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雨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馬鞍山市雨山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馬鞍山市雨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發展和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研究經濟形勢,提出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建議,促進經濟加快發展。
(二)研究分析全區經濟形勢和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要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組織協調信用體系建設。
(三)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四)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綜合編制全區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年度投資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謀劃儲備重大項目;負責和協調重大項目前期工作。
(五)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各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編制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和預案,組織開展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六)擬訂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落實國家中部地區崛起政策的有關工作;協調促進長江經濟帶建設,做好承接產業轉移的各項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區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促進就業、完善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八)推進全區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政策並協調實施;協調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發展低碳經濟有關工作。負責能耗強度和用能總量“雙控”工作;負責同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
(九)參與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和實施工作;分析有關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執行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貫徹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國家、省和市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商品、服務價格規定的貫徹實施。
(十一)負責管理國家行政機關收費、負責管理重要的公益性、資源性、公用事業價格;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告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清理整頓亂收費。
(十二)負責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組織開展成本監審工作;負責主要工農產品、公用事業價格成本和流通費用的監審。
(十三)指導、監督價格管理工作;培訓基層和企業物價人員,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負責價格法規和政策宣傳工作。
(十四)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監督指導電力調度,指導電力生產安全管理,協調解決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全區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執法的統籌協調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安徽省發展改革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