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管理組織

從廣義的角度講,風險管理組織是指風險主體為實現風險管理目標而設定的內部管理層次及管理機構,包括有關風險管理組織結構、組織活動以及兩者相互關係的規章制度。風險管理組織活動則是指風險管理專職機構制定和執行風險管理計畫的全過程,包括為制定風險管理目標,並為實現目標而進行的風險的識別、衡量、處理及效果評價等活動。體現風險管理組織結構與組織活動相互關係的規章制度則包括風險主體風險管理的指導思想、政策綱要、方針策略以及有關的管理、監督條例和規定。從狹義的角度講,風險管理組織則主要是指實現風險管理目標的組織結構,具體包括組織機構、管理體制和領導機構。如果沒有一個穩定、合理、健全的組織結構,整個風險管理活動就會陷入混亂無序,甚至毫無效果的境地。本書主要採用狹義的風險管理組織定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風險管理組織
  • 外文名:Risk management organization
形態決定條件,組織特點,意義,其他部門,風險經理簡介,組織形態選擇,

形態決定條件

1.風險的嚴重性及複雜程度
風險的嚴重性和複雜程度決定和影響著風險管理機構的建立。一般來說,風險的嚴重程度和複雜程度越高,其管理組織機構越須完善和健全。風險主體所面臨的風險越嚴重、越複雜,則預期貢獻就會越大,風險管理機構的地位也越顯著。
2.風險主體的規模
風險管理組織系統是風險主體管理組織這個大系統中的小系統,因而風險主體自身規模的大小、風險主體整體組織結構決定了風險管理組織機構的大小和複雜程度。風險管理主體的規模越大,風險管理的組織機構就越複雜。
3.風險主體管理層的態度
如果風險主體最高領導層對待風險的態度不積極,忽視或小看風險的存在,則可能人為地削弱客觀存在的風險的嚴重性,甚至可能因此而給風險主體帶來新的更大的風險。反之,一個有遠見的領導人認識到風險的嚴重性,願意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來支持風險管理組織。
4.政策與法令
政策與法令是影響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建立的外部因素?有了政策與法令的規定,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必須按政策和法令的規定來設定。同時,有了政策和有關法令的要求,風險管理組織的機構建設、人員配置、技術裝備才有了強有力的保證。

組織特點

風險管理組織的特點是由風險管理對象在風險主體中具有相對集中性和分散性的特徵決定的。因為風險的利害關係影響著整個風險主體,所以風險管理具有集中性。而所謂相對分散性則突出表現為在實行高度專業分工和普通分權的情況下,風險主體範圍內眾多的風險都存在於組成風險主體整體的各部門和各環節,也就是說,隨著風險主體組織系統的分解則風險單位也相對分散。
集中性和分散性的特徵決定了風險管理既有集中管理的要求,又有分散管理的要求,也決定了保證管理活動得以進行的風險管理組織也應適應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的要求。這些要求說明了風險管理組織的性質和特徵。在實踐中,為適應管理的需要,風險管理組織既可以是集中型,也可以是分散型,還可以是介於集中與分散之間的類型。
一般地,在集中管理的情況下,風險管理組織隸屬於風險主體的一個主管部門,直接對風險主體最高決策層和領導層負責;在分散管理的情況下,風險主體內部的子系統、分支機構或分廠分別有相應的風險管理機構或風險管理人,直接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意義

