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行可

馮行可(1521-?),字道卿,號敕齋,南直隸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人,大理寺丞馮恩之子。恩獲罪,行可年十三,刺血上書請代父死,恩得免死論戍。嘉靖中中舉,官至應天府通判,有善政。

基本介紹

  • 本名:馮行可
  • :道卿
  • :敕齋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松江府華亭縣(今上海市)
  • 出生日期:1521年
  • 官職:應天府通判
史籍記載,親屬成員,

史籍記載

1、長子行可年十三,伏闕訟冤。日夜匍匐長安街,見冠蓋者過,輒攀輿號呼乞救,終無敢言者。時鋐已遷吏部尚書,而王廷相代為都御史。以恩所坐未當,疏請寬之,不聽。
2、又明年,行可上書請代父死,不許。其冬,事益迫,行可乃刺臂血書疏,自縛闕下,謂:“臣父幼而失怙。祖母吳氏守節教育,底於成立,得為御史。舉家受祿,圖報無地,私憂過計,陷於大辟。祖母吳年已八十餘,憂傷之深,僅餘氣息。若臣父今日死,祖母吳亦必以今日死。臣父死,臣祖母復死,臣煢然一孤,必不獨生。冀陛下哀憐,置臣辟,而赦臣父,苟延母子二人之命。陛下僇臣,不傷臣心。臣被僇,不傷陛下法。謹延頸以俟白刃。”通政使陳經為入奏。帝覽之惻然,令法司再議。尚書聶賢與都御史廷相言,前所引律,情與法不相麗,宜用奏事不實律,輸贖還職,帝不許。乃言恩情重律輕,請戍之邊徼。制可。遂遣戍雷州。而鋐亦後兩月罷矣。
3、行可既脫父於死,越數年登鄉薦。久之,不第。謁選,得光祿署正。遷應天府通判,有善政。

親屬成員

父親:馮恩,字子仁,號南江,嘉靖五年(1526)進士,官至大理寺丞。
弟弟:馮時可,字敏卿,號文所,隆慶五年(1571)進士,官至按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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