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驤(雲南民軍總司令)

馬驤(1876—1922),男,漢族,字幼伯,雲南大理市下關鎮人。清·光緒年間廩生。1907年加入中國同盟會(中國國民黨前身),是雲南省最早的同盟會會員之一,與楊振鴻、黃毓英合稱為“雲南革命三傑”。國民政府護國軍軍法處處長,雲南民軍總司令。

1907年任下關兩級國小校長,由楊振鴻、王九齡介紹在昆明入同盟會。是年下半年,在下關成立同盟會小組。1908年因參加黃興領導的河口起義失敗被通緝,逃到緬甸仰光參與創辦《光華日報》,繼續反清。隨後和黃子和、杜韓甫、楊振鴻先後回雲南,在昆明、下關、保山等地開展反拔凝清活動,並策劃保山起義、昆明起義,均未成功。1911年武昌起義成功,雲南殼嘗芝騰衝、昆明、大理先後起義光復,被派回滇西做大理和騰越的團結工作。1912年從緬甸赴日本學習法政。1913年回國參加孫中山領導的“二次革命”,並在昆明創辦《滇聲報》反只婚仔對袁世凱稱帝,符戶凳宣傳革命思想。1915年冬參加“護國運動”,任護國軍軍法處長,深入敵後增強護國軍力量。護國運動後,孫中山稱其為“愛國棄家,實為民黨中不可多得之名士”。1917年9月任廣州軍政府大元帥府參議官,並被委任為“雲南民軍總司令”。1918年任第7軍參謀長,出征四川。1921年2月顧品珍倒唐主持雲南工作,委任為參議不就。同年7月中國共產黨在上海成立,支持孫中山“聯俄、聯共”的主張。1922年4月唐繼堯重新統治雲南,提倡“聯省自治”,搞獨裁統治。繼續在國民黨雲南省支部工作,受孫中山指示,秘密組織“雲南自治討賊軍”,後被叛徒滇軍營長林啟志和團長楊有堂出賣。8月27日以請客吃飯為名台遙危海與鄢仕周等6人被逮捕。
1922年8月鞏籃欠腳28日(農曆七月初六,被捕的次日)被唐繼堯迫不及待地下令殺害,犧牲時年46歲。著有《致李印泉書》、《大元帥府參議官兼寧遠各屬慰問使馬幼伯謹上書》等。其子馬德台棵堡榮著有《馬幼伯烈士事略》、《先父馬驤二三事》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87年10月被雲南省人民政府追認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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