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憲

首憲

首憲是漢語辭彙,拼音是shǒu xiàn,解釋為古代國君於歲首頒布的法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首憲
  • 拼音 : shǒu xiàn
  •  注音 : ㄕㄡˇ ㄒㄧㄢˋ
  • 出處:《管子·立政》
解釋,出處,作品簡介,作品賞析,

解釋

古代國君於歲首頒布的法令。

出處

管子·立政》。

作品簡介

首憲是古籍《管子》里記載的一篇文章,見於《管子》第四篇-立政。
管子》是一部記錄中國春秋時期(公元前770~前476)齊國政治家﹑思想家管仲及管仲學派的言行事跡的書籍。大約成書於戰國(前475~前221)時代至秦漢時期。劉向編定《管子》時共86篇﹐今本實存76篇﹐其餘10篇僅存目錄。  管仲(公元前723年-約公元前645年) 漢族,名夷吾,字仲,又稱敬仲,春秋時期齊國著名的政治家、軍事家,潁上(今安徽潁上)人。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為齊國上卿(即丞相),被稱為“春秋第一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的言論見於《國語 齊語》,另有《管子》一書傳世。

作品賞析

【首憲】之一
分國以為五鄉,鄉為之師;分鄉以為五州,州為之長;分州以為十里,里為之尉;分里以為十游,游為之宗。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伍皆有長焉。築障塞匿,一道路,博出入,審閭閈,慎管鍵,管藏於里尉。置閭有司,以時開閉。閭有司觀出入者,以復於里尉。凡出入不時,衣服不中,圈屬群徒,不順於常者,閭有司見之,復無時。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則里尉以譙於游宗,游宗以譙於什伍,什伍以譙於長家,譙敬而勿復。一再則宥,三則不赦。凡孝悌忠信、賢良俊材,若在長家子弟、臣妾屬役、賓客,則什伍以復於游宗,游宗以復於里尉,里尉以復於州長,州長以計於鄉師,鄉師以著於士師。凡過黨,其在家屬,及於長家;其在長家,及於什伍之長;其在什伍之長,及於游宗;其在游宗,及於里尉;其在里尉,及於州長;其在州長,及於鄉師;其在鄉師,及於士師。三月一復,六月一計,十二月一著。凡上賢不過等,使能不兼官,罰有罪不獨及,賞有功不專與。
【譯文】
把都城地區分為五個鄉,鄉設鄉師。把鄉分為五個州,州設州長。把州分成十個里,里設里尉。把里分為十個游,游設游宗。十家為一什,五家為一伍;什和伍都設什長和伍長。要修築圍牆,堵塞缺口,只定一條進出的道路,只設一個進出的門戶。要細心看管里門,注意關鎖,鑰匙由里尉掌管。任命“間有司”,按時開閉里門。間有司要負責觀察出入的人們,向里尉報告情況。凡是進出不遵守時間,穿戴不合時宜,家眷親屬及其他人中有行跡異常的,間有司發現,就隨時上報。如果問題出在本里家長的子弟、臣妄、屬役和賓客身上,那么,里尉要訓斥游宗,游宗要訓斥什、伍長,什、伍長要訓斥家長。只給訓斥和警告而不必上報,初犯、再犯可以寬恕,第三次就不赦免了。凡發現孝悌、忠信、賢良和優秀人材,如果出在本里家長的子弟、臣妄、僕役和賓客,那么,就要逐級由什、伍長上報游宗,游宗上報里尉,里尉上報州長,州長再匯總上報於鄉師,鄉師最後登記舉報到士師那裡去。凡責罰與犯罪有牽連的人,問題出在家屬的,應連帶及於家長;出在家長的,應連帶及什、伍長;出在什、伍長的,連帶游宗;出在游宗的,連帶里尉;出在里尉的,連帶州長;出在州長的,連帶鄉師;出在鄉師的,也要連帶於士師。每年三個月一上報,六個月一匯總,十二個月來一次登記舉報。凡推舉賢才都不可越級,使用能臣都不可兼職;懲罰有罪,不獨罰犯罪者自身;賞賜有功,不專給立功者本人。
【首憲】之二
