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背景,原有古羅馬制度,格拉古兄弟改革,朱古達戰爭,改革內容,以募兵制代替徵兵制,延長服役年限,明確軍餉報酬,改革軍團組成,統一武器裝備,評價和影響,
背景
原有古羅馬制度
按照古羅馬傳統,一旦有戰爭爆發,執政官就需要擔負起從合格的公民中臨時徵集起一支軍隊的職責。而後,兩名執政官中的一個,就需要率領這支主要由志願者組成的軍隊開赴戰場。
直到前2世紀的最後幾年,除了少數特別情況外,羅馬大體上仍然在實行這種傳統的兵農合一的公民兵制度,所有的士兵都必須符合下列嚴格條件:
- 必須達到戶口調查的第15等級或以上。
- 至少擁有3,000塞斯特爾提烏斯的財產。
- 能夠自行購置所屬兵種等級對應的武器裝備。
但是由於連年戰爭,特別是第二次布匿戰爭期間漢尼拔在義大利的肆虐,導致占羅馬兵源主體的自耕農們要么死於戰火,要么因長期征戰,無暇顧及自家田地,導致土地被兼併,再加上奴隸制的發展,小農們紛紛破產,變成無地者,公民兵制的基礎遭到嚴重破壞。
格拉古兄弟改革
為了解決包括兵源匱乏在內的一系列問題以挽救共和制,提比略和蓋烏斯·格拉古兄弟在前134年和前123年分別當選保民官,並各自領導了一場改革,前者的改革主要內容是將貴族們超過份額的多占土地分給窮苦平民,而後者的改革除了繼續其兄的土地改革,還將擴大羅馬公民權授予範圍為主要內容。但是,這樣的改革卻引來了貴族們的強烈反對,並遭到後者的殘酷鎮壓,兄弟兩人先後在保民官任上(前133年和前121年)被殺。
朱古達戰爭
這種情況激怒了平民和騎士階層。在部族大會上,他們一改以往執政官只在少數幾個貴族家庭間傳來傳去的傳統,第一次選舉一個“新人”:當時在北非的統帥昆圖斯·卡埃基利烏斯·梅特魯斯·努米底庫斯(Quintus Caecilius Metellus Numidicus,“努米底庫斯”意為“努米底亞征服者”)的副將蓋烏斯·馬略(Gaius Marius)為前107年的執政官,並授予其在北非指揮作戰的全權,由此拉開了馬略改革的序幕。
改革內容
以募兵制代替徵兵制
馬略放棄了早就難以為繼的財產資格限制,規定凡是自願且符合條件的羅馬公民,包括無財產者都可以應募入伍。這樣就解決了困擾羅馬多年的因符合服役資格者不足而導致的兵源匱乏問題。
延長服役年限,明確軍餉報酬
在早期,羅馬軍隊的服役期非常短,有時只有數月甚至數日。隨著戰爭規模的升級以及羅馬征服地區的擴大,服役期變得越來越長,但一直沒有統一標準。馬略規定,士兵一旦入伍,必須服役滿16年。這實際上就是將羅馬軍隊明確為一支全部由職業軍人組成的部隊。服役期間,由國家統一供養,並按照等級發給薪酬。士兵退伍後,還能在被征服地區分得屬於自己的土地。這樣做,使得士兵們在服役期間和退役後的衣食都有了著落,確保了士兵們的忠誠,也同時將之前懸而未決的平民爭取土地的鬥爭和服兵役結合在了一起。
改革軍團組成,統一武器裝備
之前的軍團步兵被按照年齡和作戰經驗分成三個級別:青年兵(Hastati)、壯年兵(Principes)和後備兵(Triarii)。這三個兵種裝備略有區別,被排成前後三排,軍團的戰術也基本上是圍繞著這三線完成的。
馬略去除了這一兵種分工,將所有的重裝步兵統一為軍團士兵(Legionarius),統一裝備以投槍、短劍和拉丁長盾。同時他調整了軍團的編組形式:每個羅馬軍團(Legio)由10個大隊組成(Cohorts)。除第一大隊由10個百人隊(Centuria)組成外,其餘大隊由6個必要的連續性等級的百人隊組成,每個百人隊80人,由一名百夫長領導。同時,每兩個百人隊又被稱為一個小隊(Manipulus),由兩個百人隊中等級較高的那名百夫長統領。各個等級的部隊都按照訓練程度和作戰經驗的多寡編成,編號越小的單位作戰能力越強,作戰位置越靠前。此外,每個戰鬥單位都有自己的軍旗和標誌,每個軍團都擁有自己的鷹徽——羅馬的象徵。此舉無疑增強了每個單位的集體精神和榮譽感,丟失軍旗或鷹徽可能被處以十一抽殺律。
新的軍團由原先的4500人增至6000人,戰鬥隊形則變得更加多樣,作戰的靈活性和指揮效能得到加強,同時,還增加工兵和機械裝備。而其他輔助角色,例如弓箭手、拋石手、騎兵等,都由的羅馬在各地的,不具有羅馬公民權的同盟者提供,稱為輔助部隊(拉丁語:Auxi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