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

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以下簡稱香港廣西貿促會),2016年月日經香港警務處社團事務處登記批准成為社會團體組織。該組織由美國扶持中小企業國際聯盟、世界中小企業貿易聯盟,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致力推動中港兩地經濟往來的林靈欽和廣西愛國人士、首席會長黃毅娜發起,愛國華僑龐小軍、龍雲海創辦,是廣西與香港、廣西與國際經濟往來的綜合性、區域性、非盈利性民間團體。該組織機構搭建了廣西中小企業與香港及國際經濟貿易聯繫合作的經濟平台,提供了廣西中小企業走向香港與國際商業貿易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渠道,有利於提升廣西在香港及國際的形象地位,有利於促進廣西經濟在開放性和國際化方面快速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
  • 外文名:Hong Kong Guangxi Economic andTrade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6年3月1日
  • 組織性質:非盈利社會團體
  • 總部地點:香港
組織簡介:,組織宗旨:,發展歷史,戰略合作夥伴,會員條件,組織章程,

組織簡介:

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以下簡稱香港廣西貿促會),2016年月日經香港警務處社團事務處登記批准成為社會團體組織。該組織由美國扶持中小企業國際聯盟、世界中小企業貿易聯盟,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致力推動中港兩地經濟往來的林靈欽和廣西愛國人士、首席會長黃毅娜發起,愛國華僑龐小軍、龍雲海創辦,是廣西與香港、廣西與國際經濟往來的綜合性、區域性、非盈利性民間團體。該組織機構搭建了廣西中小企業與香港及國際經濟貿易聯繫合作的經濟平台,提供了廣西中小企業走向香港與國際商業貿易市場和資本市場的渠道,有利於提升廣西在香港及國際的形象地位,有利於促進廣西經濟在開放性和國際化方面快速健康發展。
本貿促會作為政府與商界、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橋樑與紐帶,將不斷加強服務意識,強化服務職能,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地位,為企業參與發展當地經濟建設提供服務,引進國際新農村建設經驗,推動村官項目促進新農村的創新建設,並整合各界資源,推動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各商協會、行業、文化、產業、公益、聯誼會等交流合作。
本貿促會對會員提供服務:
1、大學生創業機會;
2、對接家鄉綠色農產品免費送檢後通過香港出口世界;
3、幫助農業企業在前海股權交易中心的新四板掛牌;
4、扶持中小微企業在美國OTC板掛牌及美國上市;
5、提供政策、商業財經資訊,商界名人訪談經驗分享;
6、藝術文化交流;
7、行業產品展覽;
8、會員企業動態宣傳;
9、投資機構,各地商會,科研學術機構,人才交流,行業技術交流等等,從而幫助企業了解各類商協會最新動態以及社會關注熱點經濟事件。

組織宗旨:

回響國家“一帶一路”的經濟發展戰略,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在依法施政的法律框架下,堅持以“經貿促進”為宗旨,以“專業服務”為契機,促進香港與廣西兩地經濟發展。
通過香港特區這個輻射世界的視窗,為廣西中小企業搭建國際性商務平台,擴大廣西與世界經濟的貿易往來,促進全球經濟一體化進程,讓香港廣西兩地中小企業步入國際資本市場。
推動中小企業與政府、商會組織、大專院校和相關企業之間的訪問交流、考察合作,建立良好的夥伴關係。主動參與政府、社會團體、工商界等相關機構的會議和論壇,以獲得最新的資訊,協助廣西香港兩地的中小企業掌握目前國家政策,掌握國內外經濟貿易發展潮流趨勢,從而使企業得到有序健康的發展壯大。

