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宣城文化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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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健,曾任宣城文化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2022年6月30日,高健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健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職務:宣城文化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人物經歷,個人事件,檢查調查,提起公訴,開庭受審,判刑九年,

人物經歷

曾任宣城文化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個人事件

檢查調查

2021年11月,宣城文化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高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提起公訴

2022年4月8日,宣城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高健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宣城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宣城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德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廣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廣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高健利用擔任涇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宣城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索要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擔任宣城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庭受審

2022年5月10日上午,廣德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宣城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高健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廣德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高健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高健利用擔任涇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宣城文化旅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項目、企業落戶、土地規劃等方面提供關照和幫助,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553.7萬元(其中未遂人民幣119.2萬元,索賄人民幣364.5萬元)。
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高健明知中央軍委要求軍隊全面停止有償服務、中國人民解放軍某部隊即將收回金梅嶺景區經營權,以及在未進行調查論證和未按照規定報市國資委批准的情況下,仍決定投資經營金梅嶺景區。經審計,高健的行為造成文旅集團直接經濟損失139.11萬元。
庭審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辯護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項權利義務,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各項訴訟權利。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高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高健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判刑九年

2022年6月30日,廣德市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高健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對被告人高健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人民幣434.5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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