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早年官途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駱秉章出生於
廣東花縣。道光十二年(1832年),讀了三十多年經書的駱秉章終以
恩科六十名進士,殿試二甲二十七名,朝考入選,被欽點為
翰林院庶吉士。駱秉章歷任遍修、
監察御史。
道光二十年(1840年),駱秉章受命稽察吏部銀庫,他到任之後清查陋規,嚴格進行檢閱。官員們都不能徇私枉法,所以想找個機會將他弄走,正好發現了他的疏漏,但是
穆彰阿調查後,發現駱秉章確為一絲不苟,分毫不沾,所以大有感觸,對他更加器重。穆彰阿召駱秉章說:“你清查庫銀的嚴格可真是空前絕後啊,我一定要讓你再留在這裡三年,這將對國庫大大有利。”駱秉章對答說:“我留在此地一年那些官員就已經非常難做了,如果讓我再留三年,恐怕那些官員們一個都不能活了!”那些官員的陰謀沒有得逞。後來駱秉章歷任
給事中、
鴻臚寺少卿、奉天府丞兼學政等職。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銀庫虧欠的事被揭發,共虧短九百多萬兩。駱秉章因失察之罪被罷職,仍罰賠庫款一萬八千二百兩賠罪。審察完畢之後,
道光帝知道駱秉章持正無私,召見時對他說:“你這一年年查庫辦得很好,不只是朕一人知道,而是人人皆知。如今有了此案你的名字將會更出名,如果沒有這個案件,朕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你好好讀書,認真做官,將來好好為國家辦事。”所以特旨以庶子的身份留用。自此道光帝對他信任有加,又升侍講學士,出任湖北
按察使。不久駱秉章歸鄉丁母憂。結束之後補右庶子,先後赴任
山東、
河南、
江蘇按事。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駱秉章被提拔為
侍講學士。出任為湖北按察使,又遷任貴州布政使,緊接著調往
雲南。
督防長沙
鹹豐元年(1851年),清政府命
湖廣總督程矞采前往湖南督辦防務,堵截
太平軍,駱秉章給湖南提督余萬清充當程制軍的副職。之前大學士
賽尚阿領兵馳赴廣西鎮壓太平軍,道經湖南,帶文武隨員百人,到廣東時以沿途州縣未能滿足供應為由,竟參湖南撫藩荒廢政事,駱秉章因而被罷官。不久,雖有朝廷有將駱秉章回京另有任命的布告,但要等待新任湖南巡撫
張亮基到
長沙,才能交接上京。當時長沙城牆大多坍塌,城門早就不能關閉了,城垛更是全都沒了。駱秉章估計太平軍隨時攻入湖南,情勢危急。便率先帶頭捐修城款三百兩,隨後省城司道官員全都捐款修繕。駱秉章馬上又奏請借庫款二萬兩修城。四月太平軍打到
道州,駱秉章更是日夜上城催督。農曆七月中,城門修好,城垛已備,
蕭朝貴才領一彪軍殺到,奮力攻打長沙城。當時清軍各路援軍,正帥、副帥皆未到,城內只有兵勇八千,且沒有一員有作戰經驗的將領。太平軍攻城之時,守城的清軍將士才真切明白,駱秉章的修城決策和調度方略是何等正確和及時,說重了是挽救了危亡殘喘的清軍和長沙城。之後新巡撫張亮基上任,駱秉章奉旨暫留在長沙與張亮基共同守城。
