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歷史
1955-1957年,安岳縣先後調整為10區1鎮78鄉,並以
區公所駐地定命區名,馴龍區因區公所駐馴龍鄉而得名。
1958年,安岳縣建立
人民公社,實行政社合一,全縣建立10箇中心人民公社、34個人民公社和1個鎮。同年,撤銷馴龍區建立馴龍中心
人民公社。
1961年,安岳縣設10區1鎮71個
公社,馴龍中心人民公社復設馴龍區。
1992年,安岳縣撤區並鎮。
撤銷馴龍區公所等全縣10個區,馴龍區正式成為安岳建制歷史。馴龍區代管的
鄉鎮全部析出自建、合併或撤銷,改為由縣直接管轄鄉鎮。
代管
1955-1957年,安岳縣馴龍區代管有馴龍鄉、自治鄉、華嚴鄉、朝陽鄉、大埝鄉共5個鄉。
1961年,馴龍區代管馴龍公社、自治公社、華嚴公社、朝陽公社、大埝公社共5個公社。
1962年,安岳縣馴龍區增設龍居、建設等2個公社。全縣設10區1鎮90個公社。
1963-1984年,馴龍區代管馴龍公社、建設公社、自治公社、華嚴公社、龍居公社、朝陽公社、大埝公社共7個公社。
1985-1992年,馴龍區代管馴龍鄉(1986年置
馴龍鎮)、建設鄉(原鄉政府駐今馴龍鎮龍壩村,1992年併入馴龍鎮)、
自治鄉、華嚴鄉(1992年置
華嚴鎮)、
龍居鄉(原鄉政府駐今華嚴鎮群力村,1992年併入華嚴鎮)、
朝陽鄉(2017年7月置
朝陽鎮)、
大埝鄉共7個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