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依法保護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宅基地管理,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和《餘慶縣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余府辦發〔2009〕136號)檔案精神,結合餘慶縣實際,制訂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方案
- 外文名:Yuqing homestead registration and certification programs for rural work
- 性質:工作方案
- 地點:餘慶縣
目的和任務,基本原則,組織領導,工作內容,時間安排,工作要求,有關問題,收費標準,工作措施,
目的和任務
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是依法保護宅基地使用權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是實施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基礎和重要手段,也是集體土地使用權制度改革和土地統一登記的重要基礎與保障,通過開展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可以有效規範農村住宅建設,防止亂占濫用耕地,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
基本原則
依法原則
土地登記要依法進行,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確定土地權屬和辦理土地登記,土地權利經依法登記後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申請原則
由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向土地登記機關書面申請,提交有關資料,依法確認土地使用權,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審查原則
國土所進行土地權屬與土地面積調查、核實,初審後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再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進行註冊登記,頒發土地證書。
服務原則
按照便民、利民、護民的要求,立足最佳化經濟環境,為基層服務,為民眾服務,不增加農民負擔。
組織領導
為了保證該項工作順利進行,切實規範農村宅基地登記行為,依法保護宅基地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宅基地使用權管理,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餘慶縣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其成員如下:
組 長:韋澤福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發龍 縣人民政府應急辦副主任
歐陽志宏 縣國土局局長
成 員:任遠平 縣監察局局長
朱朝亮 縣建設局局長
馮 文 縣統計局局長
邱仕元 縣民政局局長
楊玉忠 縣司法局局長
鄧勁松 縣財政局副局長
盛紅軍 縣農業局副局長
陳世奎 法制辦主任
陳瑞祥 白泥鎮鎮長
劉忠群 小腮鎮鎮長
童 勇 龍溪鎮鎮長
李景江 構皮灘鎮鎮長
郭宗喜 花山鄉鄉長
劉定明 大烏江鎮鎮長
邱成剛 敖溪鎮鎮長
張向才 龍家鎮鎮長
岳建宏 松煙鎮鎮長
劉 揚 關興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縣國土局,由夏季貴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王道軍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具體工作。
工作內容
土地登記的範圍
全縣農村的宅基地使用權。農村新建的宅基地按照“一戶一宅”和“法定面積”(其中城市郊區、壩子地區不得超過130平方米,丘陵地區每戶不得超過170平方米,山區每戶不得超過200平方米)登記造冊。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外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得批准。嚴格執行城鎮居民不能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和違法建設住宅的規定,對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和違法建設住宅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的,不予辦理。
土地登記的基本單元
宗地。
宅基地用地審批(補辦用地手續)程式
村民提出用地申請→村民小組討論通過→村委會討論通過→村鎮建設部門審核→國土所初審→鎮人民政府審核意見→國土資源部門審核(村民用地者提出用地報批時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宅基地登記發證的程式
按照《土地登記辦法》、《貴州省土地登記條例》,土地登記發證的程式: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註冊登記→頒發證書。
1、土地登記申請。申請登記宅基地的,受理機關為所在地的國土所。申請集體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者應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向國土資源部門領取),申請書由申請人填寫;
(2)申請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和戶口簿複印件,可以由調查人員通過攝像後列印)。代理申請登記的,應提交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有關土地權屬來源的證明材料;
(4)其他應提交的資料。
2、地籍調查。地籍調查主要是依照法律程式對申請登記的宗地進行現場調查,以核實宗地的權屬和確認宗地界址的實地位置並掌握土地利用狀況,再通過地籍調查獲得宗地界址點的平面位置、宗地形狀等準確數據,從而為土地登記、核發土地使用證書做好準備。
3、權屬審核。
(1)權屬審核的標準:權屬來源合法、面積量算準確、界址清楚無爭議。
(2)權屬審核的內容:土地登記申請人審核、宗地自然狀況審核、土地權屬狀況審核(土地權屬來源審核、土地權屬性質審核)。農村土地登記權屬審核實行初審和審核兩級制。初審主要對權利人的主體資格、土地權屬來源是否合法和土地界址有無爭議進行初審。審核主要對登記程式是否符合規定、宗地的土地產權是否明晰進行審核。
