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葉江

馬葉江

馬葉江,男,滿族,1967年11月生,吉林遼源人,工學博士,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2020年4月,馬葉江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由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葉江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滿族
  • 出生地:吉林遼源
  • 出生日期:1967年11月
  • 學位:博士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辭去代表,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經歷

1990年07月——1991年07月,烏魯木齊鐵路局烏魯木齊分局烏魯木齊西站駝峰車間見習生;
1991年07月——2001年07月,歷任烏魯木齊鐵路局烏魯木齊分局烏魯木齊西站代務信號員、調車區長、技術室主任、總工程師、副站長、烏魯木齊北站站長;
2001年07月——2007年05月,歷任烏魯木齊鐵路局運輸處副處長,調度所副主任,烏魯木齊車務段段長、黨委副書記;
2007年05月——2014年10月,歷任烏魯木齊鐵路局局長助理,副局長,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4年10月——2017年09月,任烏魯木齊鐵路局黨委書記;
2017年09月——2017年11月,任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17年11月,任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2019年10月終止)
2019年08月,接受審查調查。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8月12日,據江西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馬葉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江西省監察委員會監察調查。

辭去代表

2019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由江西省選出的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原副書記、原總經理馬葉江,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責令辭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的有關規定,馬葉江的代表資格終止。

依法逮捕

2020年2月,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馬葉江(正局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馬葉江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20年4月1日訊息,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馬葉江(正廳級)涉嫌貪污罪、受賄罪一案,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向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葉江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馬葉江,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馬葉江利用其擔任烏魯木齊鐵路局烏魯木齊車務段段長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馬葉江先後利用其擔任烏魯木齊鐵路局運輸處副處長、調度所副主任、烏魯木齊車務段段長、局長助理、副局長、黨委書記、中國鐵路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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