、聚醯胺;鎢的檢測試劑等。
在空氣中易氧化,顏色變深,本品有毒,對肝臟有毒害作用。
Dibutyl phthalate
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C16H22O4
無色液體。不溶於水,溶於乙醇、乙醚等有機溶劑。
是塑膠、合成橡膠、人造革等的常用增塑劑。也是香料的溶劑和固定劑,又可作衛生害蟲驅避劑,
但作用比鄰苯二甲酸二甲酯差。
Cobalt dichloride
氯化鈷一般用作矽膠乾燥劑的吸濕指示劑,矽膠中加一定量的氯化鈷,可指示矽膠的吸濕程度。
也可用於電鍍工業,玻璃和陶瓷的著色劑、油漆催乾劑,製造鈷催化劑,製造隱顯墨水,還可用作飼
料添加劑。
CoCl2·6H2O 分子量237.93
性狀 粉紅色到紅色單斜晶繫結晶體。密度1.924g/cm3。熔點86℃。微潮解。在空溫下穩
定,遇熱變成藍色.在潮濕空氣中冷卻後又變為紅色。易溶於水、醇、醚、丙酮和甘油。失去結
晶水變為藍色粉末的無水物。
套用領域 儀器製造中用作生產氣壓計、比重計、乾濕指示劑等。陶瓷工業用作著色劑。塗
料工業用於製造油漆催乾劑。畜牧業中用於配置複合飼料。釀造工業用作啤酒泡沫穩定劑。國防
工業用於製造毒氣罩。化學反應中用作催化劑。分折化學中用於點滴分析鋅,單倍體育種,此外,
還用於製造隱顯墨水、氯化鈷試紙,變色矽膠等。還用作氨的吸收劑。
Diarsenic pentoxide
五氧化二砷;砷酐;砷酸酐
As2O5
白色無定形固體。極易溶於水,溶於乙醇。用於製藥物、殺蟲劑、金屬焊接劑、有色金屬玻
璃,染料、還用於印刷。有劇毒。在315℃分解成三氧化二砷和氧。在空氣中潮解。
Diarsenic trioxide
三氧化二砷;亞砷酐;砒霜;白砒;亞砷酸酐
As2O3
用於玻璃工業玻璃的去氧劑和高溫澄清劑和製備藥物、殺蟲劑、除草劑、用於浸洗羊毛,提鍊金屬
砷,製造砷合金和製備半導體。也用於生產含砷農藥。還可用作物品防腐劑、鍋爐防垢劑、化學分析試劑。
此外,用於陶撓、搪瓷、塗料、皮革保存劑、染料等工業中。有劇毒。沉澱出的氫氧化鐵與微經灼燒的
氧化鎂混合物可作解毒劑。
Sodium dichromate, dihydrate
Na2Cr2O7·2H2O
橙紅色單斜棱晶體或針狀晶體。極易溶於水。
供鞣革、電鍍、制鉻顏料、制火柴,並用作酶染劑、氧化劑等。
用於製造鉻酸酐、重鉻酸鉀、鹼式硫酸鉻、鉻黃,木質素磺酸鹽等。用作鞣革劑,製造苯胺染料染色
時的氧化劑,硫化還原染料染色時的後處理劑,酸性媒介染料染色時的媒染劑。醫藥工業中,用於生產胺
苯碸、苯佐卡因、葉酸、雷佛奴爾等。還用於鍍鋅後鈍化處理和金屬表面處理,生產鹼性湖藍染料,糖精,
合成樟腦,合成纖維,合成香料。
強的氧化劑。
5-tert-butyl-2,4,6-trinitro-m-xylene
(musk xylene)
2,4,6-三硝基-5-叔丁基間二甲苯(二甲苯麝香)C12H15N3O6
CH3
H C C CH3 3
H C 3 CH3
NO2
NO2
O2N
淡黃色針狀晶體,具有強烈的麝香氣味。
是一種人造麝香,用於化妝品香精和皂用香精的定香劑。
Bis (2-ethyl(hexyl)phthalate) (DEHP)
鄰苯二甲酸雙(2-乙基己酯)C24H38O4
COO
COO
CH
C H
C2H5
C2H5
(CH2)3CH3
(CH2)3CH3
無色無臭液體。不溶於水,溶於乙醇、乙醚、礦物油等。
是聚氯乙烯和氯乙烯共聚物的優良增塑劑。
Hexabromocyclododecane (HBCDD)
六溴環十二烷C12H18Br6
白色結晶。有兩種異構體,低溶點型熔點為167-168℃,高熔點型為195-196℃。對熱和紫外光和穩
定性好。
用作添加型阻燃劑,用於聚苯慚烯泡沫塑膠、聚丙烯以及滌綸、腈綸、丙綸等織物作阻燃整理劑。
Alkanes, C10-13, chloro
(Short Chain Chlorinated Paraffins)
短鏈氯化石蠟(C10-13)
按含氯量可分為:42%、48%、50-52%、65-70%四種。前三者淡黃色粘稠液體,後者為黃色粘稠液
體。42%、48%、50~52%三種可代替部分主要增塑劑,不僅降低成本,而且使製品具有阻燃性,相容
性也好。廣泛使用在電纜中,也可用於制水管、地板、薄膜、人造革、塑膠製品和日用品等。65~70%
主要用作阻燃劑,與三氧化二銻混合使用於聚乙烯、聚苯乙烯等中。
Bis(tributyltin)oxide
((CH3CH2CH2CH2)3Sn)2O
無色液體。不溶於水,溶於一般有機溶劑。
農業上用作殺菌劑,殺菌性強,毒性較低。在木材、造紙、紡織、粉刷等工業用作防護劑。
也用作聚合反應中的催化劑。
無腐蝕性。與酸性物起化學反應。不能與酸性化學藥劑混合適用。
Lead hydrogen arsenate
砷酸氫鉛 PbHAsO4
19 世紀末問世的著名砷酸鹽殺蟲劑,以砷酸與氧化鉛作用製取。對害蟲為胃毒作用,用於防治咀嚼式
口器的害蟲。曾為廣泛使用的殺蟲劑,由於有機合成殺蟲劑的興起。已逐漸被有機殺蟲劑取代,不再使用。
Triethyl arsenate
三乙基砷酸酯
(C2H5)3AsO4
Benzyl butyl phthalate
鄰苯二甲酸丁苄酯C19H20O4
主要用作增塑劑。具有很強的溶解能力,與聚氯乙烯樹脂、乙酸乙烯樹脂、聚苯乙烯、硝酸
纖維素的互溶性較好,具有良好的耐污染性,塑化速度快,填充劑容量大,耐水和耐油抽出。可
作主增塑劑使用。常與其他增塑劑配合,用於含大量填充劑的塑膠地板、裝飾材料、瓦楞板等。
該品用於製造薄膜、板材和管材,可獲得具有優良透明性和光滑表面的製品,還用於壓延法制泡
沫人造革
目前國內能夠從事REACH-SVHC檢測的機構很多,但是價格參差不齊,大多數價格便宜的機構又不具備CNAS-CHB證書,
目前價格與證書都具備的機構很少。中小企業目前普遍都傾向採取中測SVHC方法進行測試。

