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Capital Student Science-technolog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SSA。成立於2016年3月,是首都高校大學生自發成立的科普組織。本協會為回響黨中央提出“科教興國”的發展戰略。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的倡導下,各高校大學生承擔起社會科學普及的責任,堅持教育為本,把科技和教育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增強國家的科技實力及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質,加速實現國家的繁榮強盛。其宗旨是加深、加強首都高校大學生之間的科技交流,實現科普資源和科技資訊的共享,為各高校大學生提供一個相互學習、建立友誼的平台,將首都高校中的科學力量凝聚為一個整體,大力發展起學校和社會的科普事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
  • 外文名:Capital Student Science-technology Association
  • 成立年月:2016年3月
  • 英文縮寫:CSSA
  • 秘書長:馬潤民
  • 副秘書長:馮士宇
  • 主席:暫無
  • 副主席:韋恩劍
  • 曾用名:首都大學生科普聯盟
一、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簡介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Capital Student Science-technolog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SSA。成立於2016年3月,是首都高校大學生自發成立的科普組織。本協會為回響黨中央提出“科教興國”的發展戰略。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的倡導下,各高校大學生承擔起社會科學普及的責任,堅持教育為本,把科技和教育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增強國家的科技實力及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質,加速實現國家的繁榮強盛。其宗旨是加深、加強首都高校大學生之間的科技交流,實現科普資源和科技資訊的共享,為各高校大學生提供一個相互學習、建立友誼的平台,將首都高校中的科學力量凝聚為一個整體,大力發展起學校和社會的科普事業。
二、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成立大會簡介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成立大會是協會一年中最大的會議,在會上,將邀請首都大學生近100位主要負責人出席。旨在宣布新一屆主席團,並加深首都各高校大學生能夠之間的科技聯繫,互相交流,學習進步。今年於2016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鎮鄧莊南路9號中國科學院北京新技術基地綜合服務樓第一會議室召開成立大會。
會議流程:
日期
時間
會議內容
地點
2016年4月23日
9:30-9:40
馬潤民秘書長介紹參會嘉賓及代表
綜合樓第一會議室
9:40-9:55
光電院領導致開幕詞並宣布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成立
9:55-10:05
馮士宇副秘書長宣讀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章程
10:05-10:15
頒發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科普專家聘書
10:15-10:25
科普專家代表致辭
10:25-10:35
宣讀協會第一任主席團成員名單並頒發聘書
10:35-10:45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主席團代表發言
10:45-11:30
科普專家、主席團成員、各高校聯絡人(常務委員)參加第一屆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
第五會議室
10:45-11:30
其他代表請自行參觀體驗科普創業團隊的科普教育產品
第三會議室
11:30
午餐
一樓餐廳

  
會議參會人員: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領導、中國科學院科普專家、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秘書處領導、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全體委員。
三、秘書處領導簡介
秘書長:馬潤民,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科普與繼續教育中心;
副秘書長:馮士宇,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科普與繼續教育中心。
四、第一屆常委會成員名單
主席兼辦公室主任:劉聰(中國石油大學)
副主席兼外聯部部長:張塽(北京工業大學)
副主席兼組織部部長:韋恩劍(北京體育大學)
副主席兼宣傳部部長:崔琳(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常務委員:王鷺點(北京郵電大學)
常務委員:白德民(北京建築大學)
常務委員:王賢龍(北京科技大學)
常務委員:胡鑫(北京林業大學)
常務委員:王子恆(北京工商大學)
常務委員:周睿(北京交通大學)
常務委員:羅薈(北京語言大學)
常務委員:徐林碩(中國地質大學)
五、第二屆常委會成員名單
主席:暫無
副主席兼組織部部長:韋恩劍(北京體育大學)
常務委員:白德民(北京建築大學)
常務委員:段正宇(北京語言大學)
常務委員:鄭子揚(北京信息科技大學)
常務委員:王賢龍(北京科技大學)
常務委員:於富海(中國石油大學)
常務委員:王思遠(北京工業大學)
常務委員:齊鵬舉(北京郵電大學)
常務委員:張翀(北京交通大學)
六、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Capital Student Science-technology Association)英文縮寫CSSA。
第二條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是由北京體育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語言大學等首都各高校大學生自發成立的組織。
第三條 本協會為回響黨中央提出“科教興國”的發展戰略。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的倡導下,各高校大學生承擔起社會科學普及的責任,堅持教育為本,把科技和教育擺在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位置,增強國家的科技實力及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質,加速實現國家的繁榮強盛。