風險管理組織體系對於一個風險主體開展風險管理活動,對於整個社會的風險管理運動都具有重大的意義。一方面,風險主體必須依靠社會風險管理組織的力量;另一方面,社會風險管理組織的宗旨是為了使包括眾多風險主體在內的全社會的風險管理取得最大成效。因此,各組織機構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必然的聯繫。只有相互合作、相互促進,才能使風險主體風險管理進而使整個社會風險管理真正取得成效。
加強風險管理組織的意義具體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明確風險管理職能,協調部門間關係
根據組織管理學說,不同的組織地位、組織結構決定了不同的職能;完成一定的職能,需要有相應的組織保證。風險管理組織的建立,可以明確風險管理部門及管理人員的職責範圍,並且作為一個獨立的、特殊的專職管理部門也能夠與風險主體其他職能部門進行良好的協調與合作。而明確風險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的關係,將直接影響風險主體風險管理活動全面、有效地展開。
2.明確風險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隨著風險管理運動在西方已開發國家的發展,從早期的安全管理人員到保險經理,進而過渡到風險經理,不僅顯現出風險管理的職責和範圍在不斷擴大,而且也反映了風險管理組織在風險主體中不斷得到認同。在我國,風險管理相對落後,如果從思想認識上高度重視風險管理,從組織保證上強化風險管理,對於深入、有效地開展風險主體風險管理,乃至推動全社會的風險管理都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3.促進風險管理方案的實施,保證風險管理效果
沒有風險管理組織或者組織不健全,將會直接影響風險管理計畫的實施。只有有了組織保證,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其他部門

與風險管理有關的其他部門或組織
(一)風險主體內的其他部門
1.財務會計部門
財務會計部門是風險主體進行資金管理的部門,掌握著許多的會計信息,可以為風險管理部門提供風險分析的資料,幫助風險經理作出正確的決策。會計部門還可以通過在風險主體各部門之間分配風險管理成本,幫助風險經理監督風險管理計畫的執行情況。另一方面,會計部門自身也會產生值得風險經理注意的各種風險。風險管理部門進行決策時應有財務部門的參與和配合,雙方共同分析損失暴露單位實際情況,比較成本和效益,確定合適的風險處理方法,並共同將之貫徹實施。
2.購銷部門
一般而言,銷售部門比較容易面臨風險損失。例如,銷售產品和提供勞務時,銷售部門可能使用有缺陷的包裝,從而導致責任索賠。為了提高銷售量,銷售部門常會誇大產品的優點或用途,還會與客戶簽訂一些不利於風險主體的協定。風險管理部門在進行損失控制時,需要銷售部門的合作,以便識別損失原因,從而使損失降至最小。
同理,採購部門也易產生風險。所以必須加強購銷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的合作,控制好風險。
3.生產部門
生產部門在製造產品或提供勞務寸,常常會使生產或勞務工人蒙受與工作相關的傷害,如在生產過程中生產設備對身體的傷害,因中間產品對生產環境造成的污染等。風險管理部門應幫助生產人員識別風險,指導他們如何防止、避免風險或為他們消除風險。另外,生產部門也會因為產品設計時考慮不周全,有一些禁忌未被發現,使消費者蒙受傷害而提出索賠,有的產品製造時把關不嚴,造成次品面市,使風險主體蒙受損失。這也同樣要求風險管理部門與生產部門共同協作,以控制風險。
4.人事部門
人事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共同設計、安排和管理雇員福利計畫。人事部門通常與工會就福利事項進行協商,規定資格條件和福利範圍,並管理日常活動。風險管理部門則發揮其專業特長,選擇保險公司並與之磋商,管理風險自留計畫的財務問題。除此之外,人事部門還可以幫助風險管理部門分析、處理某些風險。大多數管理完善的風險主體,其人事部門對風險主體的各種工作、職位有系統描述,對雇員情況也有詳盡的記錄分析。風險管理部門可藉助這些資料掌握風險主體重要職位和重點雇員,即易引起風險損失的職位和易發生風險損失的雇員,並與人事部門共同實施培訓,重新調配,使風險主體人事安排更合理,從而達到控制風險的目的。
(二)與風險管理有關的外部組織風險管理
外部組織是指不屬於某個風險主體組織但能夠而且可以給風險主體提供有關風險管理服務的專職部門和機構。這些部門和機構成為全社會風險管理組織的有機成分。
在實際生活中,很多風險主體,尤其是一些規模較小的風險主體,由於受各種條件的限制,在風險主體內部設定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常常存在較大的困難,因此,利用風險主體外部風險管理組織的力量處理風險是非常必要的。也就是說,風險主體的風險管理不僅要依靠風險主體內部的風險管理機構來實現,而且還應藉助風險主體外部的風險管理機構的幫助實現。即使條件優越的風險主體擁有自己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但是有效地利用外部組織的力量也是十分有益的,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是必不可少的。
風險主體外部的風險管理機構可以是:保險公司、風險管理諮詢機構以及有關的信息部門、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等。這些機構一方面可以為風險主體提供風險調查、風險政策諮詢、風險事故診斷和設計風險處理方案等服務,另一方面也可以對風險主體的可保風險進行保險,提供防損安全服務。
1.風險管理諮詢機構
這種諮詢機構可以為風險主體提供風險調查、風險政策的諮詢,也可以提供風險事故診斷及設計風險處理方案等服務。諮詢機構通常是由一些專家、學者和技術顧問組成的協會和團體,有公認的正式機構,也有非正式的機構,有官方的,也有民間性質的,甚至還有一些私人諮詢機構。如美國的“RIMS”就是一個由大學教師、保險管理人員和有關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的具有民間性質的諮詢機構,該協會為美國開展風險管理運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在我國,目前也有眾多的具有風險管理性質的協會或團體,如中國保險學會、中國消防協會、中國地震學會、中國國際減災十年活動委員會,等等。
2.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是專門經營和管理風險的商業風險主體,其承擔的風險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因而保險公司具有為風險主體提供有關風險管理的信息服務和技術服務的優越性。同時,購買保險常常是風險主體處理風險最為有效的手段,因此,風險主體開展風險管理,不可避免地要與保險部門打交道,並進行密切合作。在美國,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為風險主體提供的風險管理技術服務有著顯著的地位,這些技術服務包括:(1)風險主體風險的識別和估測;(2)處理風險的建議;(3)幫助選擇最好的保險人;(4)損失控制服務;(5)索賠理算服務;(6)提供有關法律要求方面的協助等。
3.專職管理部門
這裡所說的專職管理部門是指社會各界與風險主體風險管理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或技術部門,如消防管理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氣象監測部門、地震監測部門、公安部門等,此外,還有面向全社會專門從事風險管理服務的專業技術部門。這些職能部門和技術部門擁有對某一方面風險處理技術的權威性,可以為風險主體提供較好的服務。