4、公告和註冊登記。根據地籍調查結果,對土地的權屬性質、界線、簽章手續和土地用途、面積進行全面審核後,由縣國土資源部門按規定在土地登記申請人所在地進行《土地登記審核結果公告》,公告期7天。公告期內,土地登記申請人或者其他土地權益相關人對公告有異議的,可申請複查,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按規定對登記結果重新覆核。在公告規定期限內無異議的,登記機關按土地登記的規定辦理土地註冊登記手續。
5、頒發土地證書。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確認宅基地使用權,由縣人民政府向宅基地使用權人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領取土地權屬證書應按規定履行領證手續。
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10年5月30日前)
1、培訓。先組織培訓再展開工作,保證發證進度和質量,培訓對象為縣國土資源局地籍管理部門全體人員、國土所所長和各鄉鎮抽調參與調查的業務骨幹以及村級負責人。
2、制定工作方案並發布公告,利用電視、廣播、標語等形式進行宣傳,召集有關部門召開動員會,統一思想認識,部署工作任務。
3、落實經費,有關經費由地方財政按規定在土地收益中解決,地方匹配為主,以上級補助資金為輔。
(二)登記發證階段(2010年6月至2010年12月)
2010年6月全面鋪開,力爭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
工作要求
(一)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涉及面廣,情況複雜,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關係到農村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縣國土等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要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廣泛宣傳該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制定相關的便民措施,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各鄉鎮要成立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並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農村宅基地調查工作隊伍,由各鄉鎮分管領導具體分工,國土所負責統一協調指導。
(二)縣國土局要建立完善內部工作制度和協調機制,相互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及時收集各鄉鎮宅基地登記發證狀況,並負責地籍調查資料的審核把關工作。
(三)發生土地權屬糾紛的地方,要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按宅基地使用現狀進行測繪,並在地籍調查表上註明發生糾紛的範圍。待土地糾紛調處後再進行登記發證。土地權屬糾紛調處要以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為依據,本著尊重歷史,面對現實,有利於生產生活,有利於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原則,依法調處。
(四)本次工作由於時間緊,任務重,各鄉鎮在搶抓工作進度的同時,必須保證工作質量,對參與宅基地調查的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將依法給予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縣國土局要成立指導檢查組,加強對各鄉鎮的指導工作。
有關問題
(—)一戶多宅的,只頒發一處宅基地使用證,其它只作調查不予頒發證書。
(二)各鄉鎮要注意審查,原有老宅基地,1987年已經作過調查並進行了登記。本次登記發證以原有調查登記表和頒發給農戶的宅基地使用證作為本次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權屬依據。超過宅基地使用限額的,原則上按房屋及其他固定建築物占地面積登記。
(三)1988年後,新批的宅基地必須提供國土部門或1999年前鄉鎮人民政府審批的檔案作為權屬依據。不能提供的,確屬違法用地的應先行按違法用地處理後補辦用地手續方可頒發土地證書。
(四)每完成一個村民組宅基地權屬調查,由各鄉鎮分村分組填寫土地登記簿,並在本村進行公告,公告無異議後由各鄉鎮國土所上報縣國土局審核頒發土地證書。
(五)所有登記發證圖紙製作必須規範,並標明相鄰宗地權利人名稱。
(六)宅基四至界線原則上以房屋滴水為界。屋檐相負交錯的,以滴水排水溝本戶管理的界線為界。所有地籍調查必須由本宗地及鄰宗土地使用者親自到場指界並簽章。不能到場指界的按違約缺席指界要求由地籍調查員按平時工作操作習慣處理。
(七)土地使用者少批多用,在法定使用面積範圍內,在規劃控制區外超50平方米以下的,在規劃控制區內超2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簡易程式處理,土地使用者自願繳納稅費後,以票據作為權屬依據超占的土地面積一併登記發證。不在規定範圍的違法用地須進行立案調查處理補辦用地手續後方可登記發證。
收費標準
(一)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只收取農民每證5元證書費。
(二)超占面積的處理:規劃區內罰款按每平方30元以下收取,城鄉結合部按每平方20元以下收取,其餘鄉村按每平方10元以下收取。沒收變價款按余府發(91)11號檔案執行。
工作措施
(一)為鼓勵各鄉鎮大力開展登記發證工作,由縣國土局根據上級補助資金,按每個鄉鎮實有農戶數安排一定工作經費,縣國土局根據各鄉鎮工作進度按期撥付。
(二)本項工作列入鄉鎮單項考核,考核方案由縣國土局另行制定。
附:餘慶縣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經費分配表
餘慶縣農村宅基地登記發證工作經費分配表
鄉(鎮) | 農業戶 | 2009年末人口 | 工作經費 |
總 計 | 77367 | 294887 | 300000 |
白泥鎮 | 12293 | 57483 | 44800 |
小腮鎮 | 4867 | 16270 | 20100 |
龍溪鎮 | 9143 | 35357 | 34600 |
大烏江鎮 | 9453 | 34961 | 35600 |
構皮灘鎮 | 10503 | 37044 | 39000 |
花山鄉 | 4125 | 14950 | 18500 |
敖溪鎮 | 6210 | 23368 | 25100 |
龍家鎮 | 5589 | 20933 | 23100 |
松煙鎮 | 8912 | 32316 | 33900 |
關興鎮 | 6272 | 22205 | 2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