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青少年業餘體校,培養體育人才而生的中低等教育院校。新中國較為正規的青少年業餘訓練發端於自1955年原國家體委在北京、天津、上海試辦的3所青少年業餘體育訓練學校。而規模化的訓練制度建立則開始於1956年,其標誌為原國家體委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體委建立青少年業餘體校時頒布的《青年業餘體育學校章程(草案)》、《少年業餘體育學校章程(草案)》。
發展過程
我國青少年業餘體育訓練經過50來年的發展,由單一的少年兒童業餘體校發展到多種業餘體育訓練形式並存,包括各類業餘體校、傳統體育項目學校和體育後備人才試點學校以及試辦高水平運動隊的試點高校。這幾種形式構成了我國體育後備人才培養的主體。
發展問題
由教育和體育部門共同創辦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其目的是:“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的基礎上,使體育工作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經常的群體性體育活動,增強學生體質,提高運動技術水平,為我國各級優秀運動隊和體育院校輸送大批的後備人才,為振興和發展我體育事業作貢獻”。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建立,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學生的訓練與學習的矛盾。但是,傳統項目學校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由於被命名的體育傳統學校絕對數偏多,各方面的投入條件受限;對傳統校的評估重點不突出,余體育訓練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仍處於一種鬆散及自由發展狀態,縱橫關係不協調,條塊之間缺乏有機的聯繫和必要的溝通;業餘體育訓練缺乏制度化和持久化,社會參與業餘體育訓練因沒有正確的政策和法規引導,使業餘體育訓練社會化進程出現“一陣風”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