第二批

高關注物質(SVHC第2批)
2010年1月13日,歐洲化學品署(ECHA)確認14種物質被歸入REACH法規授權候選清單中。
這14個物質包括:
五種蒽油,
主要用於製造如蒽和炭黑等物質。
高溫瀝青,煤焦油,
主要用於工業套用電極的生產中。特定種類的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和氧化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2,4-二硝基甲苯,
用於生產聚氨酯軟泡沫的原料,甲苯二異氰酸酯。該物質也用於生產炸藥的塗膠-塑化介質。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作為硝化棉,纖維素醚,聚丙烯酸和聚醋酸乳液的一種增塑劑,並可與其他增塑劑結合作為一種膠凝助劑,廣泛用於塑膠,油漆,粘合劑,炸藥原料和指甲油。
鉻酸鉛,
用於生產顏料和染料,以及鉬鉻紅(CI顏料紅104)和鉛鉻黃(CI顏料黃34),都可作為顏料或塗層劑,用於工業和海洋塗料油漆塗料產品或水漆中。
三(2 -氯乙基)磷酸酯,
主要用於在丙烯酸樹脂,聚氨酯,聚氯乙烯和其他聚合物中,作為一種增塑劑添加劑和具有阻燃特性的粘度調節劑。
另一種物質,丙烯醯胺,同樣被ECHA成員國委員會確認為高關注度物質(SVHC)。然而,歐洲常設法院院長已下令,應當暫停把丙烯醯胺歸入候選物質清單,並最終歸入REACH法規附屬檔案十四,直到對案例T-1/10R中臨時豁免的訴訟終止。
德國提議了十四種物質中的八個物質,法國三個,歐盟委員會、奧地利、荷蘭以及西班牙各一個。這一決定使候選清單中的物質一共增加到29個。
瑞旭技術專家提醒企業,一旦物質被列入授權物質候選清單,就意味著供應鏈上信息傳遞的義務就已經開始啟動,廣大對歐出口企業應及早做好檢測等各方面的應對工作,方能符合REACH法規的要求,保證貿易的順利進行。
丙烯醯胺雖然被確定為高關注度物質,卻暫時未被列入授權候選清單。
最新動態: 歐盟ECHA 2010年3月30日恢復 丙烯醯胺 列入第二批高關注物質清單
此後SVHCII 變成15種了。
15個物質的詳細清單如下:
物質名稱
CAS號
常見用途
蒽油
90640-80-5
橡膠製品,橡膠油,輪胎
蒽油,蒽糊,輕油
91995-17-4
蒽油,蒽糊,蒽餾分
91995-15-2
蒽油,含蒽量少
90640-82-7
蒽油,蒽糊
90640-81-6
高溫煤焦油瀝青
65996-93-2
用於塗料、塑膠、橡膠
丙烯醯胺
79-06-1
絮凝劑,膠黏劑,土壤改良劑,造紙助劑,纖維改性與樹脂加工劑
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
工業絕熱、密封、防腐材料;電熱裝置絕緣、隔熱材料;儀器設備、電熱元件的絕緣和隔熱材料;汽車行業隔熱材料
氧化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
-
2,4-二硝基甲苯
121-14-2
製造染料中間體,炸藥,油漆,塗料
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84-69-5
樹脂和橡膠的增塑劑,廣泛用於塑膠、橡膠、油漆及潤滑油、乳化劑等工業中
鉻酸鉛
7758-97-6
可用作黃色顏料、氧化劑和火柴成分,油性合成樹脂塗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顏料,色紙、橡膠和塑膠製品的著色劑
鉬鉻紅(C.I.顏料紅104)
12656-85-8
用於塗料,油墨和塑膠製品的著色
鉛鉻黃(C.I.顏料黃34)
1344-37-2
用於製造塗料、油墨、色漿、文教用品、塑膠、塑粉、橡膠、油彩顏料等著色
磷酸三(2-氯乙基)酯
115-96-8
阻燃劑、阻燃性增塑劑、金屬萃取劑、潤滑油、汽油添加劑,以及聚醯亞胺加工改性劑
REACH法規從2007.6.1實施以來,依憑其強大的背景以及完善可行的管控措施,在全球影響廣泛。隨著REACH的推進,REACH法規內容不斷完善,同時,違反REACH面臨的處罰管控也愈加詳細和完備。

第三批

高關注物質(SVHC第3批)
2010年 6月18日,ECHA正式將第三批包含8項物質的SVHC列入候選清單提案,涉及物質為:
1. 硼酸Boric acid
2. 無水四硼酸鈉Disodium tetraborate, anhydrous
3. 七水合四硼酸鈉Tetraboron disodium heptaoxide, hydrate
4. 鉻酸鈉Sodium chromate
5. 鉻酸鉀Potassium chromate
6. 重鉻酸銨Ammonium dichromate
7. 重鉻酸鉀Potassium dichromate
8. 三氯乙烯Trichloroethylene
第3批SVHC潛在用途
6 月18 日,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在其官網上,正式公布了第三批SVHC 候選清單,即
此前與成員國委員會(MSCs)達成共識的8 種化學物質。
1 三氯乙烯
金屬零部件的清洗與脫脂/膠粘劑中的溶劑/合成有機氯和氟化合物的中間體
2 硼酸
大量套用在生物殺蟲劑和防腐劑,個人護理產品,食品添加劑,玻璃,陶瓷,橡膠,化肥,阻燃劑,油漆,工業油,制動液,焊接產品,電影顯影劑等行業
3 無水四硼酸鈉和七水合四硼酸鈉
大量套用在在玻璃和玻璃纖維,陶瓷,清潔劑和清潔劑,個人護理產品,工業油,冶金,粘合劑,阻燃劑,生物殺滅劑,化肥等行業
4鉻酸鈉
實驗室(分析試劑)/生產其它的鉻酸鹽化合物
5鉻酸鉀
金屬表面處理和用作塗層/生產化學試劑/紡織品的製造/陶瓷染色劑/皮革的鞣製與敷料/色素和墨水的生產/實驗室(分析試劑)/生產煙花、煙火
6重鉻酸銨
氧化劑/實驗室(分析試劑)/(陰極射線管)螢幕感光/紡織品的製造/金屬表面處理/皮革的鞣製
7 重鉻酸鉀

