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固體廢物管理中心是馬鞍山市環境保護局直屬單位。
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下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參與全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規劃、計畫的編制;組織開展固體廢物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參與固體廢物的宣傳教育。
2、受市環保局委託,負責全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管理、監督工作。
3、負責全市企事業等單位危險廢物轉移審核辦理和跨省轉移的初審工作,以及相應轉移聯單辦理工作。
4、負責工業企業進口廢物、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申請核批(初審)工作。
5、負責每年的馬鞍山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發布以及相關危險廢物的統計上報工作。
6、負責組織開展工業企業固體廢物專項調查、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固體廢物申報登記;負責建立全市固廢信息交換平台,促進循環經濟發展。
7、組織推廣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防治技術,對重點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組織開展技術攻關。
8、參與固體廢物產生、綜合利用或集中處置建設項目的技術審查及項目竣工驗收;參與有關固體廢物限期治理項目的監督管理和驗收。
9、參與危險廢物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與危廢有關的專項執法檢查工作。
10、對各縣區環境保護部門的固體廢物管理情況進行協調、指導、稽查和考核。
11、承擔上級主管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