發展歷史

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2016年3月1日經香港警務處社團事務處登記批准成為社會團體組織,由美國扶持中小企業國際聯盟、世界中小企業貿易聯盟,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致力推動中港兩地經濟往來的林靈欽和廣西愛國人士、首席會長黃毅娜發起,愛國華僑龐小軍、龍雲海創辦,是廣西與香港、廣西與國際經濟往來的綜合性、區域性、非盈利性民間團體。自本貿促會成立以來,為農民檢測農產品上千種,幫扶農企在新四板掛牌10家,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幫扶農民、農企,為廣東的農村經濟做出了的貢獻。
本貿促會作為政府與商界、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橋樑與紐帶,將不斷加強服務意識,強化服務職能,拓展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地位,為企業參與發展當地經濟建設提供服務,引進國際新農村建設經驗,推動村官項目促進新農村的創新建設,並整合各界資源,加強推動民營經濟發展,促進各商協會、行業、文化、產業、公益、聯宜會等交流合作。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相信各級政府,將更重視本貿促會對於政治與經濟間發揮的橋樑作用,加快與國際貿促商會接軌步伐。
本貿促會對會員提供:大學生創業機會,對接家鄉綠色農產品免費送檢後通過香港出口全球,幫助農企在前海股權交易中心的新四板掛牌,幫助中小微企業在美國OTC板掛牌,提供政策、商業財經資訊,商界名人訪談經驗分享,藝術文化交流,行業產品展覽,會員企業動態宣傳,投資機構,各地商會,科研學術機構,人才交流,行業技術交流等等,從而幫助企業了解各類商協會最新動態以及社會關注熱點經濟事件。
本貿促會公告:
在2016年9月2日, 陳學奎首席會長提出請辭, 並獲香港廣西貿促會接納, 該空缺由會長黃毅娜接任, 即日生效。

戰略合作夥伴

龍港匯綠色食品國際有限公司
美國扶持中小企業國際聯盟
世界中小企業貿易聯盟
香港黑龍江對俄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
香港黑龍江廣西對俄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
深港美通新四板股權投資孵化服務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中國儒商研究院(香港分院)
深圳前海股權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證劵股份有限公司
會員單位:
廣西賓龍實業有限公司
廣西辣木仔有限公司
中國廣西國金財富投資有限公司
中國六堡茶交易中心
中國三泰賽木集團(香港)有限公司
高棉王國Cambo公司

會員條件

成為會員的條件:
年滿18周歲,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穩定居民,願意參與推廣本貿促會公益事業,願為促進中港兩地經濟和貿易發展作出貢獻的愛國人士均可加入。
.會員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遵守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的規章制度,成為會員可以享受一年的福利,且會籍不得重複。
.會員必須按要求填寫申請入會表格,並按章程規定繳納會費。

