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命名
傳統項目校分為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實行審定命名制度。
地市級傳統項目校申報的基本條件是:
(一)學校重視學生體育工作,有健全的體育工作組織管理機構和相應的管理辦法、規章制度。
(二)學校體育工作經費充足,能保障傳統項目課餘訓練和競賽工作需求。
(三)學校體育場地、器材設施及體育師資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配備標準,並滿足開展傳統項目課餘訓練競賽需要。
(四)學校開齊開足上好體育課並開展傳統項目課程教學,切實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全校學生基本能掌握本校傳統項目的運動技能和有關知識。
(五)學校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並在學校內公布學生體質健康總體狀況,學生體質健康達到國家標準並在當地處於領先水平。
(六)學校積極開展傳統項目的活動和競賽,形成班班有團隊,周周有活動,月月有競賽和學生全員參賽的制度。設有校傳統項目運動代表隊,全校運動會形成制度,並將傳統項目列為主要比賽項目。
(七)積極營造校園體育文化,廣泛開展學生體育社團工作,大力傳播與傳統項目有關的文化和知識,深入宣傳健康第一的生活理念。
(八)學校傳統項目代表隊能夠按照全國青少年教學訓練大綱進行科學系統訓練,校運動隊保證每周訓練3次以上,每次訓練不少於90分鐘。每天訓練時間原則上控制在2.5小時以內(含早操)。
(九)按有關要求,實施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向公眾開放。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學校,不得申報:
1.體育課開不齊;
2.體育教師配備有缺額;
3.體育場地、器材配備不達標;
4.不能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
5.不按要求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6.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3年下降。
管理辦法
學校名單
抓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建設,最佳化運動項目在學校的布局。遵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學校體育模式,教育、體育部門將繼續聯合評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將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系和體育特色學校體系進行整合最佳化,實施分類管理,並不斷最佳化項目布局。同時,教育部將積極對接
體育總局,共同完善加強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競賽以及師資培訓工作,促進學校體育水平提高,不斷擴大學校對體育教師的需求。
全國先進體育傳統項目學校
1991年3月20日,國家體委、國家教委發出《關於授予100所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為“1990年度
全國先進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稱號的決定》。
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
2003年11月20日,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印發《關於命名100所
國家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決定》。23日,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再在天津共同召開首批國家級體育項目傳統學校命名大會。
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
2017年4月18日,
青島市政府公布《關於進一步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在創建體育特色學校方面,創建100所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100所國家級校園
足球特色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