農曆九月,各省援湘清軍
向榮、
和春、
張國梁等雲集,達六萬餘人,城防更加鞏固。太平軍方面
洪秀全和
楊秀清在兩次攻城失利後,一面以挖地道攻城為主,另一面派
石達開為統帥,分軍渡江到
湘水以西,另外開闢一條北上的戰場,揭開進攻武昌的新階段。太平軍主動撤退,長沙隨即解圍,駱秉章感觸良多。這是駱秉章第一次以
太平天國為死敵和無可奈何心情的立場,感受到清朝
綠營兵的潰爛無能和無法阻擋太平軍在中國南方大地上勝利地奔突和前進。
任職兩湖
鹹豐三年(1852年)農曆二月,駱秉章受命為
湖北巡撫。農曆四月二十三日,他又被重新受命為湖南巡撫,而且一任就十年。當時湖南在籍侍郎
曾國藩奉命組織
團練,開始創立
湘軍,駱秉章對此十分贊成。又招致
湘陰舉人
左宗棠幫助他管理
幕府,廣泛收羅英俊之士,幫助編練團練來防衛太平軍的進攻,湘軍逐漸有了威名。鹹豐四年(1854年)駱秉章指揮大軍,命
羅澤南進攻
岳州和湖北
崇陽、
通城。
鹹豐五年(1855年),
太平軍再克武昌,湖北巡撫
胡林翼向駱秉章求救。駱秉章馬上命
鮑超率領水師先行,
彭玉麟率領團練繼進。在廣東的太平軍到達湖南時,駱秉章連續攻克
桂陽、
永興、
茶陵、
郴州、
宜章等地,他在郴州、宜章等擊斃太平軍青年將軍
何祿。
鹹豐六年(1856年),
劉長佑等連克
萍鄉、
萬載等地,接著進攻
袁州。
江忠濟在通城戰死,
王珍接替了他,連克通城、崇陽、
蒲圻、
通山諸縣。到了同年冬天,劉長佑攻克了袁州、
分宜、新喻。清軍商議分三路進軍
江西,北路出
瑞州,中路出袁州,南路出
吉安。劉長佑袁州的一路兵馬已經超過了九千,很難再籌集軍餉。到了這時才令周鳳山、
曾國荃各招募二千義勇,聯合進攻江西吉安。清廷下詔褒獎駱秉章不分地域,越境剿滅賊寇,朝廷賞賜駱秉章花翎。
鹹豐七年(1857年),
武漢被清軍收復,
長江下游已無太平軍,於是湘軍四面出擊。湖南自從開戰以來
漕運停滯,米價下跌,民生凋敝,地租和地主的租金卻和以前一樣,百姓早已拿不出賦稅了。駱秉章減免了當地的徵折,人們減少了陪給地主的錢而增加了稅賦收入。王珍在江西惡戰,多次破敵,最終戰死沙場,駱秉章以
張運蘭及王珍的弟弟分別統領王珍的舊部。
鹹豐八年(1858年),
京察的時候駱秉章被議論功勳加以頭品頂戴。石達開敗退到
浙江,江西大致安定。駱秉章因為合兵不易,所以提議應乘勝進取。上書請求起用曾國藩督師救援浙江,派遣
蕭啟江、張運蘭兩軍隨征,其餘的軍隊全部撤下。到鹹豐十年(1860年),駱秉章守衛並在湖南與太平軍力戰。除此之外他還援救湖北、
貴州、江西等省份。
督軍入川
鹹豐十年(1860年)農曆六月,67歲的駱秉章奉調入川督辦軍務。之前,雲南太平軍
李永和與藍朝鼎兄弟已由雲南入川,襲取了數十里物資富饒的
自貢鹽場,隊伍發展至十餘萬,而且大軍指向
川西和
成都。川軍督師忙於互相推諉和攻訐,調
駐藏大臣崇實入川,也無濟於事。當時李、藍太平軍距成都僅七十里,成都危在旦夕,此乃清廷十萬火急調駱秉章入川之因由。此時,李、藍太平軍進圍