組織章程

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章程
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以下簡稱香港廣西貿促會)是在我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推進改革開放及當今中國的政治經濟新形勢下,由美國扶持中小企業國際聯盟、香港世界中小企業貿易聯盟、香港及廣西愛國人士發起,以廣西為主的工商企業界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創辦的區域性、綜合性、非盈利性的民間社團組織。其會員由不同行業的民營企業、國有企業與港澳台及海外華人企業、企業服務機構、企業社會團體,以及關心並支持廣西與香港兩地經貿發展事業的政府有關部門、國內外經貿專家學者、新聞界、文化藝術、科技界等領域的知名人士組成。本貿促會是集國際投融資、國際貿易、經濟技術交流、內地與港澳台及國際間的文化交流、國際教育產業發展於一體的專業非盈利機構,下設國際合作部、國內事業部、文化藝術交流中心與宣傳部等,用於推進企業之間、企業和政府、研究機構、國際經濟組織之間及會員間的交流合作,中心圍繞海內外經濟貿易、技術與文化交流合作等。
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註冊地點:香港。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三章會員
第四章會員代表大會
第五章組織
第六章財務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會名稱中文名稱: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
英文名稱:HongKongGuangxiEconomicandTradeDevelopmentAssociation
第二條本會性質由美國扶持中小企業國際聯盟主席、世界中小企業貿易聯盟,與廣西的愛國人士發起,以香港、廣西兩地為主的工商企業界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創辦的區域性、綜合性、非盈利性的民間社團組織。
第三條本會宗旨代表會員各方的利益,協調會員之間的關係,維護會員從事經濟貿易活動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呼聲,溝通並保持會員與政府相關部門的聯繫。發揮本貿促會的服務、促進、維權、自律作用,圍繞提升會員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能力、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企業家素質、維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而開展各項活動。加強磋商、擴大合作、彼此促進、共同發展。宣傳貫徹國家關於支持鼓勵會員企業健康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時反映會員企業的建議和要求,研究會員企業發展的體制,為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建議,在政府與會員企業之間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引導企業誠信守法,積極承擔社會義務,積極投入社會公益事業。參照國際慣例,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各級政府的各項政策,廣泛開展促進廣西與港澳台及世界各國之間的貿易、投資、經濟技術合作、文化交流等活動,增進廣西與港澳台、世界各國人民和經濟貿易之間的相互了解與友誼。
第四條遵守法律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的法律法規,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接受國家相關部門和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會地址
本會香港地址:香港。
本會中國地址:中國廣西南寧
第二章業務工作
第六條業務範圍
(一)本貿促會開展協調企業經濟、貿易、技術、文化交流和合作的關係,組織各類企業間交流活動,高端出訪、商務考察、大型會議組織、企業融資、政企對話。
(二)表彰與獎勵優秀企業家以及企業管理經營業績與成果突出者,推廣和宣傳他們的經驗。
(三)組織和舉辦各類論壇和專題研討活動推動中外企業家經營管理經驗交流活動,相互借鑑、共同發展。 (四)組織企業管理和企業發展戰略等方面的培訓、輔導工作。開展各類專業活動,編輯出版和發行有關經濟貿易發展、企業發展等方面的書刊或資料。
(五)邀請和接待國外經貿界人士和代表團來訪;組織廣西或區域經濟貿易代表團出國訪問與考察,聯繫或組織與有關國際組織、區域性組織及各國經貿機構和商協會開展交流與合作;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及其活動;組織、參加或與港澳台及國外相應機構聯合召開有關經濟貿易技術文化藝術合作的國際會議。
(六)促進廣西及內地與港澳台的經貿交流,為廣西及內地同港澳台地區工商界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服務;加強同內地人士和港澳台僑界有關人士的聯絡,通過組織各種會議、培訓、考察,積極為港澳台僑各界人士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七)負責本會會員參加國際經貿投資洽談活動相關事宜的協調工作。
(八)收集、整理、傳遞和發布經貿信息;聯繫、組織經貿洽談和技術與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向國內外有關企業和機構提供培訓、經貿信息、諮詢和資信調查等各類服務。
(九)為廣西及區域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界有關情況和意見;研究經貿領域的有關問題,向企業提供參考意見。
(十)協助會員單位辦理經濟貿易、海事仲裁和調解業務,用訴訟和調解的方式協助會員單位解決各種經濟貿易糾紛和海事糾紛;提供有關法律諮詢、法律顧問等服務。
(十一)綜合協調本會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牽頭組織重大國際合作項目;跟蹤觀察國際相關組織的發展趨勢及其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地位與作用;深入研究跨國公司及其全球經營動態,加強與跨國公司的交流與合作,為跨國公司在廣西經營和廣西及區域企業的國際化經營提供相關政策信息、路徑設計、戰略選擇等方面的信息諮詢服務。
(十二)掌握招商引資的新動態,收集國內外招商引資的相關信息;協助會員企業對外招商引資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策劃、組織綜合性、專項性招商引資和宣傳推介活動;負責與國內外投資者及工商組織、中介機構建立廣泛聯繫和合作。
(十三)提供智慧財產權的諮詢、爭議解決等法律服務;開展技術貿易等工作。(十四)做好其他涉及會員單位利益的工作,包括積極貫徹黨和國家的發展方針政策,交流傳播行業企事業單位深化改革、提高經濟效益的經驗。
