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家洪

任家洪

任家洪,男,苗族,1962年11月出生,貴州省丹寨縣人,本科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貴州省黔東南州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0年6月,任家洪由余慶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餘慶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任家洪
  • 國籍:中國
  • 民族:苗族
  • 出生地:貴州省丹寨縣
  • 出生日期:1962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涉嫌違紀,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貴州民族學院政治系政治理論專業學習;
1985年7月至1985年8月,待分配;
1985年8月至1987年9月,任貴州省丹寨縣委組織部秘書(其間:1986年2月至1986年12月,掛職任貴州省丹寨縣岩英鄉黨委副書記);
1987年9月至1990年4月,任共青團貴州省丹寨縣委副書記;
1990年4月至1991年2月,任貴州省丹寨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1年2月至1992年1月,任貴州省丹寨縣排調區委書記;
1992年1月至1993年5月,任貴州省丹寨縣排調鎮黨委書記(其間:1992年9月至1992年10月,在貴州省農乾院貧困鄉鎮黨委書記培訓班學習);
1993年5月至1993年8月,任貴州省丹寨縣司法局局長;
1993年8月至1998年5月,任共青團貴州省黔東南州委黨組成員、副書記(其間:1994年9月至1994年10月,在中央團校研修班學習);
1998年5月至2002年2月,任貴州省凱里市委常委、紀委書記(其間:2001年3月至2001年5月,在貴州省委黨校民乾班學習);
2002年2月至2006年8月,任貴州省凱里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其間:2003年8月至2003年9月,在上海浦東黨校黔東南州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6年8月至2011年8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紀委副書記(正縣級)(其間:2007年10月至2007年11月,在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公共管理高級研修班學習);
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紀委副書記、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州安委辦)黨組書記;
2012年2月至2012年4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州安委辦)黨組書記;
2012年4月至2014年3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州安委辦)黨組書記、局長(主任);
2014年3月至2019年1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州安委辦)黨組書記、局長(主任)、州委民眾工作委員會委員;
2019年01月至2019年10月,任貴州省黔東南州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10月、12月,先後被免去貴州省黔東南州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9年10月,經中共黔東南州委批准,黔東南州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任家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0年4月27日,據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訊息,經黔東南州委批准,黔東南州紀委州監委對黔東南州應急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任家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任家洪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職務晉升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管理服務對象及他人禮品禮金;違反民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任家洪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生活腐化墮落,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黔東南州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任家洪開除黨籍處分;由黔東南州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州委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20年6月,貴州省黔東南州應急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任家洪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余慶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餘慶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餘慶縣人民人民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家洪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核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意見。
餘慶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2年至2019年,被告人任家洪利用擔任黔東南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黔東南州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的規定,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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