綿州,駱秉章帥湘軍
蕭啟江部一萬二千餘人入川。駱秉章摸清形勢後,針對敵方“分兵略地”的戰略,決定實行集中兵力分別擊破的方針,並施展反間,分化瓦解。當兩軍對陣之時,藍朝鼎部下參與機要的文書
黃鼎叛變,駱秉章遂掌握太平軍布防的一切軍事機密。
鹹豐十年(1860年)農曆九月五日,清軍對太平軍合圍猛攻,太平軍退守
丹稜,但清軍步步逼進,太平軍雖一部突圍,但藍朝鼎壯烈戰死。之後,駱秉章集中兵力再圍
鐵山根據地,川軍、
湘軍封鎖四方,最後引環龍河水淹灌。
同治元年農曆閏八月二十五日(1862年10月18日)駱秉章對太平軍發動總攻,李永和突圍中戰死,至此,經年余苦戰,李、藍主力已經被殲滅。這一年京察,駱秉章因軍功被賞加
太子少保銜。
滅石達開
同治二年(1863年)春,
石達開兵分三路,從雲貴邊界攻入四川,農曆三月二十七日(公曆5月14日),三四萬太平軍經
冕寧小路進抵紫打地,準備橫跨
大渡河,直取成都。但是由駱秉章策劃,由川軍、湘軍和土司的“夷兵”組成的大網正撒在大渡河兩岸。農曆四月四日(公曆5月27日),石達開太平軍乘筏渡河,駱秉章率大軍等待石達開大軍渡河一半的時候,用槍炮連環襲擊太平軍,石達開部無一生還。
農曆四月十二日(公曆5月29日),清軍劫取
馬鞍山,太平軍糧道盡失,陷入死地。最後激戰至農曆六月十三到二十七日,駱秉章命人豎起投誠免死的大旗,石達開寫信給駱秉章,表示以個人生死來換取部下生命安全。駱秉章乘機派楊應剛赴紫打地石達開大營遊說,力勸石達開解甲歸田。石達開見大勢已去,被迫與駱秉章訂盟。不料駱秉璋卻背信棄義,將石達開抓住。其部下繳械投誠後,駱秉章發路票遣散四千餘人,尚有二千人安置在大樹堡寺廟,駱秉章在一晚上將他們全部剿滅。
炙手可熱
同治二年農曆五月十日(1863年6月25日),石達開在成都經駱秉章批准,被清軍
凌遲。清廷再加賜駱秉章
太子太保。
同治三年(1864年),
天京(
南京)陷落之時,清廷論功行賞,駱秉章加恩賞一等
輕車都尉世職,並賞戴雙眼花翎。同治六年(1867年),駱秉章再升任
四川總督協辦大學士。其地位聲勢赫赫,炙手可熱。
病死任上
同治六年(1867年)農曆十一月十七日(公曆12月12日),駱秉章因病死於任上。終年74歲。清政府贈太子太傅,入祀良祠,給諡號文忠。
駱秉章逝世訊息一傳到民間,民眾自發罷市縞素,喪車所過,哀音相隨,連綿不斷。因悼念場面太過盛大,官府怕生出事端,因此加以限制,結果惹怒了百姓,差點鬧出一場風波。
主要成就
整風選賢
駱秉章在擔任湖南巡撫和四川總督時期,都大力整頓
吏治。擔任湖南巡撫初始,他就彈劾行事魯莽的茶陵知州李光第、行為不檢的湖南揀發知州長惠等人,湖南官場風氣為之一新。在四川期間,駱秉章對不守軍紀、貪生怕死的將領給予嚴厲處罰,如參將尹士超不遵守命令,擅自行動,遭到處分;四川布政使祥奎收受賄賂,被駱秉章彈劾,革職查辦。駱秉章不但對轄區內的不良官吏嚴加治理、懲處,對其他省的問題官員同樣不留情面。甘肅提督
陶茂林所轄部隊因軍餉遭到拖欠而譁變,南下四川擾亂正常社會秩序。駱秉章十分氣憤,上書朝廷彈劾陶茂林。
