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衛生局

駐馬店市衛生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規格為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馬店市衛生局
  • 外文名:Zhumadian Municipal Health Bureau
  • 主管機關:駐馬店市人民政府
  • 時間:2010
  • 編制:36名(含紀檢監察單列編制2名)
  • 地點:駐馬店市驛城區西園街17號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職責調整,機構設定,工作動態,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駐馬店市委、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駐馬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駐發[2010]2號),設立駐馬店市衛生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規格為正處級。市衛生局機關行政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市紀委派駐);正科級領導職數13名(含派駐監察室主任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7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衛生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制定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三)指導全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五)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六)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七)貫徹執行黨的中醫政策和中醫藥法律、法規,指導制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
(八)組織制定並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規劃並指導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落實國家、省、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常見病和多發病等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依法發布傳染病疫情信息。
(九)組織制定全市衛生監督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衛生監督體系建設,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組織制定全市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十一)組織制定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健康教育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十二)制定全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工作,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三)組織制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醫藥衛生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和新技術的普及套用,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指導醫學教育工作。
(十四)組織參與醫藥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交流合作。
(十五)負責市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市直各部門有關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內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衛生系統職業道德教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八)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四)增加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藥品法典的職責和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增加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
(六)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機構設定

市衛生局設立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重大衛生政策、重要政務工作和領導批示辦理事項的督促查辦;負責文秘、宣傳、政務公開、信息、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安全、值班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管理機關電子政務、衛生信息化工作和網站建設;負責機關安全生產工作,綜合協調局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組織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屬事業單位高級知識分子的管理和衛生系統學科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工作;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市直醫療衛生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各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衛生系統的全市性表彰工作;負責援外醫療隊的選拔、派出和管理工作;指導醫學民眾社團的管理工作。擬訂醫學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市衛生局機關離退休於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實施和評價工作;指導規範全市衛生系統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指導醫療衛生服務價格、藥品價格的執行;監督管理市直醫療衛生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市直醫療衛生單位的財務、基本建設、大型醫用設備的管理和內部審計;負責全市大型醫用裝備初審工作;負責全市衛生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協調國外衛生貸款(贈款)的引進、利用和償還工作。
(四)疾病預防控制科。
制定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全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疾病防治項目;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制定公共營養規劃,管理營養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預防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擔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辦市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五)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全市農村基本衛生保健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綜合管理工作;制定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負責全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政策制定、組織實施、運行監管、技術指導、總體評價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制定全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六)醫政科。
組織實施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有關政策、規劃、規範、標準;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監管工作;負責全市醫療機構的審批和醫療機構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註冊;負責轄區內醫師資格考試;依法負責轄區內醫療新技術的準入和管理;負責全市采供血及臨床用血監督管理;指導全市醫院藥事管理、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和《河南省實施辦法》,推動無償獻血工作;負責全市愛滋病醫療救治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城市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承擔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參與國際組織倡導的有關衛生方面的重大活動;承擔醫藥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工作,負責與港澳台的醫療衛生交流合作。擬定全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醫藥衛生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七)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科。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及相關新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負責統一發布全市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和食品安全事故及處理信息。組織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擬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對因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人員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食品安全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和流行病學調查;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消毒產品、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組織查處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主持重大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事項聽證;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八)醫藥招投標管理科。
擬定醫藥集中招標採購的有關規則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需求統計、編制需求計畫,擬訂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採購相關規範;擬定集中招標目錄;審核招標報告、招標文書和投標機構資質;負責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集中招標執行情況的監管工作;調解招投標過程中的糾紛;協助查處招投標活動中的違紀行為。
(九) 中醫科。
擬訂和實施中醫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制定和實施中醫醫療、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方面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管理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對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審批註冊和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註冊;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相關技術準入;制定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醫藥科研機構和重點試驗室的建設,組織中醫藥重大科研課題的協作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推廣;組織中醫藥學術交流和科技合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組織實施中醫藥教育及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負責中醫藥繼續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師承教育及基層中醫藥人員業務培訓的巨觀管理工作。
(十) 藥物政策與基本藥物制度科。
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國家基本藥物使用與管理辦法,建立基本藥物補償機制和基本藥物統一配送體系;擬定市級基本藥物目錄,負責基本藥物臨床使用的管理;組織落實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負責基本藥物制度推廣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 行政審核審批科。
根據國家、省關於衛生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衛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衛生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工作動態

市衛生局召開黨委會議傳達貫徹全市農洽會動員會議精神
2013年5月27日,市衛生局召開黨委會議,傳達貫徹全市農洽會動員會議精神。市衛生局領導班子成員參加會議。
會上,市衛生局黨委書記、局長謝富田同志傳達了全市農洽會動員會議精神,。謝富田局長指出,市委市政府經過研究決定召開的全市農洽會動員會議,既是對2012年農洽會工作的總結表彰,又是對2013年全市農洽會工作的動員部署,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對各項籌備工作進行了細緻安排,強調各籌備單位要各司其職,全力以赴,紮實做好2013年全國農洽會各項工作。謝富田局長還就市委書記劉國慶同志關於市委常委會議研究的有關黨風廉政工作進行了傳達。
謝富田局長指出,市委劉國慶書記強調部署的新時期的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勤政、廉政有關工作,是對全市黨員領導幹部提出的明確要求,通過劉國慶書記強調的有關事例,為全市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敲響了防微杜漸的廉政警鐘。謝富田局長要求市衛生局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不斷加強黨性修養和黨風廉政建設,珍惜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光榮使命,珍惜來之不易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社會大局,局領導班子的每一個同志都要認識到個人的廉潔不僅關乎個人榮譽,更加關乎全市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外在形象,我們各級衛生領導幹部要進一步明確宗旨意識,嚴格要求自己,規範從政行為,不僅要管好帶好自己的隊伍,更加要管好自己手中的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同時要按照紀律要求,通過加強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為人民服務的水平。
會議確定,定於5月28日召開全市衛生局長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市有關會議精神和部署衛生系統黨風廉政工作。並將於近期召開由市衛生局班子成員、市直衛生單位班子成員和局機關全體同志參加的黨委擴大會議,進一步部署黨風廉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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