信息

金屬零部件的清洗與脫脂/鉻金屬製造/生產化學試劑/實驗室(分析試劑)/實驗室玻璃器皿的清洗劑/皮革的鞣製/紡織品的製造/照相平版/木材防腐處理/冷卻系統緩蝕劑
至此,歐盟Reach SVHC高關注物質種類數量正式從原來30項增加到38項。
ECHA徵求兩種高關注度物質的信息 2010年5月12日訊息,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正在公開徵求兩種高關注度物質的使用和釋放信息,分別是:2,4-二硝基甲苯(-2,4-dinitrotoluene)和鉻酸鉛(lead chromate)。這些信息有助於ECHA判斷它們是否應該進行授權。
ECHA目前收集了這兩種物質在歐洲市場上最新的供應情況信息,以及2010年1月需授權物質候選列表上所有相關物質的使用、排放和暴露情況。
對上述兩種物質的信息收集,截止日期為2010年5月28日。
連結:
兩項最新關注物質
★2,4-二硝基甲苯: 廣泛用於有機合成,用於染料、油漆、塗料的製備,也是生產炸藥的主要原料,使用2,4-二硝基甲苯的工廠排放的廢水廢氣是主要污染源,貯運過程中的翻車、泄漏、容器破裂等事故,是又一污染源。
具有一定的化學活性,受熱可分解,水體中的二硝基甲本可發生水解。被二硝基甲苯污染的水體略帶苦的金屬味,呈淡黃色。對水生生物有毒害作用,濃度達10mg/L時,可造成魚類及水生物的死亡;極易燃、易爆,事故現場有苦杏仁味。有劇毒。具有致癌性。
該物質對環境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積作用。
★鉻酸鉛:可用作黃色顏料、氧化劑和火柴成分等。用作油性合成樹脂塗料、印刷油墨、水彩和油彩的顏料,色紙、橡膠和塑膠製品的著色劑。

第四批

高關注物質(SVHC第4批)
2010年12月1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署(ECHA)公布了SVHC第四批清單(8項),詳細如下:
1、硫酸鈷 Cobalt(II) sulphate
2、硝酸鈷 Cobalt(II) dinitrate
3、碳酸鈷 Cobalt(II) carbonate
4、醋酸鈷 Cobalt(II) diacetate
5、乙二醇單甲醚 2-Methoxyethanol
6、乙二醇單乙醚 2-Ethoxyethanol
7、三氧化鉻 Chromium trioxide
8、鉻酸及其低聚物產生的酸類:鉻酸 Chromic acid
重鉻酸 Dichromic acid
鉻酸及重鉻酸的低聚物
第4批SVHC潛在用途
1、硫酸鈷 Cobalt(II) sulphate (EC No.233-334-2,CAS No.10124-43-3)
用於陶瓷釉料和油漆催乾劑,也用於電鍍、鹼性電池、生產含鈷顏料和其它鈷產品,還用於催化劑、分析試劑、飼料添加劑、輪胎膠粘劑、立德粉添加劑。
2、硝酸鈷 Cobalt(II) dinitrate (EC No.233-402-1,CAS No.10141-05-6)
用作顏料、催化劑及用於陶瓷工業。還用於表面處理和電池。
3、碳酸鈷 Cobalt(II) carbonate (EC No.208-169-4,CAS No.513-79-1)
主要用於催化劑製造,也有少量用於飼料添加劑、顏料及其他化學品的製造,以及用作底釉膠粘劑。
4、醋酸鈷 Cobalt(II) diacetate (EC No.200-755-8,CAS No.71-48-7)
主要用於催化劑製造,少量用於表面處理、合金、顏料、橡膠膠粘劑和飼料添加劑。
5、乙二醇單甲醚 2-Methoxyethanol (EC No.203-713-7,CAS No.109-86-4)
主要用於溶劑、化學品中間體,燃料工業用作添加劑,紡織工業用於染色助劑。
6、乙二醇單乙醚 2-Ethoxyethanol (EC No.203-804-1,CAS No.110-80-5)
主要用作溶劑、化學品中間體。可用作硝基賽璐珞、假漆、天然和合成樹脂等的溶劑,還可用於皮革著色劑、乳化液穩定劑、油漆稀釋劑、脫漆劑和紡織纖維的染色劑等。還是生產乙酸酯的中間體。
7、三氧化鉻 Chromium trioxide (EC No.215-607-8,CAS No.1333-82-0)
主要用於金屬表面處理和水生性木材的防腐。少量用於染料、催化劑、清潔劑的製造,以及用作氧化劑。
8、鉻酸及其低聚物產生的酸類:
鉻酸 Chromic acid (EC No.231-801-5,CAS No.7738-94-5)
重鉻酸 Dichromic acid (EC No.236-881-5,CAS No.13530-68-2)
鉻酸及重鉻酸的低聚物
鉻酸溶於水時產生這些酸類及其低聚物,用途等同於鉻酸。

第五批

高關注物質(SVHC第5批)
2011 年6 月20 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將7 項新增物質正式納入REACH 第五批需授權使用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候選清單,同時修訂第一批SVHC 物質——二氯化鈷的危害性。二氯化鈷在第一批SVHC中被列為致癌性物質,此次將其修改為致癌性和生殖毒性物質。
相關信息
編號
物質名稱(中文)
物質名稱(英文)
EC No.
CAS No.
SVHC關注物質清單用途
1
乙二醇乙醚醋酸酯
Ethylene glycol monoethyl ether acetate(CAC), Cellusolve acetate
203-839-2
111-15-9
塗料、油漆中的溶劑;化工中間體;塑膠和橡膠塗料
2
鉻酸鍶
strontium chromate (1,2-Benzenedic )
232-142-6
7789-6-2
電鍍鉻;顏料和金屬緩蝕劑;PVC 著色劑
3
1,2-苯二酸-二(C7- 11 支鏈與直鏈)烷基(醇)酯
arboxylic acid,di-(C7-11 )-branched and linear alkyl esters
271-084-6
68515-42-4
塑膠、密封劑和膠粘劑中的增塑劑
4
聯氨
Hydrazine;Hydr azine base;Diamine;H ydrazine anhydrous
206-114-9
7803-57-8、 302-01-2
合成用於化學發泡劑、油漆、油墨、染料的肼類衍生物;聚合塗料和膠粘劑的單體;在玻璃和塑膠上沉積金屬過程中的還原劑
5
1--2-吡咯烷酮
1-Methyl-2-pyr rolidinone
212-828-1
872-50-4
PVC 紡紗劑;金屬和木材塗層;電子原件清洗劑等
6
1,2,3-三氯丙烷
1,2,3-trichlor opropane (1,2-Benzenedic)
202-486-1
96-18-4
生產有機氯溶劑的中間體;聚合物和橡膠生產中的交聯劑等
7
1,2-苯二酸-二(C6-8支鏈)烷基酯(富 C7)
arboxylic acid, di-(C7-11)-bra nched and linear alkyl esters
276-158-1
71888-89-6
塑膠、印刷油墨、密封劑和膠粘劑中的增塑劑