駱秉章的整頓收到了積極的效果,他任職的湖南、四川兩地吏治清明,貪腐並非完全沒有,但較之其他地區大有改善。他不拘一格任用賢能,經他的舉薦,一批有才能、有抱負的官員得以快速升遷,如左宗棠、王鑫、胡林翼、
劉蓉、
蔣益澧、
江忠源、蕭啟江、劉長佑等一大批精英人才,他們日後大多成為獨當一面的封疆大吏,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清王朝的統治危機。
改善民生
駱秉章十分重視經濟發展,改善民生。駱秉章擔任湖南和四川地方大員時期,正是太平天國與清朝混戰期間。當時湖南水災頻發,造成糧食減產。為了充實政府的財政收入,不少地方政府要求農民繳納銀兩來代替糧食實物,這讓農民更加苦不堪言,只能拖欠糧食繳納,甚至引發暴動。
為了解決這一重要的民生問題,駱秉章核減錢漕,禁止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從中牟利,設立專門稽查機構,選派廉潔士紳負責監督收繳漕糧,減輕地方政府和農民的壓力。那時,駱秉章還解決了湖南食鹽短缺難題。當時湖南70%的州縣都食用淮鹽,由於戰爭的破壞,官府又壟斷食鹽貿易,導致鹽十分貴。為了解民困,駱秉章在湖南增設鹽茶局,對民間鹽和茶葉的買賣加以管理,由官府疏通銷路,推動民間鹽茶貿易的發展。這不僅調動了民間自由貿易的積極性,解決了食鹽短缺、茶葉銷路不暢的問題,又通過徵收鹽稅和茶稅,增加了政府收入,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
穩定財政
駱秉章在四川時期,發現稅目繁多、稅費過重,於是命人詳細考察各地的稅收,防止貪官污吏私自增設稅種盤剝百姓。看到民眾因為連年遭遇戰亂和起義暴動而十分清貧,壓力巨大,駱秉章便奏請朝廷減輕四川賦稅。他對貧窮落後的城口、
松潘、
理番等23個州縣免於捐輸,而對田產豐厚的地主富農,則要求其多捐銀並給以封賞。
鹹豐三年(1853年),清政府為了解決財政緊張問題,大量印刷大數額紙幣,導致
通貨膨脹,金融混亂。面對失控的局勢,駱秉章當機立斷,果斷終止執行朝廷錯誤的政策,堅決停止鑄造發行
大錢,以八成制錢收繳大錢一千的比例回收已經發行的大錢,以此穩定了湖南的金融形勢。
廉潔奉公
駱秉章身為封疆大吏、湘軍統帥,為官領軍數十年,雖然軍功卓越,地位崇高,權傾一時,卻是一名兩袖清風、廉潔奉公的官員,加上他平日慷慨大方,樂善好施,經常接濟同僚和窮人,其清貧令人難以置信。在他死後,
成都將軍崇實問駱之侄治喪情形。其侄拿出駱秉章所有的家當,僅箱笥五六具。裡面除官服外,其餘衣服全是舊衣,其中還有粗布縫製的。余有銀子八百兩,每封都有藩司印花,證明全是官俸銀。崇實大為感動,最後奉旨賞銀五千兩治喪,其侄方才有能力扶柩回鄉。這在晚清政壇極為罕見,
左宗棠也被稱為清官,還留下了二萬五千兩存款,
李鴻章的遺產更達到了四千萬兩白銀的天文數字,而駱秉章只有八百兩。
治蜀平亂
鹹豐十年(1860年),駱秉章打著“治蜀平亂”的旗號,帶著劉蓉和一支不足萬人的湘軍入川,接任四川總督。他到四川後與太平軍最為強悍的對手翼王
