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三支柱模型

養老三支柱模型

養老三支柱模式是國際上普遍採用的養老金制度模式。在 20 世紀 80 年代,全球人口老齡化逐步加劇,在當時很多主流國家實行的以現收現付制為主的養老金制度面臨著財務平衡難以持續、國家財政負擔不斷加重等情況,老年人的生活面臨較大的挑戰。在這樣的背景下,世界銀行在總結了智利等國家養老金改革經驗的基礎上,於 1994 年 10 月的《防止老齡危機——保護老年人及促進增長的政策》的報告中提出了三支柱養老金改革模式的建議,其核心在於通過多個模式的不同養老金支柱來應對單一制度內老齡化帶來的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養老三支柱模型 
  • 外文名:Three pillar model of pension
  • 類別:養老金制度模式
模型介紹
第一支柱:法律強制的公共養老金。第一支柱一般是由政府法律強制實施的公共養老金計畫,旨在給退休人員提供最基本的養老保障,同時政府為公共養老金提供最終責任和保障。通常公共養老金採取的是現收現付制,由當期工作人口納稅融資支付給當期的退休人口作為養老金,體現現代社會資源的代際再分配。
第二支柱:企業個人共同繳費的職業養老金計畫。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的職業養老金計畫在有些國家已經成為了養老金體系的主體。通常職業養老金計畫採取的是完全積累制,即由個人繳費和企業匹配進入個人賬戶成為養老金來源的主體,加上多年的累計投資收益最終成為給付的基礎,體現了精算平衡原理,能夠有效應對公共養老金不足和人口老齡化的加劇,並且職業養老金計畫也越來越多地由DB模式轉為DC模式。而該計畫在美國等國家是自願實施的,同時政府給予稅收優惠和政策引導,同時也有部分國家是實施強制性的職業養老金計畫。
第三支柱:個人養老儲蓄計畫。第三支柱是基於個人意願和完全積累制的個人養老儲蓄計畫,由個人自願繳費,國家通常會給予稅收優惠,體現個人養老責任,能夠為老年生活提供更為豐厚的養老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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