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教育局局

駐馬店教育局局 貫徹實施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

起草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負責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馬店教育局局
  • 外文名:Zhumadian Education Bureau
  • 隸屬:駐馬店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二)負責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市教育經刪蜜費投入情況和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四)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實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基礎教育教學的地方性教材和補充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檢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負責全市高等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及高等學校的申辦。
(七)統籌管理現代遠程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工作。貫徹落實各類學校設定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各類學校的設定、更名、撤消與調整。
(八)負責直屬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穩定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歸口管理教師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繼續教育;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擬訂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及招生考試政策;參與擬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大中專院校開展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負責全市勤工儉學、教學儀器設備供應工作和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二)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負責同國內外的教育交流與合作。
(十三)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語言文愚甩辨字工作規劃;負責國語推廣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四)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機關設10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機關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文秘、會務、保密、宣傳、信息、檔案、保衛、信訪、督辦查辦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及行政複議和對外應訴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檢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統信訪工作;負責教育行政全仔棗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學校安全教育和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人事科
(駐馬店市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的表彰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的認定管理;規劃並指付匪屑烏導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及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含幼稚園園長)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參與擬訂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朽鍵境業政策,指導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服務工作;承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職稱改革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計畫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校布局、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撤消和更名;管理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籌措、撥付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指導和推進學校後勤改革;編制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基礎教育一科
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組織選定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教科書,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市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員培訓、套用指導等工作。
基礎教育二科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擬訂櫻凶她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組織選定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課程教科書,推進普通槳剃喇晚高中、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課程改革;指導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師資培訓科
負責全市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的培訓和培養工作;歸口管理全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
高等教育科
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負責全市高等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及高等學校的申辦;負責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
民辦教育科
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指導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教師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審批、撤銷和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審批,配合相關科室做好學籍管理,以及招生簡章、廣告的備案,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退休離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41名(含紀檢監察單列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市紀委派駐),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派駐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計畫財務科
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國小校布局、結構調整;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撤消和更名;管理教育基本建設項目及教育基建投資;負責全市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籌措、撥付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直屬單位的財務監管工作;指導和推進學校後勤改革;編制所屬單位教育事業費預決算;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基礎教育一科
承擔義務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組織選定義務教育階段課程教科書,指導教學信息、圖書館、實驗設備配備;指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負責全市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管理、教學資源開發、人員培訓、套用指導等工作。
基礎教育二科
承擔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組織選定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課程教科書,推進普通高中、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課程改革;指導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和學校安全管理。
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統籌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教材建設和師資培訓;承擔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管理和指導工作。
師資培訓科
負責全市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指導全市中國小教師的培訓和培養工作;歸口管理全市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中國小教師師德建設。
高等教育科
參與管理全市各類高等教育,負責全市高等學校發展規劃的制定及高等學校的申辦;負責教育系統的科研工作。
民辦教育科
負責全市民辦教育的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全市民辦教育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規範性檔案,指導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教師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設定審批、撤銷和名稱、層次、類別的變更審批,配合相關科室做好學籍管理,以及招生簡章、廣告的備案,指導民辦教育協會工作,負責民辦學校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局機關退休離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41名(含紀檢監察單列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市紀委派駐),正科級領導職數11名(含派駐監察室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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