石達開部進行了長達三年的決戰。同治二年(1863年)春,石達開主力在與湘軍激戰時被曾與之結盟的
彝族土司出賣,遭受重創,在大渡河南岸被困了40多天,仍無法突圍,面臨末路的絕境,迫不得已致函回應駱秉章的招降政策,坦陳“願一人而自刎,全三軍以投安”,希望“宥我將士,請免誅戮”。駱秉章接受石達開的請求,同意“投誠免死”。於是,石達開義無反顧地走向了湘軍營帳,但是當6000餘名太平軍將士集體放下武器後,駱秉章卻變卦了,他下令將200多名太平軍將領和2000餘名石達開的親信士卒全部處死,其餘4000多人盡數遣散。
人物評價
總評
駱秉章遠離京師的時候,朝廷有關國家大政方針的決策朝廷仍然都要問計於他。與此同時,雲南、貴州、陝西、甘肅等省的重要人事任命和政務安排,均會事先徵求駱秉章的看法,當時政界有評:“二公東西相望,天下倚之為重”,其政治地位同
曾國藩旗鼓相當,可見兩位政壇巨擘對當時的大清王朝是何等的重要。
“晚清八大名臣”之一的駱秉章,在撫湘督川的十七年中,在施政與軍事方面充分展示了其才能和韜略,為川、湘兩省乃至全國作出了重要貢獻,產生了深遠影響。作為晚清時期重要的封疆大吏,駱秉章無論是撫湘十載,還是督川七年,都盡忠職守、勤政愛民、清正廉潔,改革吏治、整治經濟,在湖南和四川兩地享有盛名。但因處死投誠石達開及其親信,遭後人詬病。
歷代評價
《清史稿》:①“川民感其削平寇亂,出於水火,乃其歿,巷苦罷市,遺愛之深,世與漢
諸葛亮,唐韋皋並稱”。②“駱秉章休休有容,取人為善。胡林翼綜覈名實,幹濟冠時。論其治事之寬嚴疏密若不相侔,而皆以長駕遠馭,驅策群材,用能丕樹偉績。所蒞者千里方圻,規畫動關軍事全局。使無其人,則曾國藩、左宗棠諸人失所匡扶憑藉,其成功且較難。緬懷中興之業,二人所關係者豈不鉅哉?”
鹹豐帝:“老成碩望,宣力彌勤。”
同治帝:“老成碩望、調度有方。”
左宗棠《答毛寄耘中丞書》:“先生撫湘前後十載,德政既不勝書,武節亦非所短。事均有跡,可按而知。而其遺之尤,溥無如剔漕弊,罷大錢兩事。”
佚名《鹹同將相瑣聞》:“駱公治吾楚十年,而吏民安堵,群寇遠遁,此湘楚福星也。”
薛福成《駱文忠公遺愛》:“曾文正公督兩江,凡湖廣兩粵閩等大吏之黜陟(升降),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咨之;駱公督四川,凡滇黔陝甘等省大吏之黜陟,及一切大政,朝廷必以咨之,二公東西相望,天下倚之為重”。
蔡東藩:駱秉章系清室名臣,長沙一役,駱已罷職,猶督兵固守,始終保全。
個人作品
著作
著有《駱文忠公奏議》、《駱秉章自撰年譜》等。
書法
駱秉章書法有很高的造詣,佛山市博物館藏有他的《楷書聯》,佛山園林建築"群星草堂"匾額就是他書寫的,現懸掛在佛山祖廟前殿的木刻對聯"逞披髮仗劍威風,仙佛焉已矣;有
降龍伏虎手段,龜蛇云乎哉"也是他的手跡。
軼事典故
罷大錢
鹹豐三年(1853年)因鎮壓
太平天國運動,兵餉大增,而各省官鑄
