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縣水務局

貫徹執行騰衝縣內國家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騰衝縣水務局
  • 貫徹執行:方針、政策和法規
  • 性質:政府機構
  • 統一管理:水資源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計畫財務股,水利股,電力股,水政監察室,防汛抗旱辦公室,水土保持股,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騰衝縣水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組織擬定全縣水利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配合編制縣境內江河湖庫的施治綜合規劃和流域的有關專業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統一管理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地熱水、礦泉水);組織擬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報審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
(四)宣傳、貫徹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對水功能區和飲水區的水質及水環境進行保護和管理,組織報審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
(六)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和鄉、鎮間的水事糾紛。
(七)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並實施監督;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及多種經營工作;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監督和管理水利行業國有資產。
(八)組織編制並負責申報、審查小型水利、水電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報告;組織水利水電技術推廣;組織監督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九)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湖泊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辦理跨地州河流和國際河流騰衝段的有關事務;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壩的安全監管
(十)主管農村水利、農村飲水和鄉鎮供水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主管全縣城鎮供水工作。對城鎮供水制定開發、利用和保護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建立水源、水質的日常檢測制度,並定期與環保、衛生等部門聯合檢測,公布檢測結果;組織編制城市供水的有關專業規劃,負責城鎮供水資源的管理,對城市供水設施建設、管網規划進行審查、審批;對城市供水經營、安全用水進行監管;開展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十二)組織全縣水土保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審查、申報、審批城鄉建設項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綜合防治並發布公告。
(十三)指導水利行業的小水電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並監督實施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組織協調水利行業的農電體制改革、農網改造。
(十四)負責水利系統的科技、教育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外事工作;指導水務隊伍建設。
(十五)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和抗旱工作,對城市防洪、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水電工程的防汛抗旱實施統一調度。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按照上述職責,水務局機關設7個職能股(室)。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各股(室)工作;
2.負責機關財務的日常工作;
3.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機要通信、重大會議的組織、督查、辦公自動化、宣傳報導、老乾和信訪工作;
4.負責建立健全和完善機關內部的規章制度;
5.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和職稱工作及安全保衛等行政管理工作。

計畫財務股

1.組織擬定水利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畫;
2.負責擬定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水利水電資金的使用進行調節並實施監督,提出並組織申報有關水利的價格、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3.負責水利行業財務、會計、統計的管理工作;
4.監督和管理水利行業國有資產;
5.負責項目資金使用情況和水利工程項目建設管理的內部審計、統計;
6.指導、監督水利行業的財務內審工作。

水利股

1.研究提出農村水利的有關政策,組織承辦中小型水利工程,農村人畜飲水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報告的編制、報審和審批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農村水利發展規劃和計畫;
2.組織擬定小型灌區規劃並指導實施;
3.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
4.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對小型水利設施的選址、規模、投資等規劃提出意見;
5.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
6.負責農村飲水安全、鄉鎮供水和農村節約用水工作;
7.負責農田水利及農村飲水安全數據統計上報工作;
8.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電力股

1.組織規劃全縣農村水電電氣化工作;
2.組織開展全縣小水電代燃料保護工程規劃及建設管理,協調水利行業水電管理工作、農電體制改革、農網改造、城鄉用電同網同價和電力扶貧等工作;
3.對電力建設項目、安全用電實施監管。
4.負責電力統計工作。

水政監察室

1.組織、協調水利地方性法規政策性檔案的起草工作;
2.實施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
3.承辦地州市縣間和鄉鎮部門間的水事糾紛協調工作;
4.承辦水利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普法教育工作。

防汛抗旱辦公室

1.組織協調全縣防汛抗旱工作,承辦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按照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對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縣重要江河、水庫實施統一監控和調度;
3.組織對江河、水庫和重點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4.指導城市防洪工作,參與其它自然災害的抗災救災工作。
5.負責水利統計工作。

水土保持股

(縣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
1.組織水土保持工作,承辦縣水土保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2.擬定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監督實施;
3.審查縣管許可權內基建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並對基建造成的水土流失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水土保持重點治理區的工作;
5.組織水土流失監測;
6.擬定水土保持監督執法計畫,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實施監督。

辦公地址

騰越鎮觀音塘社區濱河小區17號。
騰衝縣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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