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懷林,男,漢族,1966年8月出生,河南永城人,1985年參加工作。曾任河南省林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6年1月7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馬懷林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懷林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河南永城
- 出生日期:1966年8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免去職務,提起公訴,一審開庭,
人物履歷
1998年05月——1999年08月,河南省人防工程建築聯合承包公司副經理;
1999年09月——2001年06月,河南省人防建設公司經理;
2001年07月——2010年03月,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工程管理處處長;
2010年04月——2011年01月,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指揮通信處處長;
2011年01月——2015年06月,河南省林州市市委常委,副市長。
人物事件
免去職務
2015年6月,被免去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副巡視員職務。
提起公訴
2015年12月,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副巡視員馬懷林(副廳級)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犯罪一案,已由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馬懷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馬懷林,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周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馬懷林在擔任河南省林州市委常委、副市長、河南省人防辦工程管理處處長期間,違法簽批減免人防異地建設費的意見,並安排相關人員違法徵收費用,給國家造成了特別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開庭
2016年1月7日,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馬懷林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一案。
周口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馬懷林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935.8045萬元。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