第六批

高關注物質(SVHC第6批)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新提議二十種高關注度物質(SVHC)
2011年8月29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提案,建議將20種化學品列為高度關注物質(SHVC)。此次提議物質的檔案數量超過了6個月前的最後一次公布的兩倍。在這20種化學品中,19種物質被提議列為SVHC的原因是它們具有致癌性和/或生殖毒性,可能對人類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同時,根據REACH法規第57(f) 條款,另一種物質也需要受到高度關注,因為它可能擾亂人體的內分泌系統,並且對環境潛在嚴重危害。其中兩項物質——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和氧化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被列為SVHC的建議之前已經提交,並且於2010年1月被列入了候選清單,但這兩項物質的定義過於狹窄,不能覆蓋目前歐洲市場上所有類型的耐火陶瓷纖維的成份構成,因此此次對這兩種纖維提出更廣泛的定義,意圖概括歐盟市場上使用的所有類型的耐火陶瓷纖維。相關利益方提出意見的截止日期是2011年10月13日;下一步是將這些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其後含有這些物質的混合物和物品需要標註物質的識別信息(以及安全使用信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計畫於2011年底對SVHC候選清單進行正式修改。
相關信息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SVHC特性
可能用途
鉻酸鉻
246-356-2
24613-89-6
Art. 57(a),致癌
主要套用於航空航天使用的金屬表面處理,以及鋼鐵和鋁材塗料
氫氧化鉻酸鋅鉀
234-329-8
11103-86-9
Art. 57(a),致癌
主要套用於航空航天使用的塗料,以及鋼鐵和鋁卷材塗料和車輛塗料
鋅黃(C.I.顏料黃 36)
256-418-0
49663-84-5
Art. 57(a),致癌
主要套用於車輛塗料和航空航天使用的塗料
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RCF)
-
-
Art. 57(a),致癌
耐火陶瓷纖維用於高溫隔熱,幾乎完全套用於工業(工業窯爐和設備的隔熱,汽車和飛機/航空太空飛行器材),和防火(建築和工業加工設備)
氧化鋯矽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RCF)
-
-
Art. 57(a),致癌
耐火陶瓷纖維用於高溫隔熱,幾乎完全套用於工業(工業窯爐和設備的隔熱,汽車和飛機/航空太空飛行器材),和防火(建築和工業加工設備)
甲醛苯胺共聚物
500-036-1
25214-70-4
Art. 57(a),致癌
主要用於製造其他物質。次要用途是作為環氧樹脂硬化劑,例如用於生產管道和模具,以及用於膠粘劑的生產
鄰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DMEP)
204-212-6
117-82-8
Art. 57 (c),生殖毒性
ECHA尚未收到過就此鄰苯二甲酸酯的註冊信息。此物質在歐盟生產或進口數量>1噸/年。主要用途是作為增塑劑套用在在高分子材料和塗料,油漆和清漆,包括印刷油墨當中
鄰甲氧基苯胺
201-963-1
90-04-0
Art. 57(a),致癌
主要用於製造紋身顏料,以及紙,聚合物和鋁箔的著色染料
對特辛基苯酚
205-426-2
140-66-9
Art. 57 (f),同等關注度
主要用於製造聚合物前體和聚氧乙烯醚。同時用作粘合劑,塗料,油墨和橡膠製品中的成分
1,2-二氯乙烷
203-458-1
107-06-2
Art. 57(a),致癌
主要用於製造其他物質。次要用途為在化學和製藥工業用作溶劑
二乙二醇二甲醚
203-924-4
111-96-6
Art. 57 (c),生殖毒性
作為反應溶劑廣泛套用。也用作電池電解液溶劑,並可能用作密封劑,膠粘劑,燃料和汽車護理產品
砷酸
231-901-9
7778-39-4
Art. 57(a),致癌
主要用於去除熔融狀態陶瓷玻璃中的氣泡和層壓印刷電路板的生產
砷酸鈣
231-904-5
7778-44-1
Art. 57(a),致癌
進口的砷酸鈣被用於銅,鉛和一些貴金屬的生產的複雜原材料中。主要用作銅冶煉中的沉澱劑和用於製造三氧化二砷。但是大部分的砷酸鈣被作為廢物丟棄
砷酸鉛
222-979-5
3687-31-8
Art. 57(a) & (c), 致癌&生殖毒性
進口的砷酸鉛被用於銅,鉛和一些貴金屬的生產的複雜原材料中。原材料中的砷酸鉛會在冶金細化過程中轉化為砷酸鈣和三氧化二砷。大部分的鈣砷酸會被作為廢物丟棄,而三氧化二砷會得到進一步的套用
N,N-二甲基乙醯胺
204-826-4
127-19-5
Art. 57 (c),生殖毒性
主要用作溶劑,套用於服裝及其他套用纖維的生產。也用作試劑,套用於工業塗料,聚醯亞胺薄膜,脫漆劑和油墨去除劑
4,4’-亞甲基雙-2-氯苯胺(MOCA)
202-918-9
101-14-4
Art. 57(a),致癌
作為固化劑,套用於樹脂和聚合物產品的生產,也用於製造其他物質。該物質可能進一步用於建築和藝術中
酚酞
201-004-7
77-09-8
Art. 57(a),致癌
主要用作實驗室劑(pH指示劑溶液),套用於pH試紙生產及藥用產品的生產
疊氮化鉛
236-542-1
13424-46-9
Art. 57 (c),生殖毒性
主要用作引爆劑和擴爆劑,套用於在民用和軍事用途的雷管生產,也用作和煙火裝置的引爆劑
2,4,6-三硝基苯二酚鉛
239-290-0
15245-44-0
Art. 57 (c),生殖毒性
主要用於小口徑步槍彈藥的底漆。其他常見的套用于軍用煙火彈藥,火藥起爆驅動裝置和民用雷管
苦味酸鉛
229-335-2
6477-64-1
Art. 57 (c),生殖毒性
ECHA尚未收到過就此物質的註冊信息。苦味酸鉛與疊氮化鉛,2,4,6-三硝基苯二酚鉛同屬爆炸性物質,此三物質可能同時少量套用於雷管混合物當中