孟春之朝,君自聽朝,論爵賞、校官,終五日。季冬之夕,君自聽朝,論罰罪、刑殺,亦終五日。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憲於國。五鄉之師、五屬大夫,皆受憲於太史。大朝之日,五鄉之師、五屬大夫,皆身習憲於君前。太史既布憲,入籍於太府,憲籍分於君前。五鄉之師出朝,遂於鄉官,致於鄉屬,及於游宗,皆受憲。憲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後敢就舍;憲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謂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屬大夫,皆以行車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於廟,致屬吏,皆受憲。憲既布,乃發使者致令,以布憲之日,蚤晏之時。憲既布,使者以發,然後敢就舍;憲未布,使者未發,不敢就舍;就舍,謂之留令,罪死不赦。憲既布,有不行憲者,謂之不從令,罪死不赦。考憲而有不合於太府之籍者,侈曰專制,不足曰虧令,罪死不赦。首憲既布,然後可以布憲。
【譯文】
正月初起,國君要親自臨朝聽政,評定爵賞,考核官吏,一共用五天時間。臘月末尾,國君也要臨朝聽政,論定罰、罪、刑、殺,也用五天。正月初一日,百官在朝,國君向全國發布法令。五鄉鄉師和五屬大夫都在太史那裡領受法令典籍。又當全體官吏會集在朝之日,五鄉鄉師和五屬大夫都要在國君面前學習法令。太史宣布法令後,底冊存入太府,就在國君面前把法令和簡冊分發下去。五鄉鄉師出朝以後,就到鄉辦事處召集本鄉所屬官吏,直至游宗,同來領受法令。法令公布完畢,要及時回報,然後回到任處。法令沒有公布,報告沒有交回,不敢到住處休息。否則,叫作“留令”,那是死罪不赦的。五屬大夫,都是乘車來朝的,但出朝也不能到任處休息,需要立即出發。到達都邑的當天,就在祖廟裡召集所屬官吏,同來領受法令。法令公布後,便派遣使者回報。遣使應在公布法令的當天,不論早晚。法令公布完,使者派出去,然後才敢到住所休息。法令沒有公布,使者沒有派出,不能到住所休息。否則,也叫“留令”,死罪不赦。法令公布後,有不執行的,叫做“不從今”,死罪不赦。檢查法令檔案,有與太府所存不符的,多了叫作“專制”,少了叫作“虧令”,也是死罪不赦。這個所謂“首憲”的法令公布以後,各地就可以執行了。
孟春之朝,君自聽朝,論爵賞、校官,終五日。季冬之夕,君自聽朝,論罰罪、刑殺,亦終五日。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憲於國。五鄉之師、五屬大夫,皆受憲於太史。大朝之日,五鄉之師、五屬大夫,皆身習憲於君前。太史既布憲,入籍於太府,憲籍分於君前。五鄉之師出朝,遂於鄉官,致於鄉屬,及於游宗,皆受憲。憲既布,乃反致令焉,然後敢就舍;憲未布,令未致,不敢就舍;就舍,謂之留令,罪死不赦。五屬大夫,皆以行車朝,出朝不敢就舍,遂行。至都之日,遂於廟,致屬吏,皆受憲。憲既布,乃發使者致令,以布憲之日,蚤晏之時。憲既布,使者以發,然後敢就舍;憲未布,使者未發,不敢就舍;就舍,謂之留令,罪死不赦。憲既布,有不行憲者,謂之不從令,罪死不赦。考憲而有不合於太府之籍者,侈曰專制,不足曰虧令,罪死不赦。首憲既布,然後可以布憲。
【譯文】
正月初起,國君要親自臨朝聽政,評定爵賞,考核官吏,一共用五天時間。臘月末尾,國君也要臨朝聽政,論定罰、罪、刑、殺,也用五天。正月初一日,百官在朝,國君向全國發布法令。五鄉鄉師和五屬大夫都在太史那裡領受法令典籍。又當全體官吏會集在朝之日,五鄉鄉師和五屬大夫都要在國君面前學習法令。太史宣布法令後,底冊存入太府,就在國君面前把法令和簡冊分發下去。五鄉鄉師出朝以後,就到鄉辦事處召集本鄉所屬官吏,直至游宗,同來領受法令。法令公布完畢,要及時回報,然後回到任處。法令沒有公布,報告沒有交回,不敢到住處休息。否則,叫作“留令”,那是死罪不赦的。五屬大夫,都是乘車來朝的,但出朝也不能到任處休息,需要立即出發。到達都邑的當天,就在祖廟裡召集所屬官吏,同來領受法令。法令公布後,便派遣使者回報。遣使應在公布法令的當天,不論早晚。法令公布完,使者派出去,然後才敢到住所休息。法令沒有公布,使者沒有派出,不能到住所休息。否則,也叫“留令”,死罪不赦。法令公布後,有不執行的,叫做“不從今”,死罪不赦。檢查法令檔案,有與太府所存不符的,多了叫作“專制”,少了叫作“虧令”,也是死罪不赦。這個所謂“首憲”的法令公布以後,各地就可以執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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