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詩詞學會

香港詩詞學會(H.K Chinese Poem)是弘揚國粹,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繁榮詩詞及韻文創作,提高詩文創作及欣賞能力”,致力於宏揚中華傳統文化由香港政府批准成立並接受中華詩詞學會指導的詩詞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詩詞學會
  • 外文名:H.K Chinese Poems Association
  • 時間:2008
  • 性質:詩詞組織
學會簡介,學會信息,組織機構,學會章程,

學會簡介

s Association)
香港詩詞學會會員大會香港詩詞學會會員大會
系2008年由香港政府批准成立並接受中華詩詞學會指導的詩詞組織。

學會信息

學會成員:深港詩友(已有100多名)
香港詩詞香港詩詞
學會宗旨:“弘揚國粹,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繁榮詩詞及韻文創作,提高詩文創作及欣賞能力”,致力於宏揚中華傳統文化。
活動範圍:香港和深圳
學會刊物:《香港詩詞》

組織機構

會長
唐大進
常務副會長
陳興(港區召集人)
蕭家正
翁寒春
副會長
林其烺
黃統才
劉德明
秘書長
翁寒春
詩人會員代表
塗禮敦
王廣進(前進)

學會章程

簡明章程(草案)
前言
中華傳統文化正處在前所未有的繼承和發揚的大時代。
香港詩詞學會就是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由香港、深圳兩地詩詞界一批志同道合的詩家,整合而成的。並已在香港政府註冊。它與中華詩詞學會一脈相承,並接受中華詩詞學會的學術指導。而它的活動範圍主要在香港和深圳。
現訂立如下章程條款,作為務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第一條:香港詩詞學會,是獨立的文學團體。它以“弘揚國粹,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繁榮詩詞及韻文創作,提高詩文創作及欣賞能力”為目的。它活動在香港時遵守香港的法律,活動在深圳時又遵守深圳的法律,是一個明律守道的詩詞組織。
第二條,會員的權利。本會是港、深兩地詩詞愛好者自願組織的民眾性社團組織。任何詩詞愛好者,經本會一名會員介紹,得會長或會員代表大會同意,均可成為會員。會員在會內享有平等的會員權利。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不容侵犯的發表作品的權利;在會議上有獨立而高度的發言權。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每三個月召開一次,不定期召開研討會,決定本會的重大事項。
第三條:會員有愛護和珍惜本會名譽的義務。會員需按年繳交年費,年費繳交的數額為人民幣100元。
第四條:本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常務理事及理事若干人,組成核心成員會議。如有必要,可另設獨立幹事,協助秘書處處理日常會務及對外聯絡。這些人員,經協商提名後由會員大會通過選出。任期從《簡明章程(草案)》生效之日起,每一屆任期為五年,可以連任兩屆。以上核心成員,除非觸犯刑律,經過法庭終審判決,處徒刑一個月以上者,或因其他不能履行職務的原因,否則不能在任期內撤銷其職務。
第五條,會長對內領導本會,並召集會議,對外代表本會。其他核心成員,在會長授權下,亦可臨時履行會長職務。會長出缺時,由指定副會長代行會長權職。
第六條,本會經斟酌決定聘請榮譽會長,榮譽首席顧問,首席顧問,顧問若干人,籍以指導會務。對於他們提出的意見,務須高度重視。
第七條,本會是民間組織,所需行政及出版等費用全靠自籌(歡迎會員積極贊助及對外籌款)。任何人不得侵占公共財物。對於財政收支管理,另擬條文規定。任何財務管理人員均必須服從管理規定。
第八條,本會決定主辦選編《中華歷代慷慨詩詞選》,並正在準備條件出版《香港詩詞》雜誌。“詩詞研討會”亦準備條件召開。
第九條,本章程(草案)經通過後立即生效,試行一年後再行檢討,然後成為正式章程。
第十條,如有不盡事宜,另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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