第七批

SVHC
候選清單(13個高度關注物質)- 於2012年6月18日採納
物質名稱
CAS No.
EC No.
分類
紡織品與鞋類行業中可能的套用
三乙二醇二甲醚 (TEGDME; triglyme)
112-49-2
203-977-3
R, Cat. 1B
·潤滑劑和添加劑
·一般不常用於紡織品及鞋類行業
乙二醇二甲醚(EGDME)
110-71-4
203-794-9
R, Cat. 1B
·用於柔印凹版水溶性油墨的成分
·玻璃清洗劑
·一般不常用於紡織品及鞋類行業
4,4’-二(二甲氨基)-4’’-甲氨基三苯甲醇*
561-41-1
209-218-25
C, Cat. 1B
·C.I.溶劑紫8
·用於油墨和染料
4,4’-二(二甲氨基)二苯甲酮(米氏酮)
90-94-8
202-027-5
C, Cat. 1B
·生產三苯基甲烷染料的中間體,例如:C.I.鹼性黃2,C.I.溶劑黃34,C.I.鹼性紫3。
·用作染料和顏料的添加劑
C.I.鹼性紫3*
548-62-9
208-953-6
C, Cat. 1B
·用於應刷油墨
·用於木材、絲綢和紙張的染料
·用於聚丙烯腈纖維的染色
C.I.鹼性紫26 *
2580-56-5
219-943-6
C, Cat. 1B
·用於印刷油墨、油漆和顏料
·用於紡織、塑膠、紙張和木材染色
三氧化二硼
1303-86-2
215-125-8
R, Cat. 1B
·用於油漆和塗料
·用於紡織染色和後處理
甲醯胺
75-12-7
200-842-0
R, Cat. 1B
·用於生產合成皮革和油墨的溶劑
·生產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的副產品
甲基磺酸鉛
17570-76-2
401-750-5
R, Cat. 1A
·用於電鍍
·一般不常用於紡織品及鞋類行業
N,N,N',N'-四甲基-4,4'- 二氨基二苯甲烷(米氏鹼)
101-61-1
202-959-2
C, Cat. 1B
·生產染料和顏料的中間體,例如:C.I.鹼性黃2,C.I.鹼性橙14, C.I.溶劑黃34
C.I. 溶劑藍4 *
6786-83-0
229-851-8
C, Cat. 1B
·用作油墨和染料
·用作羽毛、塑膠和木材染色
TGIC:1,3,5-三(環氧乙基甲基)-1,3,5-三嗪-2,4,6-(1H,3H,5H)-三酮
2451-62-9
219-514-3
M, Cat. 1B
主要用作聚酯粉末交聯劑
·金屬表面處理塗層
·樹脂和塗層固化劑
·用作絲網印刷、粘合劑、塑膠穩定劑
β-TGIC: 1,3,5-三[(2S 和 2R)-2,3-環氧丙基]-1,3,5-三嗪-2,4,6-(1H,3H,5H)-三酮
59653-74-6
423-400-0
M, Cat. 1B
* 被提議例如候選清單是基於這些物質中含有致癌成分米氏酮 (EC No.:202-027-5) 或 /和米氏鹼 (EC No.: 202-959-2)的重量≥0.1%的情況下作考慮的。

