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新媒體協會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新媒體協會

新媒體協會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唯一由黨委宣傳部作為主管單位的學生社團,從屬於黨宣學生通訊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六大學生媒體之一,前身是於2010年5月21日上線的人人網主頁“首經新聞”,於2011年9月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團委社團管理中心正式註冊命名——首經貿新媒體協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新媒體協會
  • 外文名:CUEB New MediaAssociation
  • 成立時間:2011年9月
  • 地理位置:北京市豐臺區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榮譽: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12年十佳社團
協會簡介,社團章程,

協會簡介

新媒體協會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項目總計覆蓋首經貿學生超過80%,是首經貿影響力最大的學生媒體。協會致力網際網路新媒體的研究,探究人人網、微博、微信等媒介的新理論。並運用新媒體技術向師生們實時傳遞校內外報導,發布各社團和院、系學生會的活動訊息及時事新聞。協會同時還承擔著收集同學們建議並反映給學校相關部門並將校方回應及時傳遞給同學們的工作,因此新媒體協會同時也是學生與學校溝通的重要渠道。
新媒體協會於2013年5月21日,即社團成立的第二個年頭即獲得了十佳社團稱號,這與全校師生對協會的認可與支持密不可分。首經貿新媒體協會不僅僅是一個媒體,一個社團。加入新媒體協會不僅可以為你提供展示自己能力的機會,更多的收穫是對於媒體、網路和學生工作的經驗。
首經新聞
“首經新聞”是2010年5月21日建立的人人主頁,也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新媒體協會的前身。
“首經新聞”是由關注媒體發展與校內外時事熱點的同學發起成立的,致力於搭建學校與學生之間信息溝通的橋樑,截至2014年9月,“首經新聞”各個平台累計關注人數已達30000餘人。
看首經手機報
由新媒體協會、首經貿《愛看》編輯部和社團管理中心聯合主辦首經貿校園手機報項目,該項目由於運營商原因已停止運營。
新經時報
新經時報與首經新聞、看首經手機報、首經貿明信片等等,均由首經貿新媒體協會出品。與首經新聞向全校師生提供第一時間校內外快訊、聯繫學校各部門切實解決校內問題、校園Q&A有所差異。
新經時報,主要基於微信平台(xinjingtimes)。不僅有小編執筆,還會接受同學們的來稿,讓大家:
在書光影間中品味校內外全方位有深度的內容;
在校園街拍中讀懂首經貿人物故事;
在異國的交流之旅中將喜悅、成長與孤單同我們分享;
在一個人的漫漫長夜裡有小編的睡前小故事或歌聲中暖暖入眠……

社團章程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新媒體協會是由關注媒體發展與校內外時事熱點的同學發起成立的,並在黨委宣傳部的指導下,致力於搭建學校與學生之間信息溝通的橋樑,展現首經貿及其學子的良好形象,為學校發展和學生成長營造健康、向上的輿論氛圍,為廣大學生提供校園生活信息服務,為協會成員提供鍛鍊、成長平台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本協會屬於志願與實踐類協會。
第三條本協會一切活動遵守學校社團管理的相關規定,接受黨委宣傳部的指導和師生的監督。
第四條本協會的宗旨是:
(一)引導同學們關注校內外時事和熱點,幫助同學們對其有客觀、理性的認識;
(二)幫助同學們理解新媒體在信息傳播鏈條中的作用,為感興趣的同學提供對新媒體了解、學習和實踐的平台;
(三)引導同學們積極參與學校發展和管理;
(四)為同學們提供各類生活信息服務。
第二章 協會成員資格及其權利義務
第五條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註冊學籍的在校生;
(二)擁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養;
(三)承認本協會章程;
第六條社員入社的程式是:
(一)提出入社申請;
(二)審核申請人信息;
(三)登記通過。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為兩類:核心會員和一般會員。
(一)核心會員,是指本協會執行機構的成員。核心會員享有的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活動的權利;
3、參與社團管理的權利;
4、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自由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核心會員應承擔的義務:
1、履行本協會的章程和決議;
2、接受黨委宣傳部的指導和各方監督
3、積極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4、認真負責地完成本職工作;
5、退出本協會時應告知其他核心成員。
(二)一般會員,是指本協會除執行機構以外的成員。一般會員享有的權利:
1、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參加本協會活動的權利;
3、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4、自由退出本協會的權利。
一般會員應承擔的義務:
1、履行本協會章程和決議;
2、服從的管理及相關要求;
3、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
4、參與本協會相關活動;
5、退出本協會時應提出書面申請。
第八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協會執行機構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九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凡是協會會員都有權利與資格出席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協會會長、副會長;
(三)審議協會執行機構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協會終止事宜;
(五)決定協會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條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1/2以上通過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遇有緊急情況,可追加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一)當需要緊急修改章程、臨時更換協會主要負責人、社團出現重大事故、社團需要終止等情況發生時,應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二)臨時會員大會由會長、副會長、兩名以上部長或1/5以上會員提出召開;
(三)臨時會員大會由會長主持,會長不能履行職責時由副會長主持,副會長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會員大會執行機構從部長或副部長中指定一人主持。
第十二條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會員大會執行機構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執行機構由會長、副會長以及編輯部(信息蒐集、整理、圖片製作、排版)、執行部(新媒體平台維護、新媒體平台開拓與新項目研究)、外聯部(與校內外相關機構的溝通聯絡、尋找資金贊助)的部長、副部長組成。
第十四條本協會會長、副會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並報黨委宣傳部批覆。會長和副會長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各部門負責人由1/5以上會員聯名推薦或會長提名產生。
第十五條協會執行機構的職責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三)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四)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五)決定協會下屬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六)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八)決定協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六條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各部門負責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註冊學籍的在校生;
(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熱愛媒體工作,有一定的新聞意識和政策水平;
(四)熱愛學生社團活動,辦事公道、為人正派;
(五)學習成績良好;
(六)進入大學後未受過各級、各類處分。
第十七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二)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三)按時參加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生社團管理中心的相關會議。
第十八條本協會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執行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配合會長工作;
(三)在會長不能完成工作期間代理會長行使其職權;
(四)管理協會的財務工作;
第十九條本協會編輯部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信息的收集、處理工作;
(二)編輯和製作協會會刊。
第二十條本協會執行部行使下列職權:
(一)新媒體平台的開發工作
(二)新媒體平台的維護工作
(三)新媒體的信息發布工作。
第二十一條本協會外聯部行使下列職權:
(一)與校內外兄弟協會及相關機構進行溝通、聯絡;
(二)尋求各界資金支持。
第四章 協會的經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經費來源:
(一)黨委宣傳部的支持;
(二)外聯部所籌集的資金。
第二十三條 經費使用制度:
(一)所有經費的現金收支由外聯部負責,副會長進行賬目記錄;
(二)經費的使用以節儉為原則;
(三)在每學期結束前,協會應將經費的收支狀況向全體社員公布。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二十四條對協會章程的修改,由協會執行機構或1/5以上會員聯名提出,並提交會員大會審議。
第二十五條協會修改後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後的3個工作日內報黨委宣傳部、7個工作日內報校團委備案。
第六章 協會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二十六條協會終止程式:
(一)協會由於自行解散或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協會執行機構提出終止意見。
(二)協會終止意見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黨委宣傳部審查同意。
(三)協會經學生社團管理中心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二十七條協會終止前,須在學生社團管理中心規定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按照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學生社團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協會成立前,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協會成立籌備理事會;協會成立後,章程解釋權屬協會會員大會執行機構。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校團委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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