風險經理簡介

(一)風險經理的職責
風險經理是指對風險管理計畫負首要責任的人,風險經理一般擔負著諸多的責任,因此對其素質及能力的要求也較高,例如,美國福特汽車公司對風險經理的資格和素質曾作如下要求。
(1)教育程度:須四年制大學畢業,課程應有保險、商務、勞資關係、法律等。
(2)工作經驗:須有15年的企業管理經驗,包括10年的風險管理經驗或保險公司工作經驗。
(3)品性與能力: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信用好,交際廣泛,辦事迅速準確,能敏銳發現問題。
風險經理是風險主體風險管理的領導者。在風險管理的整體計畫方面,風險經理應幫助高層領導制定正確的風險政策,計畫組織風險管理部門的各項資源,使其發揮最大的效能;幫助高層領導建立一個責權分明、信息暢通、遍布整個風險主體的風險管理網路,使之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以便適應環境的微小變動。在風險控制方面,風險經理必須幫助高層領導在整個風險主體中形成一種“安全第一”的思想觀念,獎優罰劣,使每位雇員都能自覺地參與風險控制。風險經理還應衡量比較成本與效益,找出合適的風險處理方法並予以實施。在風險的財務處理方面,他應與財務經理及其他高層領導合作,共同決定風險主體自保和投保的程度,比較成本和效益,確定合適的比例。
除了這些與風險相關的責任,風險經理還有個很重要的任務:指導其他部門經理參與風險決策,並共同承擔決策的結果。

