額爾古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額爾古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額爾古納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
機關職能,機構設定,
機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呼倫貝爾市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擬定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重點區域、重點產業、重點企業的運行和協調,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
(二)負責保障工業經濟運行。負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預測、協調及巨觀調控工作。組織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煤電油運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三)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負責提出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呼倫貝爾市及以上工業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四)指導全市工業園區發展。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考核評價等工作。
(五)負責工業領域行業管理。組織落實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建議。擬定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落實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依法履行鹽業行業、裝備製造業、原材料工業、消費品工業行業管理職責。負責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電力工業的運行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全市電力行業經濟運行情況。擬定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市電力市場建設方案。依法開展全市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並指導全市電力行業運行安全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負責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
(七)負責煤炭行業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全市煤礦建設和生產能力秩序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煤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的監測分析和監測預警。負責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
(八)指導工業綠色發展。擬定並監督實施全市工業能源節約和綠色發展等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九)推動工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相結合。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工業行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十)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享。負責電子政務外網建設、運行、管理。
(十一)推進全市大數據套用及產業發展。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大數據發展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在各領域內的套用,負責相關考核工作。統籌全市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市信息數據資源共享。
(十二)推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貫徹落實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產業政策。負責全市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巨觀指導。擬定促進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相關措施。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委網信辦有關職責分工。
(1)市工信局負責工業領域信息化工作,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指導協調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2)市委網信辦負責全市信息化推進工作。
2.與市發改委的職責分工。
(1)市工信局負責全市煤礦建設和生產能力秩序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煤炭產業結構調整。負責監測分析全市煤炭經濟運行情況,協調處理煤炭供應中的問題。負責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業管理。
(2)市發改委負責組織擬定全市煤炭行業發展規劃,承擔全市煤礦、洗煤廠、煤層氣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以及審核轉報工作。負責煤礦採空區災害綜合治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承擔瓦斯抽采利用、綠色充填開採、露天煤礦邊幫回收等項目的審批、驗收以及審核轉報等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科技創新成果及先進技術、工藝、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業管理。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檔案運轉、信息宣傳、內部督查、會務、安全保衛、保密、機要、檔案、財務、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後勤保障、固定資產管理等政務事務性工作。
組織研究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政策建議,制定貫徹工業和信息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具體實施意見。負責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起草。負責機關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治宣傳等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重大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審核、管理和監督運行工作。負責指導、規範和監督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
負責系統內信訪事項的接待管理,並承擔相應的化解和溫控工作。
負責本部門管理的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行業安全與煤炭、電力、民爆管理股。負責組織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承擔本部門行業安全生產綜合協調工作。
監測分析全市電力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協調處理全市電力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擬定全市發電企業年度發電量預期調控目標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電力行業運行安全和電力技術監督工作。研究擬定全市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維護電力市場秩序。依法開展全市電力設施保護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監督電力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配合能源、應急部門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工業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
負責全市煤礦建設和生產能力秩序監管工作。負責全市煤炭產業結構調整工作。負責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協調解決煤炭供應中的問題。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經濟運行監測,承擔煤炭行業統計分析、監測預警等工作。
承擔全市民爆行業生產、銷售環節管理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推進民爆行業的產品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
(三)經濟運行於工業行業管理股。承擔全市工業運行日常監測和分析工作,發布預測預警信息,組織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承擔工業運行中的煤電油運(鐵路運力)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石油化工、煤化工、冶金、建材工業行業管理。研究擬定原材料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相關技術規範、標準。宣傳、貫徹國家及自治區原材料工業準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組織協調工作。
承擔裝備製造業和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研究擬定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職能製造發展,推進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承擔服務型製造和工業設計相關工作。
依法履行全市食鹽行業監管職責。研究制定食鹽供應應急預案,承擔全市食鹽儲備監管工作。推動全市鹽業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四)投資規劃節能與綜合利用股。提出全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按規定許可權審核報送屬於呼倫貝爾市及以上工業投資主管部門核准備案的項目,備案許可權內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產業政策落實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重點項目建設,組織推動工業技術改造項目建設。
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綠色製造體系建設和自願型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和策劃。組織實施工業綠色發展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開展工業節能監察工作。指導推進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和產業發展。
(五)工業園區管理及工業中小企業服務股。組織實施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辦理工業園區建設,承擔工業園區運行監測、考核評價等工作。
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發展巨觀指導、綜合協調和服務。指導工業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中小企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調工業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相關工作。
(六)信息化管理股。負責工業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質量、標準化、智慧財產權、品牌建設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工業行業技術規範的實施工作。負責電子製造業行業管理。
擬定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工業領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電子商務、電子認證工作。指導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套用。組織實施工業領域信息化建設項目。指導全市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融合發展。協調全市通訊網路基礎設施共建及網路資源共建共享。
負責擬定全市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統籌全市數據資源,制定考核體系並組織實施。引導大數據在各領域內的套用。擬定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全市電子政務項目建設。推動全市信息數據資源共享。