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可引起過敏症狀的食物繁多,經特異性皮試,食物特異性IgE,食物激發試驗等方法證實可誘發哮喘等呼吸道症狀的食物已多達數百種,其中常見的食物包括以下數種:
1.奶及奶製品
牛奶及奶製品是誘發嬰幼兒哮喘的最常見食物變應原,牛奶中甲種乳白蛋白是所有牛奶成分中變應原性最強的變應原成分,由於甲種乳白蛋白具較高的種屬特異性,故對牛奶過敏的兒童可考慮採用山羊奶來替代。
2.雞蛋
可導致各年齡段的病人過敏,其中蛋清中的卵白蛋白是誘發呼吸道過敏的主要成分,蛋黃很少誘發過敏,鵪鶉蛋,鴨蛋和鵝蛋等也可誘發呼吸道的過敏症狀。
3.海產品及水產品
魚類,蝦類,蟹類,貝類和蚌類等,均可誘發哮喘,如鱒魚,鮭魚等魚肉顏色偏紅的魚類易誘發呼吸道症狀,蝦、蟹等海產品也含有較高的變應原成分,這些變應原通常耐熱,熟食也常誘發過敏性哮喘的發生。
4.花生、芝麻和棉籽等油料作物
主要是與這些食物含有較高的蛋白質有關,一旦製成油製品則很少誘發過敏症狀,食生花生引發哮喘發作並不少見。
5.豆類
豆類如黃豆及製品,綠豆,青豆,芸豆,扁豆和菜豆等。
6.糧食
如小麥,玉米,蕎麥和穀類等,麵包師哮喘即與接觸小麥粉有關,此外,麵粉中的蟎類也是引起呼吸道過敏的重要原因。
7.水果和堅果類
蘋果,橘子,杏,鳳梨和草莓及核桃,開心果,榛子和松子等堅果類的果仁。
8.某些肉類及肉製品
包括豬肉,牛肉,羊肉,雞肉均可誘發過敏。
9.某些蔬菜
如茼蒿,灰菜,蘑菇,西紅柿,大蔥,土豆,白菜,大蒜和辣椒等。
10.其他食物和食品添加劑
如咖啡,朱古力,啤酒,果酒,花粉製成的保健品和某些可食昆蟲(如蠶蛹,螞蚱等)及味素(谷氨酸鈉),亞硫酸鹽等。
臨床表現
FIA的臨床表現是多樣的,急性哮喘發作可單獨出現,但大多伴有全身的過敏症狀,也可表現為慢性哮喘。
1.呼吸道症狀
包括喘息,往往在進食後數分鐘到數小時內發作,同時兩肺可聞及哮鳴音,在嬰幼兒,牛奶誘發的哮喘症狀較常見,喘息有時是惟一的,應予以重視,而慢性哮喘的表現很不同,輕症病人可僅僅表現為持續的咳嗽或運動誘發哮喘。
2.全身過敏症狀
FIA患者,特別是成年人,發作時往往伴有其他的全身過敏表現,包括:皮膚瘙癢,風疹,喉癢甚至水腫,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和結合膜充血;也可產生嚴重的全身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
檢查
食物變應原皮試陽性。血清免疫球蛋白E(IgE)檢測。
PD20FEV1肺通氣功能一般以PD20FEV1作為判斷標準。
診斷
1.病史
攝入某種食物與哮喘發作的時間關係;攝入同一種食物誘發哮喘的可復性;特應性病史,其他過敏性疾病史和家族過敏史等。
2.食物變應原皮試
特異性IgE檢測,食物變應原皮膚試驗是初步篩選過敏性食物的主要方法,可在15~20min提供多種食物的皮試結果,多採用劃痕法或點刺法;用RAST和ELISA測定血清中變應原特異性IgE抗體,也是確定食物中變應原成分及對食物變應原提取液"標準化"的常用方法。
3.排除飲食法
清除飲食中的可疑食物7~14天,以觀察症狀是否持續存在,若症狀消失,可初步診斷FIA;如症狀可疑,需作食物激發試驗進一步確診;如果症狀依然存在,則食物過敏可能不是主要因素。
4.食物激發試驗
是診斷食物誘發哮喘最可靠的方法,適用於經病史,排除飲食法及以上實驗室檢查仍然未能確診的患者,方法分為:開放法(非盲法);單盲法;雙盲安慰劑對照法。
治療
1.清除食物中的變應原
避免過敏食物的攝入是治療的首要措施,在多數情況下,適合患者的,剔除了食物變應原的飲食方案往往可使食物誘發哮喘患者不藥而愈,對適合食物過敏性哮喘患者的飲食方案的要求是既要清除食物中的變應原,又要使患者能夠獲得足夠的營養成分,為保證足夠的營養成分,應選擇一種營養相宜的食物替代品以代替飲食中剔除的食物,對牛奶過敏的嬰幼兒可餵養由胺基酸,小分子碳水化合物,必需維生素和礦物質等組成的"要素飲食",但對花生,堅果類,魚和甲殼類海產品過敏的患者往往需要終身禁食。
2.藥物治療
抗過敏藥物是防治食物過敏性哮喘的主要藥物,對食物引起的呼吸道症狀有較好的預防和治療作用,如酮替芬和特非那定等均有較好的療效,吸入色甘酸,奈多羅米(尼多酸鈉)也有較好的防治效果,對於症狀較重的食物過敏性哮喘可吸入糖皮質激素,必要時也可吸入β2受體激動劑,以緩解症狀。
3.脫敏治療
食物免疫耐受(脫敏)治療是食物誘發哮喘的治療方法之一,應從食用極少量過敏的食物開始並以克來計算逐漸增加食物的數量,使患者對過敏食物逐漸產生耐受性,在耐受治療過程中可每隔2~5年進行一次食物特異性皮試或食物激發試驗以判斷患者是否已對過敏食物產生耐受性,但目前還沒有足夠證據支持口服或腸道外的免疫耐受治療對食物誘發哮喘的有效性,且此法有一定的危險性,故須謹慎。
4.母乳餵養
特別是有家族遺傳傾向的嬰兒應給予母乳餵養,因為人乳中不含牛奶中的主要變應原成分β-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