組織形態選擇

(二)風險管理組織形態的選擇
1.直線型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對於風險管理由少數的專職人員負責的風險主體,風險管理機構一般採用直線型。在直線型風險管理中,風險管理者的責任和許可權是完整的、直線行使的。通常,小型風險主體多採用這種形式。小型風險主體採取直線型組織形態具有如下優點:
(1)風險主體生產簡單,產品單一,比較適合直線型;
(2)風險管理的命令和安排,直線傳遞,迅速、完全,容易維持管理的程式;
(3)上級管理者包攬許可權,權力相對集中,責任也明確,只有上下垂直領導關係,簡捷、明確。
這種組織形態對風險管理者提出了較高要求,他們必須同時具備較強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管理能力。然而,個人的知識和能力總是有限的。當風險主體規模擴大,業務複雜,風險主體面臨的風險更多更大的情況下,直線型組織形態就顯得不適合了。
2.職能型風險管理組織機構
隨著風險主體規模的擴大,大中型風險主體的人、財、物及環境的組合更為複雜,所面臨的風險比小型風險主體增加了,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職能部門、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就顯得尤為必要了。職能型風險管理組織機構有如下優點:
(1)有專職機構和專業管理人員,風險主體風險管理科學化、標準化;
(2)權責劃分明確,專業指揮具體。
但它也有不足之處:
(1)與其他職能部門難以協調,容易形成本位主義,忽視風險主體總體目標;
(2)容易形成多頭領導,有關風險管理和生產的命令來自兩條不同的系統,政令不一,容易造成管理秩序的紊亂。
3.直線一職能型風險管理組織機構
在直線一職能型風險管理組織機構中,風險管理部門是風險主體的一個職能管理部門,是風險主體高級管理層的參謀和諮詢機構,對下屬單位沒有命令和指揮權,只有業務上的指導權。
在美國,許多公司的風險管理人員,特別是當他作為公司的高級職員時,都是直接向公司的總經理或負責財務的副總經理或一個管理委員會、執行委員會報告工作。在廣泛分權的情況下,風險管理的職能(包括保險管理)應當實行集中。在集權管理形式下,風險管理者要監督每一個職工;在非集權形式下,則每一部門都要有一個風險管理者。此外,風險主體在設定風險管理組織機構時,按照專業標準和條件選擇合適的人才,並利用組織系統圖、職位系統圖及職務說明書清楚地反映風險管理者與其他管理者的職權關係、協作關係、信息交流關係,進一步確立風險管理的地位和目標。
(三)風險管理組織的規模大小
1.小型風險管理機構
這是一種直線型的規模較小的風險管理組織。在小型風險管理組織機構中,專職管理人員一般包括風險經理、一名安全專業人員和其他專業人員。風險經理對專業人員垂直領導,負責處理風險主體全部的風險。
根據管理性質和效率的要求,風險管理組織規模一般不宜太大,通常為一小型的機構。1980年,美國“風險和保險管理學會”(Risk and Insurance Management Society,簡稱RIMS)對學會的成員所作的一次調查結果表明,應向者中,領導5人以下的風險管理機構占70%,機構平均人數約為3人。
小型風險管理機構的優點是:上下級關係簡單,效率高,許可權相對集中且責權分明。缺點是對風險管理者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種風險管理機構較適用於規模較小的風險主體。
2.中型風險管理機構
中等規模的風險管理機構適用於大、中型風險主體,由於其風險管理的範圍較大,一般在保險業務、安全防損、索賠等方面更複雜,需要更多的人員負責擬訂有關風險管理計畫,從事風險的調查、分析、研究與管理。這種風險管理機構的優點是人員分工明確,便於科學地進行風險管理。缺點是與其他部門的協調難度較大。
3.大型風險管理機構
對大型的風險主體而言,風險管理機構內部分工更為細密,對風險更能實行全方位的管理,但相互之間的協調亦更加重要。這種大型的風險管理機構一般適用於大型、特大型風險主體或跨國公司。
在大型風險管理機構中,其人員構成一般包括:(1)風險經理;(2)助手;(3)秘書;(4)財產和責任保險經理;(5)損失控制經理;(6)雇員福利經理。其中,財產和責任保險經理可擁有一批在保險的各個領域有專長的人員;損失控制經理可領導一批在控制火災和相應損失以及工業傷害、疾病、犯罪損失和責任損失方面的專家;雇員福利經理可有一批在退休金、死亡撫恤金、殘疾福利、醫療費用、失業救濟金等方面有專長的下級職員。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機構規模的擴大,這些管理領域還可進一步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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