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酸噻嗎洛爾片,適應症為1. 原發性高血壓病2. 心絞痛或心肌梗塞後的治療3. 預防偏頭痛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馬來酸噻嗎洛爾片
- 藥品類型:處方藥
- 特殊藥品:興奮劑
- 用途分類:β受體阻斷藥
適應症
2. 心絞痛或心肌梗塞後的治療
3. 預防偏頭痛
用法用量
2. 心肌梗死 2.5mg一次,一日2次開始,可漸增至每日總量20mg。
3.偏頭痛 10mg一次,一日2次。根據臨床反應及耐受性可漸增至一日總量30mg,或減至10mg一日。6至8周無效則應停用。
不良反應
臨床試驗室檢查:可有血尿素氮、血鉀、血尿酸、血三醯甘油輕度升高,血色素、血細胞比容、高密度脂蛋白輕度降低。但無明顯臨床意義。尚無肝功能檢查指標升高的報導。
禁忌
2. 嚴重慢性阻塞性肺病
3. 竇性心動過緩
4. 二至三度房室傳導阻滯
5. 難治性心功能不全
6. 心源性休克
7. 對本品過敏者
注意事項
(1)對於經常予洋地黃及利尿劑治療且心功能易代償的心功能不全病人,在必要的時候可以使用本藥。但應注意洋地黃藥物及本品均能延遲房室傳導。如心功能不全持續則應停用本品。
(2)在某些情況可引起心功能不全,故服用本品的病人在初發心功能不全症狀時,應先給洋地黃和利尿劑,且被密切觀察。如心功能不全持續,應予足夠的洋地黃及利尿劑等治療,並停用本品。
2.突然停藥可引起缺血性心臟病的惡化,如心絞痛惡化及發生心肌梗死。故停藥需要1至2周的逐漸減量過程,且需密切觀測病人。如心絞痛加重或急性冠狀動脈供血不足加重,應迅速重新調整劑量,且應給予不穩定心絞痛的相應治療措施。病人應被警告在無醫生的建議下不能擅自停藥。
3.輕中度慢性阻塞性肺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支氣管痙攣或有支氣管痙攣病史的病人通常不接受本品治療。但如必要,則應在密切檢測下慎用。
4.是否有必要在較大規模的外科手術前停用β阻滯劑是有爭論性的。β阻滯劑可削弱心臟對β腎上腺能介導的反射性刺激所發生反應的能力。一些接受β阻滯劑的病人在麻醉中出現嚴重低血壓。也有心臟復甦及維持心率困難的報導。由於上述原因一些權威人士建議在某些手術前應逐步停用β阻滯劑。
5.自發性低血糖或接受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治療的糖尿病病人(尤其是不穩定糖尿病 )應慎用本品。因為β阻滯劑可掩蓋急性低血糖的症狀及體徵。
6. 本品可掩蓋甲狀腺功能亢進的一些臨床體徵(如心動過速)。懷疑為甲狀腺毒症的病人應避免突然停藥。
7. 因本品在肝臟代謝及由腎臟排除體外,故有肝臟及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應減量。尤其對有明顯腎功能衰竭的病人,用藥劑量應更應謹慎。
8. 由於β阻滯劑可影響血壓及心率,故有心腦血管供血不足的病人應慎用。如發現有腦血管血流量降低的症狀或體徵出現,應考慮停用本品。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已在母乳中發現。由於在哺乳中本品嚴重不良反應的潛在性存在,決定是否中止哺乳或中止用藥需要考慮本品對母親病情的重要性。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與非類固醇類抗炎藥合用可減弱降壓效果。