第四條 本協會宗旨是加深、加強首都高校大學生之間的科技交流,實現科普資源和科技資訊的共享,為各高校大學生提供一個相互學習、建立友誼的平台,將首都高校中的科學力量凝聚為一個整體,大力發展起學校和社會的科普事業。
第五條本協會的一切活動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六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指導單位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七條 組織和推動協會成員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
第八條 集合北京市科研院所的優勢資源,充分發揮大學生在社會上的影響力。圍繞著不同領域,開展科普活動和科普研究。建立校校交流平台,普及和推廣科技創新成果。
第九條 加強高校科普陣地建設,努力構建影響全體青年學生的科普體系,使科技的傳播網路覆蓋首都高校,使科技的活動影響全體大學生。
第十條 對協會內成員進行科普的教育和培訓。力爭使協會內成員成為社會科學普及的領路人。
第十一條 建立和完善業務獎勵機制,開展業務評獎活動,促進多出精品,培養未來科技人才。
第十二條 維護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權益,向各校黨團系統、教育行政部門提出關於科普事業的意見。
第十三條 定期組織協會成員前往科研單位參觀訪問,推薦骨幹到相關單位實習和工作。
第十四條 開展協會內交流,以帶團互訪、實踐調研等方式,增強高校大學生之間的相互了解與合作。在自願參與的原則下,組織成員可代表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與社會科普組織開展交流、聯誼活動。
第十五條 以各種方式為協會成員發展提供業務指導和項目支持,在自願參與的原則下,參與中國科學院、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開展的科普項目和科研項目,為協會提供實踐的鍛鍊基地。
第十六條 為拓寬協會工作渠道,促進各類科普活動的平衡發展,按照科普形式的不同開展和聯繫工作。
第三章 協會成員
第十七條 本協會成員的基本條件
協會實行團體會員制。在京的國民教育系列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國家教育部門審批成立的依靠社會力量舉辦的全日制高等學校)的在校大學生,承認協會章程,經協會委員會審核後,均可成為協會成員。
(一)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在京的國民教育系列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在校大學生;
(四)協會成員之間互不負責債權債務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協會新成員的加入
(一)協會新成員加入協會應向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和相關材料;
(二)秘書處按照《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章程》進行資格審查並批准;
第十九條 協會成員的權利
(一)參與討論和表決協會發展的重大決策、決議和其他事項。
(二)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三)行使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四)優先享有協會內成員相互協作的權利。
(五)依據協會有關協定,享受智慧財產權權利。
(六)享有協會公共信息和參加交流、培訓等活動的權利。
(七)免費獲得本協會出版物和定期刊物。
(八)享有自由退出協會的權利。
第二十條 協會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相關協定,誠信務實,執行協會的決議和各項制度。
(二)致力於推進協會建設,完善協會運行機制。
(三)積極參與科普合作研究,共同推進科學技術套用和科普產業化。
(四)根據各自的優勢和專業領域特點,對協會成員單位開放研究平台,實現協會內的資源共享。
(五)保守協會的相關秘密,維護智慧財產權。
(六)及時向協會反映信息,並提供有關資料。
(七)未經書面授權,各成員不能以協會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或業務。
(八)任何協會成員違反本協定和國家法律法規,給協會或其他協會成員帶來任何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協會成員除名
協會成員違反本章程、協定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或長期(一年以上)不履行成員義務予以除名,並報協會秘書處批准。繼續負責除名前所應承擔的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章 委員
第二十二條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的委員,由各成員推薦、協商產生的代表和協會特別邀請的各校學生科技骨幹出任。
第二十三條 委員的條件:
(一)協會委員必須承認本章程,遵守國家法律和社會公德;
(二)協會委員應是在高校中有一定影響力的校園負責人或科普工作的負責人;
(三)協會委員應具有一定的議事能力,能代表所在高校學生組織或社團在協會中認真履行有關權利和義務;
(四)協會每屆委員出任時,年級一般不低於大二;
第五章 組織和職權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經業務指導單位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和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的審查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北京市民政局批准同意,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協會設立全體委員會、常委委員會、秘書會和監事會。協會最高權力機關為全體委員會。在一般情況下,由協會常委會提議,並得到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同意,可以舉行。遇有重大事項,協會常委會無法決策時,可提請召開臨時全委會。秘書處為協會常設決策機構,監事會為日常監督機構。
第二十六條 秘書處的職責:
(一)根據國家政策決定協會的發展方向與重點工作任務及相關重大事宜,批准協會年度工作計畫、財務預算計畫;
(二)制訂和修改協會章程和有關工作制度;
(三)批准和取消協會成員資格;
(四)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五)領導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七)接受監事提出的對本協會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秘書處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秘書處成員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執行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九條 全體委員會的職責包括:
(一)聽取並審議主席團的工作報告;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主席;
(三)創製或修改協會章程;
(四)決議協會重大方針任務;
第三十條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常委會是常設協調機構。重大問題必須由常委會審核;重大決議,須經常委會討論。
第三十一條 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策協會重大事項;
(二)召集臨時全委會;
(三)根據主席的提名,任命副主席;
第三十二條 協會日常執行機構為主席團,主席團內置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副主席由主席提名,秘書處同意。
第三十三條 主席為協會最高領導人,對外代表協會,對內領導主席團。主席的選舉在全委會上進行,由秘書處審核聘用。主席任期至下屆主席當選終。
第三十四條 協會秘書處設在北京市生產力促進中心,設秘書長、副秘書長若干。秘書處對常委會負責,處理協會日常工作。
第三十五條 協會領導機構成員如未能履行職責、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或違反社會道德,可依章罷免。罷免常委,須經常委會過半之同意。對副主席罷免,須三分之二之常委同意。常委會三分之二決議可以彈劾主席。彈劾形成後,或由秘書處審核,方可罷免。
第六章 協會運營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在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和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的具體指導下,由常委會統一組織下,按照有關會議決定重要事宜,實行資源共享,成果共享,優勢互補,並以多樣化、多層次的合作形式明確必要的責、權、利。
第三十七條協會智慧財產權管理
協會成員單位就協會內共同開發技術的智慧財產權簽署相關協定,由該協定約定協會內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的歸屬問題、推廣套用時的利益分配方案。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章程內之條例,非經全體委員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修改本章程條款,須經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之贊成。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全體委員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七、十二所首都高校大學生自發倡議成立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
——成立大會召開
2016年4月23日上午,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成立大會在中科院北京新技術基地綜合樓第一會議室隆重召開。會議邀請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領導、科普專家和首都大學生近100位主要負責人出席。會議由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副秘書長馮士宇主持。
國務院辦公廳近期印發的《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實施方案(2016-2020年)》,其中提出了繼承創新、拓展提升,開放協同、普惠共享,精準發力、全面跨越,推動科技教育、傳播與普及,紮實推進全民科學素質工作的指導方針。
為回響國家政策號召,北京體育大學、北京工商大學、北京郵電大學、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建築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北京林業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十二所高校大學生自發倡議成立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目前,協會由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科普與繼續教育中心籌備秘書處。致力於引領大學生創業新思維和科學教育新方法的探索,深度挖掘首都地區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熱情和潛力。
由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秘書長馬潤民致開幕詞,宣布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正式成立。並希望協會深化科普教育工作,為首都大學生提供一個科普創新,科普資訊共享,科普成果推廣的一個平台。由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副秘書長馮士宇宣讀協會章程,章程旨在加深、加強首都高校大學生之間的科技交流將首都高校中的科學力量凝聚為一個整體,大力發展起學校和社會的科普事業。
主席團代表劉聰發言指出,聯盟致力於引領大學生創業新思維和科學教育新方法的探索,深度挖掘首都地區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熱情和潛力。
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成立後,將重點開展一系列科技與科普相關活動,目標客群人群從大學生、中學生到小學生群體。我們將定期舉辦有影響力,並且覆蓋到首都地區的大、中、小學生的相關活動,實現小學生參觀感受、中學生參加學習、大學生創新與傳播的理想格局,並不斷豐富科普活動的內容與形式,逐漸形成具有鮮明特色和一定社會影響力的聯盟品牌活動,進而營造全民科普全民創新的氛圍。
會議結束後,參會代表積極加入到科普教育產品的體驗中。包括北斗導航技術套用展示、3D列印互動體驗、無人機遙感、機器人模擬對抗。
八、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聲明
  1. 國務院辦公廳近期印發《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綱要實施方案(2016-2020年)》。科教中心為回響國家的政策並落實方案,在2016年3月籌備秘書處,並支持組織首都大學生科普協會,其宗旨是加深、加強首都高校大學生之間的科技交流,實現科普資源和科技資訊的共享,為各高校大學生提供一個相互學習、建立友誼的平台。
  2. 協會由首都高校大學生自發組織,中國科學院光電研究院科普與繼續教育中心籌備秘書處。
  3. 協會一切活動資源,經費資源,項目資源由秘書處支持,協會內成員均可自願參加。
  4. 大型活動或項目舉辦和重大事項由全委會商議決策,具體詳細見協會章程。
  5. 如有溝通模糊的地方可聯繫我們,或來中心走訪諮詢。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