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高台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高台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配套政策和各類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加強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完善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擬訂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就業與創業政策,加強對全縣勞務輸轉工作的指導;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創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類人才選拔培養、開發使用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城鄉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落實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全縣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管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縣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綜合管理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政策法規,組織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落實職稱制度改革政策,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制度;加強企業人才隊伍、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管理、協調和各類高層次人才培養、選拔工作。
(六)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政策,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八)負責審核呈報以縣委縣政府名義表彰獎勵的個人和集體。會同有關部門辦理縣委、縣政府及縣委縣政府各部門表彰獎勵事項;審核縣委、縣政府及縣委縣政府各部門表彰獎勵有關事宜。協助做好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的手續和提請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擬訂相關制度,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工作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十一)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事項,負責處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十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三)負責辦理縣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縣政協提案。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內設機構

1.綜合辦公室。承辦機關文電、秘書、會務、機要、文書檔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全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和意識形態等工作;承辦機關辦公用品和公務用車管理;承辦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政策法規彙編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發布、政策宣傳、輿情監督和引導工作;承辦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2.事業單位管理股。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引進、招錄工作,編制全縣事業單位年度招錄計畫;擬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流動、調配、退休(職)政策;負責全縣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人才資源開發規劃;擬定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農村實用技術人才培養、管理、使用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劃與實施工作;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信息庫;承辦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事業單位崗位設定方案的核准、報審和備案事宜;承辦全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制度改革工作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組織管理;承擔審核呈報以國家、省、市名義表彰獎勵的個人與集體相關材料,承辦縣政府行政獎勵有關事宜;承辦縣政府提請縣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工作人員手續、辦理提請縣政府任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
3.工資福利股。綜合管理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工作;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一發放審核工作;負責全縣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關係結轉、工資調整、工資統發審核、工齡認定管理;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人員撫恤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負責對機關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等級考核工作職責。
4.財務統計股。負責編制和執行部門預決算;承擔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務目標數據會審和考核;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專項經費的管理;承擔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開展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和各鎮資金使用的監督監管工作。
5.政策法規股,主要職責是:負責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性工作的發展規劃、方案和年度計畫,審核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事人才、勞動關係的政策性措施;組織開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策研究、綜合調研及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綜合性業務的信息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局依法行政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承擔編制政務信息、政策宣傳等工作;統籌協調全局信訪綜治維穩等工作,處理來信、來訪接待工作,督促檢查信訪事項處理和落實等工作。
6.綜合業務股,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局業務性工作開展和落實,綜合協調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日常工作聯繫;負責民辦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辦學資格的審批;負責管理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鑑定;負責全縣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的監管;負責全縣企業職工提前退休的審核;統籌推進全縣就業扶貧和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勞動力技能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勞動力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全縣小額擔保貸款發放的監督監管,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各項政策;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負責全局計算機網路管理、入口網站管理、信息安全和全局信息建設等工作;負責全局“放管服”“四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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