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應急管理局

餘慶縣應急管理局

餘慶縣應急管理局是餘慶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餘慶縣白泥鎮府西路46號縣政府政務服務大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縣直有關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煤礦除外,下同)。
(二)擬訂全縣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起草相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餘慶縣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場所設施建設。
(四)按要求牽頭建立與國家應急管理信息系統相銜接的、全省、全市、全縣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縣應對事故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重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縣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力量建設,按規定管理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按規定負責全縣消防工作,組織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防控、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縣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縣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承擔縣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按分級管理、屬地負責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擬定全縣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綜合防災減災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的科學技術規劃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七)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承擔縣安委會文電、機要、會務等工作;負責起草全縣安全生產方面綜合性規範性檔案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負責制定全縣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畫,聯繫、督促、指導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 的安全生產工作。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目標管理、機關文電、機要、會務、督查、建議、文書檔案、提案、黨務政務公開、機關後勤、計畫生育、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擬訂機關各項工作規章制度。承擔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工、青、婦” 群團組織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禁毒、反恐、信訪維穩、綜治工作。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整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
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離退休等工作。負責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和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入口網站信息上傳、發布統計、板塊管理、版面修改等建設、維護及更新。
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措施建議;推動落實應急重點工程建設和避難設施建設。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政策研究相關工作,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應急管理系統法制建設工作;監督指導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擔依法行政相關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公眾安全知識普及和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安全培訓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指導企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組織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等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
指導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修訂和完善;負責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承擔應急值守工作和應急救援隊伍管理,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縣總體應急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監督預案演練,督促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工作,承擔餘慶縣事故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
承擔縣級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科技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牽頭負責企業“雙控”體系建設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六級六覆蓋”格線化管理體系建設,並對各地和相關部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工作。承擔安全生產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建檔和監測監控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執法物資的購置、管理。
承擔水旱災害、地質災害、森林防火等應急救援指揮工作,組織協調減災救災救助工作;負責對接氣象部門及新聞媒體單位及時、準確做好地質災害、防汛抗旱、森林火災預警回響並啟動應急回響;全面掌握災情動態,做好救災協調、調度及其它日常工作。承擔應急物資管理工作,承擔救災物資儲備、救災款物管理髮放和監督使用;承辦災情核查、評估會商工作;組織開展農房保險工作,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統籌全市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建立救災捐贈社會動員機制,依法有序引導開展救災捐贈工作,承擔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災減災工作。
二、監管股:
依法監督檢查金屬非金屬礦山(含地質勘探)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本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監督核查本行業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負責本行業安全評價(估)、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承擔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金屬非金屬礦井關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林業、國土等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參與本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參與本行業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依法監督和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乙類)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轄區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本行業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監督核查本行業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有關工作;負責本行業安全評價(估)、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管;指導和監督有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本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參與本行業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規草案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承擔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承擔縣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工作。組織修訂縣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領域相關制度、規範和標準;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指導協調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建立地質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按分級負責原則,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災情調查評估工作。
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災害救助、救災捐贈等工作;擬定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中央和省市下撥、縣級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牽頭組織縣內重大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指導完善社會力量和市場參與救災工作機制。
三、減災救災中心:
負責從事災害監測預警、災情收集與處理、減災政策理論研究與諮詢、減災技術開發、減災宣傳與專業培訓、減災交流合作組織;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災害救助、救災捐贈等工作;負責指導縣級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承擔縣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擔救災款物和救災捐贈款物的接收、管理、分配發放和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農房保險工作,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承擔縣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工作;承擔縣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四、應急救援中心:
承擔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信息收集和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應急救援技術裝備維護保障和推廣套用工作;承擔應急救援專家相關服務工作;承擔縣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提供相關社會服務。

現任領導

周富章:餘慶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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