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丁公理
- 外文名:Martin axiom
- 簡稱:MA
- 所屬學科:數學(集合論)
- 簡介:獨立於ZFC公理系統的著名假設
- 提出者:馬丁(D.A.Martin)等人
基本介紹,相關介紹及結論,
基本介紹
馬丁公理(Martin axiom)簡稱MA,是獨立於ZFC公理系統的著名假設之一,是近代數學基礎理論的重要論題。設κ為任意基數,令MA(κ)表示下列命題:對任何滿足可數鏈條件的偏序集〈P,≤〉及由P的稠密子集組成的基數不大於κ的集簇G,存在P中的濾子G,使得對任何D∈G,G交D不空,即G∩D≠∅,MA(2ω)為假,對任何κ′<κ,MA(κ)→MA(κ′),MA(ω)成立,因此MA(κ)→κ<2ω。馬丁公理為:ᗄκ<2ω,MA(κ),記為MA。
相關介紹及結論
馬丁公理由美國學者馬丁(D.A.Martin)與羅伯托姆(F.Rowbottom)於1970年左右提出,以色列學者索洛韋(R.M.Solovay)與特納鮑姆(S.Tennenbaum)於1971年利用疊代力迫法證明若ZF系統相容,則ZFC+MA+2ω>ω1也相容,從而得出MA+ᒣCH與ZFC系統相容,另一方面,若ZF系統相容,則ZFC+ᒣMA也相容,因此MA相容且獨立於ZFC系統,由於CH→MA,因此MA也獨立於CH,美國數學家科恩(P.J.Cohen)已經證明連續統假設在ZFC公理系統中不可證,法國數學家、工程師萊維(A.Lévy)與索洛韋證明即使假設可測基數存在,也不能得出CH為真,因此,許多集合論學家覺得連續統假設在“現實世界”中“不大可能”為真。然而,連續統假設有許多推論很符合人們的直觀,它還可以使許多概念或運算得以簡化,設計馬丁公理的初衷在於減弱連續統假設的結論,使得某些由連續統假設得出的結論在減弱的假設下仍然成立。馬丁與索洛韋於1970年證明下列連續統假設下成立的重要結論在馬丁公理下仍然成立:對任何基數κ<2ω,由馬丁公理可以得出:
1.2κ=2ω;
2.每個基數為κ的幾乎分離簇A⊂P(ω)不可能為最大幾乎分離簇;
3.κ個實直線R上的勒貝格測度為0的子集的並的勒貝格測度仍為0;
4.實直線R上的κ個第一範疇子集的並仍為R上的第一範疇子集。
由上列結論可以看出,馬丁公理並不是簡單地否定在ω與2ω之間不存在基數,而是斷言,若在此間存在基數,這些基數具有類似於ω的一些性質。事實上,有許多能由CH解決的傳統數學問題也可以用MA解決,由於MA獨立於CH,因此同樣也有一些CH下為真的命題在MA+ᒣCH下為假。
馬丁公理除了偏序形式的定義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等價表述形式,這些表述形式體現出馬丁公理可以用於多種不同的數學領域中,如馬丁公理的拓撲形式可簡單地表述為:若X為任何具有可數鏈條件的豪斯多夫空間,則X不能表示為小於2ω個X的無處稠密子集的並,馬丁公理的布爾代數形式可表述為:若B為一個具有可數鏈條件的完備布爾代數,T為基數小於的B的一個稠子集簇,則在Bω上存在T超濾子。
馬丁公理與ZF系統的公理不同,它不具備直覺上的自明性,因此,它實質上不是公理而是一 種集合論假設,然而,馬丁公理在現代數學基礎理論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它有大量的推論,其中有一些已經成為打開許多數學難題的鑰匙,馬丁公理還可以作為證明或發現某些相容或獨立於ZFC系統的命題的一種工具,由於MA與ZF(C)系統相容,假如利用MA證明某命題Φ為真,則Φ與ZF(C)系統相容,從而ᒣΦ在ZF(C)系統中不可證,有時能通過檢查MA→Φ的證明過程消去MA的使用,從而得出Φ為ZF(C)系統的定理,或者發現Φ在ZF(C)系統中也不可證,從而得出Φ獨立於ZF(C)系統,例如,著名的蘇斯林假設的相容性問題就是藉助馬丁公理才得以解決的。索洛韋等人1971年證明MA+ᒣCH→SH,由於MA+ᒣCH相容,因此SH相容;美國學者傑希(T.J.Jech)等人也已證明ᒣSH相容,故SH獨立於ZFC系統.對馬丁公理的研究主要集中於下列兩個方面:一方面減弱或加強馬丁公理的條件或結論,以尋求馬丁公理更廣泛的套用,如對偏序加適當限制等;另一方面對有關馬丁公理的更大量的研究是馬丁公理的套用研究,目前馬丁公理已被套用到無窮組合論、模型論、拓撲學、測度論、函式論及代數學等眾多數學領域,對馬丁公理的研究已經成為許多學科中的獨立研究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