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身份陳述書,簡稱入境身份陳述書。是香港特區護照和香港其他旅行證件的應急證件。如香港居民在國外發生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丟失、損毀的情況,可申領《入境身份陳述書》返回香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身份陳述書
- 外文名:Statement of entry status of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 簽發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國的使領館及外交部授權的外交代表機關
- 用途:香港居民在國外返回香港的應急證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身份陳述書,簡稱入境身份陳述書。是香港特區護照和香港其他旅行證件的應急證件。如香港居民在國外發生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丟失、損毀的情況,可申領《入境身份陳述書》返回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身份陳述書,簡稱入境身份陳述書。是香港特區護照和香港其他旅行證件的應急證件。如香港居民在國外發生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丟失、損毀的情況,可申領《入境身份陳述書》返回香港。適用情形香港居民在國外發生護照或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由香港特區政府入境事務處頒發給未合資格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其他地區的旅行證件的香港居民。申請資格 凡符合以下任何一項要求的人士,便有資格申請簽證身份書:(一) 已獲準在...
1.香港居民在海外遺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旅行證件,又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如需緊急返港,需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身份陳述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許可(貼上於陳述書上)才能返港。(註:若...
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的一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154條,授權香港特區政府簽發給中國籍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的護照,由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
香港身份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簽發,是香港地區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的主要身份證明檔案。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規定,凡是年滿11歲或在香港逗留多於180天人士,必須於年滿11歲後或抵港30天內登記領取...
(五)身份證、軍官證複印件。自行貼在上。(六)申辦因公赴港從事商業演出、參加體育比賽及產品展銷活動且停留時間在30天以內工作簽注的,須提供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以下簡稱“香港入境處”)/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北京辦事...
假若11歲以下的兒童擁有兒童身份證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其他國籍的護照),則在香港及澳門出入境時只需出示護照及兒童身份證,不需要申請回港證。注釋:十一歲以下的兒童無需領取身份證,即使擁有隨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發行的兒童身份...
當事人持用的特區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發生丟失或毀損等緊急情況時,可向駐外使領館申請辦理應急證件---入境身份陳述書(DECLARATION OF IDENTITY FOR ENTRY PURPOSE),以便及時返回香港。(三)申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旅行證 澳門特區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