第七條工作任務
(一)廣西綠色食品經香港檢測出口至香港、澳門、台灣、韓國、新加坡、東南亞、非洲、歐盟、美國等。 (二)定期在香港舉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劉三姐綠色食品推廣周活動。
(三)在廣西貧困地區建立一個每戶150平米住宅的百富村樣板基地。
(四)在廣西兩所高校建立選拔脫貧帶頭人村官助理的制度。
(五)宣傳美麗廣西,推動廣西旅遊發展。
(六)促進一村一品發展,扶持農業中小企業,整合資源在美國上市路演。
(七)以香港經濟貿易平台對接東協博覽會。
(八)完善農村和社區的網際網路平台建設、抓好農村三通惠民店和社區三通便民店的建設。
(九)邀請國內外知名企業家和經濟學家在香港和南寧開辦經濟貿易峰會及系列專題講座。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入會申請條件
(一)擁護本會章程,年滿18周歲,居住在廣西壯族自治區的穩定居民,願意參與推廣本貿促會公益事業,願為促進中港兩地經濟和貿易發展作出貢獻的愛國人士均可加入。
(二)自願加入本會,同時必須遵守中國及香港特區的法律法規、遵守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的規章制度。
(三)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和對企業發展作出一定成績的企業或個人。
第九條會員申報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經理事會審查並討論通過;
(三)由本會授權頒發會員證書。
第十條會員權利
(一)享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活動;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監督權;
(五)自願申請加入和退出本會;
(六)成為本會會員可以享受一年的福利。
第十一條會員義務
(一)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承擔和完成本會交辦的事項和任務;
(四)入會必須按要求填寫入會申請表格;
(五)入會必須繳納規定的會費及交納相關的費用;
(六)向本會反映有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退會除名會員退出時應書面通知本會。會員如不按時交納費用或不參加本會活動,超過6個月的視為自動退出。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本會辦公會議決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三條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四條本會設立理事會。
理事會是本會的諮詢議事機構,是全體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七)召集定期的或臨時的會員代表大會;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理事會職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工作機構的設定、變更和撤銷;
(六)指導和協調各分會機構的工作;
(七)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五章組織
第二十一條組織架構
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發展促進會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作為本會的諮詢議事機構,每年對本會的工作進行審議,內容包括方針政策、重大任務和規劃等。
第二十三條會長主持並負責召集常務理事會會議,對內領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簽署協定和有關檔案。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會長空缺或因故不能履行職權時,由一名常務副會長或副會長代行會長的職權。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任期五年。
第二十四條理事會成員每屆任期五年。本會會長、理事長可連任兩屆。
第二十五條本會聘請名譽會長和顧問,年齡不得超過80歲。
第二十六條本會的領導常設人員為:會長、理事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等。
第二十七條本會負責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一定的領導能力和業務經驗;
(二)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三)未有違法犯罪和不良記錄;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備大學本科相應知識;
(六)具備奉獻精神的愛國人士。
第二十八條理事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處理其他相關事務。
第六章財務
第二十九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本會的經費來源是:
(一)行政部門項目經費和資助;
(二)業務範圍內活動或服務收入;
(三)會員會費;
(四)捐贈和贊助;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和財務情況按期向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報告。
第三十三條本會終止前,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三十四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和相關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政府相關部門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與完整。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本會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各市縣區設立聯絡處。另根據需要,可在本會附設其它機構。
第三十八條本會可向長期熱心從事促進同廣西壯族自治區經濟貿易和技術、文化藝術交流與合作的港澳台及國外經貿界知名人士授予香港廣西壯族自治區對外經濟貿易促發展進會榮譽會員”稱號,並由會長簽發證書。
第三十九條本章程解釋權歸本會理事會。
對本章程有疑問者,可以各種方式向本會提出,工作人員將協助釐清。
第四十條本會相關信息,以在本會官方網站公布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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