制錢不敷使用,戶部建議各省自行開鑄當十、當五十、當一百 (制錢)的大錢以充度支。規定使用時,與原來官鑄的成色較足的制錢各半使用。農曆六月,長沙寶南局(鑄錢機構)指定長沙倉守定期雇爐頭開鑄。稍後,布政使與倉守議行再鑄
當五百、
當千用的大錢。駱秉章深知其弊,大力制止了這件事。局中爐頭與倉守家人作弊,私鑄大錢,而含銅減半。加之錢莊拒用大錢。而買私鑄大錢,市面混亂一片,老百姓更無以為活。駱秉章當機立斷:首先即用八成
制錢收繳一千大錢,分縣分段查清大錢數量,即行收繳。又發現私鑄大錢達7萬餘貫,次即徹查私鑄大錢。查得
長沙府倉守與爐頭通同舞弊,立將管局(寶南局)委員革職,其爐頭、家丁絞決,大錢風波即行平息。不久,戶部發下八萬兩
紙鈔作為湖南軍餉。駱秉章據此籠絡了一些人心。
剔漕弊
鹹豐四年(1854年)秋,湖南戰事趨於平息而結束,作為湖南巡撫,駱秉章不能不考慮到下面兩個相連而又相關的問題:一是如何安定人心,以防動亂;二是如何籌措軍餉,以協助鄰省戰事,包括支持
曾國藩帶領的
湘軍在江西與太平軍激戰。這時
左宗棠正做駱秉章幕僚,因而減賦之事實由駱左二人共商籌劃,駱秉章決策。減漕賦具體緣由是一個叫周煥南的舉人到藩司遞請“求核定徵收錢糧章程”,被拒斥解發回湘潭縣所引起。是時,情形嚴峻,湘潭縣以往收錢糧四五萬,鹹豐四年只得四千餘兩。次年農曆七月無人征納。佃戶們又因納租後,收成不夠成本,以致紛紛退佃。稍後,周舉人再次上長沙司院遞呈,駱秉章與糧道商議後,經修正,準按湘潭章程“完納錢糧”,一時群情大快。駱秉章又將各縣阻撓糧戶遞請改例的官員
撤任或解職,或不傳見,示以顏色,一時“官場為之肅然”。湘潭錢糧的征納到農曆十二月,已報十萬兩有零,足見駱秉章改革漕弊的措施,農民是歡迎的。鹹豐八年(1858年),改革已有三年成效,駱巡撫才向朝廷奏明。湖北、江西、安徽、河南四省俱學“湘潭章程”,參照修正而行。
與曾國藩
駱秉章在湖南任職的一段時間,和
曾國藩私誼頗差,屢有磨擦。曾國藩建
湘軍之初,湖南
提督鮑超極其懷恨,曾鼓動士兵武裝圍攻曾國藩住處,駱秉章近在咫尺卻佯裝不知。又如
左宗棠為女婿捐軍餉之事與曾鬧翻,形成讎隙,駱秉章站在左宗棠一邊,甚至不願與曾國藩見面。曾國藩停舟在長沙城外,駱秉章前往鄰舟拜客,卻對曾國藩“跬步不前”。但駱秉章作為湖南軍事首腦,他識大體、顧大局,曾配合共同對付
太平軍還是占第一位。從某種意義上講,曾國藩的湘軍正是在駱的羽翼之下組建
成軍。
據查,鹹豐六年(1856年)曾國藩派
湘軍入浙江,而湖南省經駱秉章批核每月解銀支援湘軍達三十萬兩,一年為三百餘萬兩之巨。曾國藩困守南昌,駱秉章物傷其類,急命
劉長佑、江忠濟等部急援江西。
親屬成員
後世紀念
駱秉章光祿大夫家廟由朝廷出資在炭步鎮華嶺村建造,家廟坐南朝北,三間二進,總面闊約30米,總進深約45米,建築占地1000多平方米,鍋耳山牆,石灣陶脊,碌灰筒瓦,青磚牆,建築莊嚴、氣勢宏偉、工藝精細,有精美的木雕、磚雕、石雕、灰塑、陶塑、壁畫,現被列為花都區文物保護單位。
史書記載
《清史稿·卷四百六·列傳一百九十三》
藝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