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安陽市湯陰縣任固鎮政府原事業編制工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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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六甲,安陽市湯陰縣任固鎮政府原事業編制工勤人員。

2024年8月16日,馬六甲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六甲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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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安陽市湯陰縣任固鎮政府原事業編制工勤人員。

人物事件

開除公職

2023年12月7日晚,馬六甲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行駛至安陽市長江大道與平原路交叉口,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2023年12月13日,因其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安陽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取保候審。2024年6月28日,馬六甲犯危險駕駛罪被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2024年8月16日,馬六甲受到開除公職處分。

案情披露

2024年9月21日,安陽市紀委監委發布時評文章《酒駕醉駕追責沒有例外 黨紀國法面前一視同仁》,詳細披露了馬六甲被法院判處拘役二個月,並受到開除公職處分四大緣由,分別是酒精含量不同、法定情節不同、法律後果不同,以及處分依據不同。
一是酒精含量不同。馬六甲血液酒精含量為195.34毫克/100毫升。
二是法定情節不同。馬六甲被查獲時,未按民警指令停車,繼續向前行駛,後被執勤民警放置的阻車裝置截停,具有法定從重情節
三是法律後果不同。馬六甲不符合2023年意見規定的可以不予立案、撤案、免刑或不訴的標準,必須移送起訴,依法判處實刑。2024年6月28日,其因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判處拘役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四是處分依據不同。馬六甲為事業編制工勤人員,且非中共黨員,處分依據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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