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彈火力突擊

以飛彈火力對敵實施的突擊。火力突擊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為常規飛彈火力突擊和核飛彈火力突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飛彈火力突擊
  • 外文名:missile fire strike
飛彈火力突擊能在瞬間給敵方造成重大毀傷,急劇改變作戰力量的對比,對戰役、戰鬥的進程具有重要影響。
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德國首次使用V-1飛彈V-2飛彈對英國實施突擊,此後,飛彈火力突擊受到各國軍隊的普遍重視。20世紀50年代初,美軍開始裝備戰略和戰役戰術飛彈,並在訓練、演習中積累了使用經驗,產生了飛彈火力突擊理論。同時,蘇聯等國也先後裝備了戰略和戰役戰術飛彈,飛彈火力突擊理論和實踐得到不斷發展。從80年代兩伊戰爭中的飛彈襲城戰、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中的飛彈戰,到90年代海灣戰爭中的飛彈攻防戰和科索沃戰爭中的飛彈空襲,常規飛彈火力突擊在戰爭中使用的規模越來越大、頻率越來越高,已上升為一種獨立的作戰樣式。
飛彈火力突擊的目標,根據作戰企圖、任務、戰場態勢和目標的重要程度等確定。通常包括重要的指揮和通信中心、飛彈基地、縱深預備隊和主要作戰集團、後方補給基地等軍事目標,大型橋樑、渡口、列車站等交通樞紐,以及重要軍工企業和能源設施等。
飛彈火力突擊通常選在火力準備開始、支援反突擊或反衝擊、敵主要集團集結或準備機動等時機進行,可以由單一軍種組織實施,也可由幾個軍種按照統一計畫協調一致地進行。根據突擊的目的、目標數量、面積、性質、重要性和規定的摧毀程度,飛彈武器的性能和數量、雙方態勢變化等情況確定突擊方式,包括單枚飛彈突擊、多枚飛彈同時突擊、多波次突擊。突擊時須遵循隱蔽、突然實施,集中使用於決定性的時機、方向和最重要的目標,與炮兵、航空兵火力突擊及部隊行動相協調等原則。同時,須做好應對敵可能實施飛彈火力反擊的準備。
隨著飛彈的小型化和彈種的多樣化,以及飛彈射程的增大和精度的提高,飛彈火力突擊的效果將進一步提高,突擊目標的選擇將更加靈活,與其他軍種、兵種突擊的結合將更加緊密。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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