第八批

SVHC清單(54項)
第八批SVHC清單(54項)於2012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相關信息
物質名稱
CAS No.
EC No.
分類
紡織品與鞋類行業中可能的套用
C.I.顏料黃41
8012-00-8
232-382-1
生殖毒性
油漆、塗層、玻璃陶瓷製品
2-甲氧基-5-甲基苯胺
120-71-8
204-419-1
致癌性
中間體、染料合成
全氟十一烷酸
2058-94-8
218-165-4
vPvB
油漆、紙張、皮革和紡織品等
甲基六氫苯酐、4-甲基六氫苯酐、甲基六氫化鄰苯二甲酸酐、3-甲基六氫苯二甲酯酐,包括這4種物質左旋、右旋單體以及相應物質所有左、右旋的組合
25550-51-0, 19438-60-9, 48122-14-1, 57110-29-9
247-094-1, 243-072-0, 256-356-4, 260-566-1
同等關注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危害
樹脂、橡膠、聚合物
六氫鄰苯二甲酸酐,包括該物質的左旋、右旋單體以及所有左、右旋的組合(順環己烷-1,2-二羧酸酐)
85-42-7, 13149-00-3, 14166-21-3
201-604-9, 236-086-3, 238-009-9
同等關注物質-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危害
中間體、樹脂改性劑和環氧樹脂固化劑
二丁基錫(DBT)
683-18-1
211-670-0
生殖毒性
氟硼酸鉛
13814-96-5
237-486-0
生殖毒性
電鍍、焊接和分析試劑
硝酸鉛
10099-74-8
233-245-9
生殖毒性
染料、鞣革和顏料
矽酸鉛
11120-22-2
234-363-3
生殖毒性
玻璃搪瓷製品
4-苯偶氮苯胺
60-09-3
200-453-6
致癌性
鈦酸鉛鋯
12626-81-2
235-727-4
生殖毒性
光學產品、電子產品、電子陶瓷零件
黃丹(氧化鉛)
1317-36-8
215-267-0
生殖毒性
玻璃製品、陶瓷、顏料、橡膠
鄰甲基苯胺
95-53-4
202-429-0
致癌性
染料中間體
3-乙基-2-甲基-2-(3-甲基丁基)惡唑烷
143860-04-2
421-150-7
生殖毒性
橡膠製品
含有鉛的矽酸和鋇鹽1:1的物質(鉛的濃度在通用限制濃度之上而具有了生殖毒性
該物質在CLP法規附屬檔案Ⅵ中的索引號為082-001-00-6(摻雜鉛的矽酸鋇)
68784-75-8
272-271-5
生殖毒性
玻璃製品
鹼式碳酸鉛
1319-46-6
215-290-6
生殖毒性
油漆、塗料、油墨和塑膠製品
呋喃
110-00-9
203-727-3
致癌性
溶劑、有機合成
N,N-二甲基甲醯胺
68-12-2
200-679-5
生殖毒性
聚氨酯合成革、印刷電路板、聚丙烯腈
對特辛基苯酚乙氧基醚,包括物質、UVCB物質、聚合物和同系物
-
(-)
同等關注物質-可能對環境有嚴重危害
油漆、油墨、紙張、膠水、紡織品
分支或線性的壬基酚,包括含有9個碳烷基鏈的所有獨立的同分異構體和所有含有線性或分支9個碳烷基鏈的UVCB物質
-
(-)
同等關注物質-可能對環境有嚴重危害
油漆、油墨、紙張、膠水、紡織品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
838-88-0
212-658-8
致癌性
染料中間體
硫酸二乙酯
64-67-5
200-589-6
致癌性、致突變性
生產染料、聚合物
硫酸二甲酯
77-78-1
201-058-1
致癌性
生產染料、聚合物
鹼式硫酸鉛
12036-76-9
234-853-7
生殖毒性
塑膠製品
鈦酸鉛
12060-00-3
235-038-9
生殖毒性
半導體、塗料、電子陶瓷濾波器
鹼式乙酸鉛
51404-69-4
257-175-3
生殖毒性
油漆、塗層、脫漆劑和稀釋劑
二鹽基鄰苯二甲酸鉛
69011-06-9
273-688-5
生殖毒性
塑膠製品
十溴聯苯醚(DecaBDE)
1163-19-5
214-604-9
PBT、vPvB
阻燃劑
N-甲基乙醯胺
79-16-3
201-182-6
生殖毒性
染料中間體
二硝丁酚(地樂酚)
88-85-7
201-861-7
生殖毒性
塑膠製品
乙二醇二乙醚
629-14-1
211-076-1
生殖毒性
油漆、油墨、中間體
三鹽基硫酸鉛(三鹼式硫酸鉛)
12202-17-4
235-380-9
生殖毒性
顏料、塑膠製品及電池
鄰苯二甲酸正戊基異戊基酯
776297-69-9
-
生殖毒性
增塑劑
雙(十八酸基)二氧代三鉛
12578-12-0
235-702-8
生殖毒性
塑膠製品
四乙基鉛
78-00-2
201-075-4
生殖毒性
染料添加劑
氧化鉛與硫酸鉛的複合物
12065-90-6
235-067-7
生殖毒性
塑膠製品、電池
全氟十三酸
72629-94-8
276-745-2
vPvB
油漆、紙張、紡織品及皮革等
全氟十二烷酸
307-55-1
206-203-2
vPvB
油漆、紙張、皮革及紡織品等
全氟代十四酸
376-06-7
206-803-4
vPvB
油漆、紙張、皮革和紡織品等
溴代正丙烷
106-94-5
203-445-0
生殖毒性
藥物、染料、香料、中間體
甲氧基乙酸
625-45-6
210-894-6
生殖毒性
中間體
2,4-二氨基甲苯
95-80-7
202-453-1
致癌性
染料、醫藥中間體及其他有機合成
環氧丙烷
75-56-9
200-879-2
致癌性、致突變性
中間體
二鹼式亞磷酸鉛(磷酸氧化鉛)
12141-20-7
235-252-2
生殖毒性
塑膠的穩定劑
鄰氨基偶氮甲苯
97-56-3
202-591-2
致癌性
染料中間體
支鏈和直鏈1,2-苯二羧二戊酯
84777-06-0
284-032-2
生殖毒性
增塑劑
4,4'-二氨基二苯醚
101-80-4
202-977-0
致癌性、致突變性
染料中間體、樹脂合成
四氧化三鉛
1314-41-6
215-235-6
生殖毒性
玻璃製品、陶瓷、顏料和橡膠
4-氨基聯苯
92-67-1
202-177-1
致癌性
染料和農藥中間體
鄰苯二甲酸二異戊酯(DIPP)
605-50-5
210-088-4
生殖毒性
增塑劑
C16-18-脂肪酸鉛鹽
91031-62-8
292-966-7
生殖毒性
塑膠製品
偶氮二甲醯胺
123-77-3
204-650-8
同等關注物質-可能對環境有嚴重危害
聚合物、膠水、墨水
二鹼式亞硫酸鉛(亞硫酸鉛(II)
62229-08-7
263-467-1
生殖毒性
玻璃搪瓷製品
氨基氰鉛(2+)鹽(1:1)
20837-86-9
244-073-9
生殖毒性
防鏽

第九批

SVHC清單(6 項)
第九批SVHC清單(6 項)於2013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赫爾辛基6月20日訊息,ECHA成員國委員會(MSC)達成一致共識,確定6種物質作為高關注度物質,加入到授權候選清單中。目前REACH法規授權候選清單上物質已增加至144種,合計9批。
通過調查公眾諮詢期收到的評論,並結合物質符合REACH法規57條危害性的證明檔案,成員國委員會(MSC)達成一致意見,將6種物質加入授權候選清單中。同時,MSC也認為4個物質UV-350,UV-327,UV-328,UV-320不應列為SVHC,這些物質先前因其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或持久、生物累積性和有毒特性而被提議為SVHC,但因交叉參照和證據權重方法套用的複雜性,仍需要專家對物質的特性做進一步的確認。
物質名稱
CAS No.
EC No.
分類
紡織品與鞋類行業中可能的套用
7440-43-9
231-152-8
致癌性1B類,會對人類引起嚴重影響的等效物質
· 用於電池電極的生產
·用作防腐蝕塗層
·用於催化劑、合金和太陽能電池的生產
·用作顏料
·作為塑膠和聚合物的穩定劑
十五代氟辛酸銨鹽(全氟辛酸胺)
3825-26-1
223-320-4
生殖毒性
·用於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膠的生產
·用於不粘廚具生產中的乳化劑
全氟辛酸(PFOA)
335-67-1
206-397-9
生殖毒性1B類,PBT
·用於含氟聚合物和氟橡膠的生產
·用於不粘廚具生產中的乳化劑
鄰苯二甲酸二正戊酯 (DPP)
131-18-0
205-017-9
生殖毒性
·用作PVC中的塑化劑
4-壬基(支鏈與直鏈)苯酚乙基醚
-
(-)
同等關注物質
·用於採礦
·用於洗滌劑的製造
·用於油漆、塗料和清漆
·用於皮革和紡織品的加工
氧化鎘
1306-19-0
215-146-2
致癌性,會對人類引起嚴重影響的等效物質
·用於電池電極的生產
·通過電鍍、產生防腐蝕塗層
·用於玻璃、合金和光電子器件的生產
·用於催化劑、顏料盒陶瓷釉料的生產
·用於增強聚合物的抗熱性
縮寫詞:
PBT:持久性, 生物積累性和毒性的物質;
vPvB:高持久性,高生物積累性的物質;
C:致癌; M:致突變;
R:生殖毒性;Cat.:類別

