髖關節融合術

髖關節融合術是治療髖關節嚴重破壞或畸形的一種手術方法。此手術能達到清除病灶,使關節骨性融合,從而可解除疼痛,矯正畸形,獲得堅強的關節。融合後,雖然髖關節喪失了活動功能,如蹲、跑等將受到一定限制,但通過下腰部、對側髖關節和同側膝關節的代償活動,患肢不但能恢復穩定和負重走路,常常可達到近似正常步態,且無疼痛,並可做一般性的體力勞動。特別對於體力勞動者,髖關節融合術更具有優越性,因而,髖關節融合術在骨科手術中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治療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髖關節融合術
  • 麻醉方式:硬膜外麻醉,全身麻醉
  • 適應證:髖關節畸形,嚴重破壞
麻醉方式,術前準備,適應證,禁忌證,手術步驟,注意事項,術後護理,

麻醉方式

硬膜外麻醉或全身麻醉。

術前準備

1.對髖關節結核有竇道者應保持引流通暢,並進行抗結核治療,合併混合感染時應同時選用其他敏感抗生素。
2.若竇道周圍皮膚潰爛,應待皮膚條件允許後再擇期手術。
3.完善骨盆正位X射線片、髖關節蛙式位X射線片,必要時行髖關節CT等影像學檢查。
4.完成各項術前輔助檢查。

適應證

1.成人或12歲以上的晚期全髖關節結核
2.伴有嚴重疼痛的骨性關節炎(原發性或繼發性)。
3.非功能位強直的化膿性關節炎,病灶靜止半年以上。
4.粉碎骨折不能重建關節,陳舊性髖關節脫位,麻痹性髖關節脫位。
5.先天性髖脫位關節不穩定,不適合關節置換成形者,髖關節成形術失敗者。

禁忌證

1.脊柱腰段強直患者,不宜施行髖關節融合術。
2.雙髖關節均有病變,選擇病變嚴重一側做融合術,較輕一側做成形術。
3.同側膝關節僵直,合併對側髖、膝關節病變者。
4.有心肺功能障礙、病人年齡較小或過老(一般指<15或>50歲)。

手術步驟

1.切口
多取前外側切口。
2.脫位
切開關節囊後首先使關節脫位,髖稍屈曲、內收和外旋的聯合步驟,使股骨頭逐漸脫位。
3.關節面切除
對關節結核要刮除結核性肉芽、死骨,切除滑膜和關節囊,徹底清除病灶。然後將軟骨面徹底切除,同時切除硬化和增生之骨質,使髖臼和股骨頭能見到有出血的骨面。
4.復位
沖洗傷口後,將修整好的股骨頭以內旋外展的手法使之復位,與修整後的髖臼相接觸,其接觸面愈廣愈好,空隙處填以碎骨片,骨的來源可取之同側髂骨翼。
5.植骨融合
為了促進癒合,應另行關節外滑槽植骨融合,可於術側髂骨翼外面取大塊帶有皮質的骨塊,再以骨刀在靠近股骨頸處造一骨槽,將骨塊緊緊嵌入其中。
6.縫合和外固定
清洗傷口,徹底止血,放入敏感抗生素。逐層縫合傷口,單側髖人字石膏固定。

注意事項

1.股骨頭脫出時不可用暴力,避免造成骨折。
2.對於結核病人,應在傷口內置入鏈黴素1g和異煙肼100mg。
3.髖臼底部較薄,切除底部軟骨面時勿鑿穿。
4.股骨頭壞死者,其缺血的骨質必須全部切除。因股骨頭與臼接觸面積小,血運較差,一般需植骨。但當嚴重骨質疏鬆時則不宜植骨,否則易吸收和壞死。
5.髖關節必須在功能位融合,角度一般為屈曲15°~20°,外展10°~15°,足呈中立位,但可根據患者病情和工作性質不同予以增減。
6.如合併髖關節攣縮,應予以松解處理。
7.打石膏過程中,應注意維持好固定的位置,麻醉也應在打完石膏後結束,以免因位置的移動,使固定的骨片滑脫,甚至手術失敗。

術後護理

1.術後48~72小時拔除引流管。套用抗生素。髖“人”字石膏托固定2~3月,x射線複查融合成功後方可拆除外固定。
2.術前有結核症狀或其他特異性感染時,術後應繼續給予相應藥物治療。
3.早期肌肉功能鍛鍊。
4.3個月內避免劇烈活動與遭受外傷,以免融合失敗。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