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愛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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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愛軍,男,漢族,1966年8月出生,河北樂亭人,河北省委黨校大學學歷,1991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

2024年1月21日訊息,馬愛軍因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愛軍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河北樂亭
  • 出生日期:1966年8月
  • 畢業院校:河北省委黨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留置措施,依法宣判,

人物履歷

1985.09--1987.07 唐山市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學習
1987.09--1996.10 樂亭縣公安局科員
1996.10--1998.04 樂亭縣公安局古河派出所副所長
1998.04--1999.07 樂亭縣公安局汀流河派出所所長兼指導員
1999.07--2002.02 樂亭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兼教導員
2002.02--2004.03 樂亭縣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1999.09-2002.07 河北省委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4.03--2006.09 樂亭縣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2002.09-2004.12 河北省委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學習;2002.05-2004.05 中南大學網路教育學院法學專業學習)
2006.09--2008.07 樂亭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兼交警大隊大隊長、教導員
2008.07--2012.05 唐山市豐潤區公安分局政委
2012.05--2013.12 唐山市豐潤區公安分局局長
2013.12--2018.07 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2018.07--2018.08 唐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局長,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人選
2018.08-- 唐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局長,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6月,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對唐山市某燒烤店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案件及其他相關案件涉及的公職人員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依紀依法開展審查調查。經河北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唐山市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接受廊坊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留置措施

2022年8月29日,據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在公安機關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河北省紀委監委組織協調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紀委監委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其中對唐山市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等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職務犯罪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深挖徹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依法宣判

2024年1月21日,在廊坊市廣陽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恆向大會作出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到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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