第十批

SVHC清單(7項)
ECHA於2013年12月16日正式發布REACH法規第十批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共7種物質,現SVHC總清單共有151種物質 。
物質名稱
CAS No.
EC No.
分類
潛在用途
Cadmium sulphide 硫化鎘
1306-23-6
215-147-8
致癌性,會對人類引起嚴重影響的等效物質
顏料、半導體、塑膠穩定劑
Disodium3,3'-[[1,1'-biphenyl]-4,4'-diylbis(azo)]bis(4- aminonaphthalene-1-sulphonate) (C.I. Direct Red 28) C.I.直接紅28
573-58-0
209-358-4
致癌
染料、pH指示劑
Disodium4-amino-3-[[4'-[(2,4-diaminophenyl)azo][1,1'-biphenyl]-4-yl]azo]-5-hydroxy-6-(phenylazo)naphthalene-2,7-disulphonate (C.I. Direct Black 38) C.I.直接黑38
1937-37-7
217-710-3
致癌
染料
Dihexyl phthalate鄰苯二甲酸二正己酯
84-75-3
201-559-5
生殖毒性
增塑劑
Imidazolidine-2-thione(2-imidazoline-2-thiol) 2-巰基咪唑啉
96-45-7
202-506-9
生殖毒性
橡膠產品和輪胎
Lead di(acetate) 乙酸鉛
301-04-2
206-104-4
生殖毒性
油漆和塗層、電器設備
Trixylyl phosphate磷酸三二甲苯酯
25155-23-1
246-677-8
生殖毒性
塑膠中的阻燃劑、潤滑劑的添加劑

第十一批

SVHC清單(4項)
ECHA於2014年6月16日正式發布REACH法規第十一批高度關注物質(SVHC)清單,共4種物質,現SVHC總清單共有155種物質 。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分類
潛在用
233-296-7
10108-64-2
致癌性、致突變性及生殖毒性
塑膠穩定劑,光伏模組,合成其它鎘化物
Sodium peroxometaborate
過硼酸鈉
231-556-4
7632-4-4
生殖毒性
漂白劑,清洗劑
Sodium perborate; perboric acid, sodium salt
過硼酸鈉;過硼酸,鈉鹽
234-390-0;
239-172-9
-
生殖毒性
漂白劑,清洗劑
1,2-Benzenedicarboxylic acid, dihexyl ester, branched and linear
鄰苯二甲酸二(支鏈與直鏈)己基酯
271-093-5
68515-50-4
生殖毒性
增塑劑,密封劑或膠黏劑,機油穩定劑

第十二批

SVHC清單(6項)
2014年12月17日訊息,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正式將氟化鎘、硫酸鎘、兩種苯並三唑物質(UV-320 和UV-328)以及DOTE和DOTE與MOTE反應產物共6項物質作為第十二批物質列入SVHC清單;除此之外,對已有清單中的DEHP的SVHC特性進行了更新,增加其為內分泌干擾物(環境激素又稱內分泌干擾物,EDC)。目前,REACH法規授權候選清單(即SVHC清單)上共161種物質。
其中氟化鎘和硫酸鎘符合REACH法規57(f)條款中提到的具有內分泌干擾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而且“有科學證據證明會對人類或環境引起嚴重影響的物質”的特徵。氟化鎘和硫酸鎘對人類的腎臟和骨骼影響甚大。因此,ECHA將這兩個物質添加進了SVHC清單;兩種苯並三唑物質因具持久性、生物累積性和毒性和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積性被加入SVHC清單;其他兩種物質:DOTE和DOTE與MOTE反應產物因具生殖毒性被加入SVHC清單。
No.
物質名稱
EC
CAS
套用
156
氟化鎘
Cadmium fluoride
232-222-0
7790-79-6
用作鋁釺劑. 用於陰極射線管、磷光體、玻璃、控制核反應器及雷射結晶的起始材料。
對水危害極大,致癌,致畸性,生殖毒性;可能會嚴重影響人類健康和環境。
157
硫酸鎘
Cadmium sulphate
233-331-6
10124-36-4;
31119-53-6
用作鎘、銅、鎳的電解澱積,用作聚氯乙烯的防老劑。用於電池電解質,醫藥用作防腐劑和收斂劑。
致癌,致畸性,生殖毒性;可能會嚴重影響人類健康和環境。
158
2-[2-羥基-3’,5’-二-叔-丁基苯基]-苯並三唑
紫外吸收劑UV-320
2-benzotriazol-2-yl-4,6-di-tert-butylphenol (UV-320)
223-346-6
3846-71-7
用於塑膠和其他有機物中,如不飽和聚酯、PVC、PVC增塑膠等
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
159
二正辛基-雙(2-乙基己基巰基乙酸酯)錫
2-ethylhexyl 10-ethyl-4,4-dioctyl-7-oxo-8-oxa-3,5-dithia-4-stannatetradecanoate (DOTE)
239-622-4
15571-58-1
用作生產PVC的穩定劑
生殖毒性
160
2-(2’-羥基-3’,5’-二-叔-戊基苯基)苯並三唑
紫外吸收劑 UV328
2-(2H-benzotriazol-2-yl)-4,6-ditertpentylphenol (UV-328)
247-384-8
25973-55-1
適用於聚烯烴(特別是聚氯乙烯)、聚酯、苯乙烯類、聚醯胺、聚碳酸酯等聚合物。
持久性,生物累積性,毒性。
161
二正辛基-雙(2-乙基己基巰基乙酸酯)錫和單辛基-三(2-乙基己基巰基乙酸酯)錫的反應物
Reaction mass of 2-ethylhexyl 10-ethyl-4,4-dioctyl-7-oxo-8-oxa-3,5-dithia-4-stannatetradecanoate and 2-ethylhexyl 10-ethyl-4-[[2-[(2-ethylhexyl)oxy]-2-oxoethyl]thio]-4-octyl-7-oxo-8-oxa-3,5-dithia-4-stannatetradecanoate (reaction mass of DOTE and MOTE)
-
-
用作生產PVC的穩定劑
生殖毒性

第十三批

SVHC清單(2項)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於2015年6月15日新增2種物質列入高度關注物質清單(SVHC),新增的兩種物質分布是:
Candidate List – 2 SVHCs adopted on 15 June 2015
No.
物質名稱
EC No.
(CAS No.)
分類
套用
162
鄰苯二甲酸二(C6-C10)烷基酯:(癸基,己基,辛基)酯與1,2-鄰苯二甲酸的複合物且鄰苯二甲酸二己酯含量≥ 0.3%
271-094-0/272-013-1 (68515-51-5/68648-93-1)
Toxic for reproduction (Article 57 c)
用作增塑劑、潤滑劑、包括用於粘合劑、塗料、建材、電纜複合聚合物箔片、PVC和藝術材料(如造型粘土和手指油漆)等
163
卡拉花醛

