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縣殘聯

騰衝縣殘聯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分設騰衝縣殘疾人聯合會機構的通知》(騰機編字〔1997〕11號),核定騰衝縣殘疾人聯合會行使行政職能事業編制4名,工勤事業編制1名,合計編制5名。領導職數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現有幹部職工7人(其中領導班子2人,工勤人員2人,女同志2人),大專文化5人,中專文化2人;50歲以上2人,41—50歲2人,31—40歲2人,30歲以下1人。平均年齡43.14歲。由於人員不足9人,按相關規定內部不分設股室,具體業務內部指定相關人員負責。

歷史沿革,機構設定,人員結構,機構職能,機構理念,

歷史沿革

騰衝縣殘聯根據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分設騰衝縣殘疾人聯合會機構的通知》(騰機編字〔1997〕11號),核定騰衝縣殘疾人聯合會行使行政職能事業編制4名,工勤事業編制1名,合計編制5名。

機構設定

領導職數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

人員結構

現有幹部職工7人(其中領導班子2人,工勤人員2人,女同志2人),大專文化5人,中專文化2人;50歲以上2人,41—50歲2人,31—40歲2人,30歲以下1人。平均年齡43.14歲。由於人員不足9人,按相關規定內部不分設股室,具體業務內部指定相關人員負責。

機構職能

履行“代表、服務、管理”的職能,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現代化建設貢獻力量;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開展和促進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工作,改善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的環境和條件;協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發揮綜合、協調、諮詢、服務作用,對有關領域的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承擔政府殘疾人工作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管理和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聯繫、指導殘疾人民眾組織,培養殘疾人工作者。

機構理念

恪守“人道、廉潔”的職業道德,發揚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的精神,密切聯繫殘疾人,認真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及時反映殘疾人的呼聲和願望,切實幫助殘疾人解決實際困難,為實現殘疾人與全縣人民共同建設和諧、富裕、文明騰衝,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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