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區傳統乘用車技術條件

《高寒地區傳統乘用車技術條件》是2018年6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寒地區傳統乘用車技術條件
  • 外文名:Technical conditions of traditional passenger car in frigid regions
  • 標椎編號:T/GHDQ 8—2018
  • 國民經濟分類:C361 汽車整車製造
  • 發布日期:2018年06月29日
  • 實施日期:2018年06月30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我國寒冷地區幅員遼闊,特別是東北、內蒙古、新疆等地區冬天低溫普遍在-20℃到-30℃之間,極端天氣可達到-40℃以下,嚴酷的低溫環境導致乘用車性能下降甚至功能失效。 目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主要在-30℃以上環境條件下規定了乘用車部分技術條件和試驗方法,為了確保乘用車在-40℃高寒氣候環境下能夠具有良好的用戶使用感受,需要對乘用車在高寒環境下的動力性、經濟性、NVH、空調採暖、安全及電子電器功能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時為企業生產乘用車提出產品性能指標。

起草單位

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高寒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寬溫動力電池產業技術創新聯盟、一汽集團研發總院、一汽奔騰開發院。

起草人

鄭建明、於翔、王振來、張智、景猛、郭強、王曉光。

主要技術

在本標準中,主要補充制定乘用車在-40℃溫度下的技術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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