(—)
vPvB (Article 57e)
廣泛套用於香水、肥皂、洗衣粉等日化產品;同時,它還具有出色的織物留香能力,被廣泛用於香波和織物柔順劑中

第十四批

2015年12月17日,SVHC清單新增5種物質,截至目前,SVHC清單已增加到168種,新增的5種物質如下:
NO.
物質名稱
CASNo.
ECNo.
危害類型
主要用途
164
硝基苯
98-95-3
202-716-0
生殖毒性
染料、醫藥、農藥、螢光增白劑、有機顏料等的中間體
165
2,4-二-叔丁基-6-(5-氯-2H-苯並三唑-2-基)苯酚(紫外吸收劑UV-327)
3864-99-1
223-383-8
vPvB
光穩定劑,適用於聚丙烯、聚乙烯、聚甲醛及聚甲基丙烯酸甲酯、聚丙烯纖維等
166
2-(2H-苯並三唑-2-基)-4-特丁基-6-仲丁基苯酚(紫外吸收劑UV-350)
36437-37-3
253-037-1
vPvB
紫外線吸收劑,主要套用於聚碳酸酯
167
1,3-丙烷磺內酯
1120-71-4
214-317-9
CMR
醫藥化工、感光材料、鋰電池、生物化學、紡織、潤滑、廢水處理、表面處理等行業
168
十七氟壬酸及其鈉鹽和銨鹽
375-95-1, 21049-39-8, 4149-60-4
206-801-3
生殖毒性; PBT
塗料、表面處理;化學試劑、精細化學品、醫藥中間體、材料中間體

第十五批

2016年6月20日,ECHA正式公布第15批1項SVHC,至此SVHC共有169項物質。
新增的1種物質為:
物質
EC
CAS
屬性
套用
苯並芘
Benzo[def]chrysene
200-028-5
50-32-8
致癌性 致畸性
生殖毒性物質
PBT vPvB
非有意添加,一般作為其他物質的組分或雜質存在

第十六批

2017年1月12日,ECHA正式公布第16批4項SVHC,至此SVHC共有173項物質。
新增的4種物質為:
物質
EC
CAS
屬性
套用
雙酚A
201-245-8
80-05-7
生殖毒性物質 (Article 57c)
用於製造聚碳酸酯,環氧樹脂及化學品;用於環氧樹脂的固化劑
全氟癸酸(PFDA)及其鈉鹽和銨鹽
206-400-3
221-470-5
335-76-2
3830-45-3
3108-42-7
生殖毒性物質 (Article 57c)
PBT
(Article 57d)
潤滑劑,潤濕劑,增塑劑以及腐蝕抑制劑
對叔戊基苯酚
201-280-9
80-46-6
有科學證據證明會對人類或環境引起嚴重影響的物質(Article 57f)
用於化學品和塑膠製品的製造
4-庚基苯酚,支鏈和直鏈
204-211-0
117-81-7
有科學證據證明會對人類或環境引起嚴重影響的物質(Article 57f)
關於聚合物的製造;潤滑劑中的配方

第十七批

2017年7月7日,ECHA正式公布第17批1項SVHC,至此SVHC共有174項物質。
新增的1種物質為:
物質
EC
CAS
屬性
套用
全氟己基磺酸及其鹽類(PFHxS)
206-587-1
206-587-1
vPvB (Article 57e)
用作消防泡沫組件;表面活性劑;含氟聚合物的製造;地毯、紙張和紡織品的水和污漬保護塗層

如何應對

SVHC(高度關注物質)
1、確定出口國管控要求,選擇正確的計算方式。
鑒於上述兩方觀點下,物品中SVHC的計算方式存在顯著差異,很大程度上決定企業是否需要履行相關義務。ECHA指南本身僅是一份解釋性的檔案,並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對於中國的出口企業來說,應儘快確認出口國官方要求,選擇適合的計算方法,並及時將相關信息傳達給上游的供應商。
2、採取措施積極應對,選擇有效的調查方式。
隨著SVHC候選清單的不斷更新,成品企業陸續開始對供應商開展了SVHC信息的調查。REACH法規的初衷是通過整個供應鏈去傳遞SVHC的信息。原材料的生產商應當提供含有相關SVHC信息的SDS(安全數據表),並通過整個供應鏈進行傳遞。產品的生產商可通過獲取的信息,判定是否需要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這種調查方式耗費成本少,但是需要整個供應鏈的配合。尤其對於組成複雜的產品,需要耗費較長的時間。
3、建立企業管理體系,培養專業人才。
HSF系統——漢思系統HSF系統——漢思系統
鑒於SVHC候選物質的持續更新,企業須及時掌握SVHC的最新動態,更新產品的調查要求。企業應建立嚴格的系統管理,將相關要求貫穿至產品的設計開發、物料認證、供應鏈開發與管理、採購過程、外包過程、製造、檢驗、產品標識與追溯過程控制、變更管理等關鍵過程,降低產品風險。
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有賴於專業人才,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培養專業人員熟悉跟蹤法規的最新動態,及時與上下游企業進行信息溝通,尤其是歐盟客戶的相關要求,以確保輸歐產品的正常出口。

通知

簡介
根據REACH法規,生產商和進口商物品(家具,建築產品,服裝等)有法律義務通知ECHA的,如果有非常高關注物質(SVHC),列入候選名單是在其目前的文章, 高於0.1%的門檻如果在這些條款等物質的數量是每個生產者/進口每年超過1噸的重量和重量。
SVHC檢測的弊端
目前,SVHC檢測在快速確定物品中是否含有SVHC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很多企業也被動地選擇以檢測的方式應對REACH法規或者採購商的要求。然而SVHC檢測卻暴露出一些弊端:
一方面,SVHC檢測通常發生在整條供應鏈中的某個環節,企業往往會為滿足下游用戶的要求被動地進行SVHC檢測,以期獲得一張有效的通行證。而一旦出現檢測結果不合格,難以找出超標的問題所在,缺乏應對措施而導致整個貿易陷入尷尬的局面。
另一方面,隨著SVHC清單的不斷更新且越來越多,單純依靠檢測手段的局限性更加凸顯,不斷疊加的檢測費用將使利潤微薄的製造企業不堪重負。
國際上一些行業組織和企業SVHC應對方法
早在REACH法規公布之前,國際上的一些行業組織和企業就根據供應鏈信息傳遞的理念,實現了對產品有害物質的有效管控,並有效運用於REACH法規的SVHC應對工作中。例如:
·IMDS——國際材料數據系統(IMDS),實現了汽車產業中零部件資料庫的建立;
·MSDSplus和AIS——日本物品管理推進協定會(JAMP)推出的MSDSplus和AIS為日本綠色供產業鏈提供了強大的信息化管理工具;
·BOMcheck——飛利浦的BOMcheck幫助其便捷方便的獲得供應商的法規符合檔案;
·HENZ系統——瑞旭技術的HENZ系統可生成材料的物質信息,分析材料的SVHC等有害物質,並且可以針對REACH等不同法規標準進行符合性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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