3.鈣離子拮抗劑:心功能正常時可合用。但如心功能降低時應避免合用。在合用病例中,低血壓,房室傳導阻滯及左心功能不全曾被報導。低血壓易發生於二氫吡啶類,左心室功能衰竭及房室傳導阻滯易發生於維拉帕米和地爾硫䓬。對接受本品治療的病人應慎用靜脈鈣離子拮抗劑。
4.洋地黃,地爾硫䓬或維拉帕米與本品合用可增加延長房室傳導阻滯作用。
5.與奎尼丁合用可增加β阻滯作用(如減慢心率等)。
6.可樂定:本品可加重可樂定停藥後的血壓反彈。如二者合用,本品應在可樂定逐漸停藥前幾天停藥。如以本品替代可樂定,應在停可樂定數天后方能套用本品。
7.對於有遺傳性過敏史的病人,當服用本品時可能減弱抗過敏藥的作用。
藥物過量
1.洗胃
2.治療心動過緩:靜脈予阿托品0.25mg至2mg。如果心動過緩持續存在,可慎用靜脈鹽酸異丙腎上腺素。必要時可考慮安裝臨時起搏器。
3.治療低血壓:可予升壓藥,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去甲腎上腺素等 。有報導鹽酸胰高血糖素也可起作用。
4.治療急性心功能不全:傳統療法應立即予洋地黃,利尿劑,吸氧治療等。也可予氨茶鹼。有報導鹽酸胰高血糖素也可起作用。
5.治療二至三度房室傳導阻滯:可予鹽酸異丙腎上腺素或安裝臨時起搏器。
6.治療支氣管痙攣:予鹽酸異丙腎上腺素或氨茶鹼。
藥理毒理
本品為β腎上腺能受體拮抗劑,無抑制心肌作用和內源擬交感活性。臨床藥理研究證實β受體拮抗劑可改變靜息心率及對體位改變時心率的反應,抑制異丙腎上腺素引起的心動過速,改變對瓦爾薩瓦爾試驗的反應,減少活動時心率和血壓的變化。並降低β受體激動劑所致的正性變力、正性變時、支氣管及血管擴張作用。此降低作用的程度與交感緊張性及其在受體部位的濃度成正比。還可降低健康人及心臟病病人的心排血量。對於有嚴重心肌損害的病人,β阻滯劑可降低交感神經系統維持必要心功能所產生的興奮作用。其作用於支氣管及細支氣管,可引起氣道阻力增加。此作用對於哮喘及其他有支氣管痙攣情況的病人具有潛在危險性。
2.毒理(癌性,致突變性,生殖毒性)
本藥對雌性小鼠的半數致死量LD50是1190mg/kg,雌性大鼠是900mg/kg。通過對大鼠2年的研究顯示,予馬來酸噻嗎洛爾300mg/(kg·日)(相當體重50kg人群最大建議劑量250倍)的雄鼠腎上腺嗜咯細胞瘤的發生率明顯升高。如予建議最大劑量20或80倍的劑量不會發生此反應。對小鼠的終生研究發現,雌鼠500mg/(kg·日)(相當於體重為50人群的建議最大劑量的400倍)的肺部良惡性腫瘤、良性子宮息肉及乳腺癌的發生率都有統計學上的明顯增高。但如予5或50mg/(kg·日)則不會發生。在死後肺部及子宮的屍檢中再次發現,予500mg/(kg·日)的雌鼠肺部腫瘤的發生率在統計學上明顯升高。且予500mg/(kg·日)的雌鼠在乳腺癌發生率升高的同時伴有血清泌乳刺激素的增高。而對於5或50mg/(kg·日)的劑量不會伴有增高。但目前尚未證實人類血清泌乳刺激素與乳腺腫瘤的關係。而且成年女性在接受最大建議劑量60mg後,血清泌乳刺激素無臨床意義上的改變。通過評價小鼠的微核檢測、細胞遺傳學檢測(劑量至800mg/kg)及腫瘤細胞變異檢測(100μg/mL)無致突變潛能。對雄性及雌性大鼠的生殖研究中發現,當予以相當50kg人最大建議劑量的125倍時尚無毒副作用。在對小鼠、大鼠及兔的妊娠研究顯示予以50mg/(kg·日)(相當50kg人最大建議劑量的40倍)時無胎兒畸形。雖然在此劑量可發現胎兒骨化,但對出生後生長發育無影響。當予小鼠1000mg/(kg·日)(相當於830倍50kg人最大建議劑量)時可引起妊娠毒性及增加胎兒再吸收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