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古兄弟改革

格拉古兄弟改革

格拉古兄弟改革是古代羅馬於公元前133~前121年間先後由格拉古兄弟推行的以土地問題為中心的改革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拉古兄弟改革
  • 開始時間:公元前133
  • 結束時間:前121年
  • 改革內容土地問題為中心的改革活動
詳細介紹,影響,

詳細介紹

提比略·格拉古蓋約·格拉古兄弟出生在古羅馬共和時代的一個貴族家庭里。自幼就受到了希臘文化的薰陶,希臘的奴隸主民主政治以及公民平等的思想對他們影響很深。
由於羅馬對外進行征服戰爭多年,在外作戰陣亡的士兵和破產農民的土地被貴族兼併,侵略帶來的巨大財富和奴隸代替了之前的小農經濟,導致很多窮人無業可做,無法養活自己,貧富差距懸殊,階級矛盾日漸尖銳。公元前133年,提比略出任人民保民官。就任後,提出土地改革法案。法案規定每一個土地占有者占有的土地不得超過500猶格,最大的兩個成年兒子可以各占有250猶格,這樣就限定每家占有土地只1000猶格(約250公頃)。凡超過的全部交還國庫,然後分30猶格的小塊土地,分配給貧窮農民世襲使用,但禁止出售和轉讓,防止農民再度破產。法案提出後,得到了廣大平民的支持。
這個法案,觸犯了大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他們用種種手段阻止法案的實施。他們一方面隱瞞土地數額,並一方面唆使另一保民官運用否決權,使法案不得通過。為了使法案得到貫徹,提比略違例提出連任下界保民官。然後就在選舉大會上,貴族派人擾亂會場,選舉被迫解散。次日清晨,提比略的擁護者占領了公民會議的集合地點。貴族唆使大批流氓無賴武裝襲擊會場,提比略及其擁護者300多人,倒在血泊之中,他們的屍體被拋入第伯河。
10年後即公元前122年,提比略的弟弟蓋約當選為保民官,他在新形勢下把土地運動推向新的高潮。蓋約提出了以下一些改革法案:一是土地法,基本上是提比略土地法的繼續;二是糧食法,規定從國庫中拿出糧食來,以低於市場的價格出售給貧困的居民;三是修築道路法,使城市貧民得到工作的機會;四是亞細亞行省法,把新設的亞細亞行省交給騎士承包稅收,以滿足騎士階層的要求;五是審判法,在原來由元老擔任的300名法官外,另增加300名騎士出身的法官。所有這些措施,使蓋約獲得了更廣泛的支持者。在城市平民和騎士的支持下他連任下一年的保民官,提出了兩項更為激進的新法——殖民法和公民權法。擬以開闢殖民地作為保證土地法實施的補充措施。蓋約又提議給拉丁人和義大利同盟者以羅馬公民權,但羅馬公民不論哪個階層都不願讓非羅馬人分享公民權,因為引起普遍的不滿。他在競選第三任保民官時落選了。蓋約卸任後,元老貴族和一部分騎士對他進行公開的攻擊。在討論廢除蓋約在迦太基建立殖民地的提案時,發生了激烈的爭執,導致大規模的械鬥。蓋約派的3000多人被殺害,蓋約也在被迫中不甘被俘自殺了。
格拉古兄弟改革雖然失敗了,但它在政治上打擊了元老貴族派,揭開了內戰時代的序幕。特別是蓋約改革中,注意發展騎士利益,以及注意消除羅馬人與義大利人政治差別的“同盟者”公民權問題,這是符合歷史發展趨勢的。

影響

公元前123和前122年,蓋烏斯任保民官。他重申提比留的土地法,還提出了實行賑濟城市貧民的糧食法和授與騎士司法權的審判法等內容廣泛的法案:國家向平民廉價供應糧食;在亞細亞行省由包稅人負責徵收什一稅;改組審理行省中官員違法案件的法庭;在迦太基故址設定殖民地;授予義大利人羅馬公民權等。其中有的被通過執行,但在迦太基設殖民地以及授予義大利人羅馬公民權的問題都遭反對。公元前121年,反對改革的元老貴族殺害了蓋烏斯及其追隨者3000餘眾。但蓋烏斯提出的法案大多保留了下來。 格拉古兄弟改革,從單純的土地立法發展為廣泛的改革運動,衝擊了豪門貴族的統治,提出了羅馬國家進一步發展所必須解決的一些重大問題,對於羅馬社會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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